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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我是舔狗,但不是流氓

作者:陈奔驰 字数:3228 更新:2023-02-23 14:51:58

“你说我膨胀吗?”

“你没事吧?有事说事,我正忙着呢!”程好在电话里道。

“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最近有没有发现我膨胀了?”贺新忙道。

“我哪知道你有没有膨胀,你又不天天在我眼跟前!哎,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突然想起来问我这个?”

“今天郝哥说我最近膨胀的厉害,可我仔细想想,顶多也就是心态有些变化,但要说到膨胀还不至于吧?”

“切,你俩关系这么好,谁知道是真是假?行了,我这儿还正拍着戏呢,不跟你聊了,有什么想不通晚上再打电话。挂了啊!”

“哎……”

未等他再说话,手机便传来“嘟嘟嘟……”的忙音声。甚至在还没有挂断电话之前,他还清晰地听到女朋友吐槽:“有病吧,没事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这个……”

“嗨!小样,居然背后骂我有病,等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再收拾你!”

作为一个上辈子就已经活了四十多年的男人,贺新当然不会幼稚到真的打电话问女朋友这个。同时他当然也是背后放放狠话,等到晚上打电话的时候肯定又是嘘寒问暖舔狗男友一枚。

其实说到膨胀,今天经过郝荣这么一提醒,他真的是感觉到自己现在的心态较刚刚踏入这个圈子的时候改变了许多。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他对待剧本和表演已经没有当初那么的认真和虔诚。究其原因,无非就是没有紧迫感。

有钱,有房,有圈内地位,追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跟没钱,没房,没有地位,心里还惦记着女神的心态是完全两样的。

贺新突然发现自己很久没有写人物小传了,对于表演似乎也没有象以前那么全身心的投入了。这个情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也许就是从拍《玉观音》开始的,当时他面对的是孙丽这个菜鸟,加之电视剧比电影的要求相对的低的多,轻轻松松就能应付自如。

而《征服》,他更多的是投机取巧,虽然他一直想演出贺新版的刘华强,但他难以否认自己在荧屏上真正呈现出来的那个刘华强身上依旧带着很多颜王的影子。

之后的《中国式离婚》,因为戏份的缘故,又或者见识到道明叔那种碾压式的演技,他始终对自己演的那个渣男不甚满意。

《恋之风景》则有点跟他第一次拍《单车》一样,更多的是本色出演。

扳着手指头算,大概只有《香火》他是真正用心的。

《香火》在香港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亚洲DV电影单元金奖之后,他曾看过一些当时有关《香火》的评论。

那些评论中大都把他饰演的四眼和尚描绘成执行追求心灵依归而历尽艰辛。但事实是这样吗?他只知道当他在演这个角色的时候,突然发现和尚其实跟自己很象,确切的是说是跟上辈子的自己很象。

也许上辈子自己的天真和落魄,正如四眼和尚纯真的虔诚和世俗的现实,两者总是含含糊糊的交织在一起,难分难解。

这同样是在演绎自己,只不过《单车》、《恋之风景》演绎的是表面,而《香火》正是骨子里真正的那个自己。

想通了这些,他再次把那个《美人草》的剧本拿起来。而这一次他是精读,拿出当初研究《单车》和《蓝宇》剧本那样,不但要找出中心思想,还要归纳段落大意。

当然更重要的是把自己代入到角色中,把剧本中描写的剧情、场景,去想象字代入角色后的每一个画面。

首先代入角色,就必须要了解所要代入角色的这个人物,这个就是人物小传。

刘思蒙是京城知青,会画画,后来成为一位旅美的画家,且他之所以能够吸引叶星雨,完全是因为他的大胆,他敢于称赞叶星雨的漂亮,敢于向叶星雨表白。

京城、会画画、大胆这几个元素都足以说明刘思蒙来自一个不一般的家庭。如果说女人吸引男人往往就是出色的容貌,而男人吸引女人除了容貌同时还有自身的气质。显然刘思蒙是满足了这两点才会赢得叶星雨的垂青。

只是当贺新真正代入到刘思蒙的这个角色中,重新再精读剧本的时候,不由冷汗都下来了。

比如: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一开始贺新同样认为叶星雨这样对袁定国很不公平,如同自己一心一意对一个女孩子好,但换来的结果是女孩投入了另一个男孩的怀抱,这令谁都不能忍受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叶星雨不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而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唉,果然是舔狗不得好死啊!

打个浅显的比方,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这就是贺新为什么冷汗都下来了,因为他原本也是舔狗,只是他比袁定国幸运的是,他已经把女朋友搞到手了,哪怕将来真的有米饭,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难度。

当然,再细品贺新发现其实促成叶星雨的第一次还有不少客观原因。

首先是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

其次是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

最后则是袁定国虽说是舔狗,但是舔的不够彻底。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但其实他是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

就这点来说,袁定国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舔狗,他有私心。真正的舔狗那绝对是一心一意的对女朋友好,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的私心。

显然,袁定国的私心让叶星雨失望了。

而贺新聊以**的是他绝对属于一个合格的舔狗。

而之后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

这个当然要怪卑鄙的袁定国,但是刘思蒙就没有过错吗?

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的骄傲,他的自信,让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同时,也恰恰是因为他的骄傲和自信才让叶星雨爱上他。

这是一种宿命,如同他们当初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贺新这时才发现,一开始他把刘思蒙和袁定国比作《小裁缝》中的罗明和马建铃是不准确的。

因为若干年后刘思蒙依旧爱着叶星雨,而罗明则把小裁缝当做了回忆。

至于袁定国,贺新早已从一开始的同情转化为厌恶。

袁定国的临终前对叶星雨说:“我骗了刘思蒙,这些年我一直都没对你说。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后悔!”

袁定国的遗言,让贺新想起后世有人曾说,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起点,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

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

没错,袁定国骨子里就是流氓。

而对于贺新来说,此时他完全可以长舒一口气,甚至可以骄傲的宣布,我是舔狗,但我绝对不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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