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铭这话几乎就是在明示厉舒才曹相想要拉拢他。
厉舒才本就是聪明人,一听即听明白了,但他现在却不是为这事而发愁。
“不是!”厉舒才将那奏疏递给了刘永铭,说道:“六爷,不是臣不念,而是这事臣念不清楚,怕耽误了政事!而且臣也不通刑狱,还是、还是您自己看吧。”
刘永铭有些疑惑,随手便拿了过来。
只看了几眼,刘永铭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刘永铭越笑,那厉舒才越是不解。
而曹岳,连看都没往这边看。
奏疏上说的是榆林府那一边的一桩入室抢劫案。
案子其实很简单,并不复杂。
就是两个亲兄弟在母亲死后,把家里的田都卖了用作丧葬费。
因为失了土地没有了活计,最后二人就商量着做无本生意,去打家劫舍。
他们各持着一把砍刀就来到了另一个县城城外一户老农的家里,当场便要抢一袋面。
但那袋面却是老农过冬的口粮,老农哪里肯被抢,于是就当场回抢,拉着袋子不放手。
因为惊到了邻居,二人之中的大哥急着逃走,扬言让他弟弟砍老农一刀,杀了快走。
他弟弟也听话,就是下手太重,一刀下去就将老农给毙命了。
兄弟二人就这么抗着一袋粮食跑了。
那两位兄弟四处潜逃,还不敢进县城,最后只得借宿在一户菜农的家里。
因为之前榆林府那边的盗匪实在是猖獗,那菜农不放心,随之便将二人给举报成可疑人物了。
里长在接到举报以后,从一堆通缉令里就找到了这二人的通缉令。
当天夜里衙门便派了几个人过来,那两兄弟睡梦之中就被抓起来了。
他们对于自己犯下的案子并没有狡辩,一五一十地全都交待了。
二人的口供与当时听到动静赶过来的村民所看到的情行十分契合。
可以说就是供认不讳了。
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从地方上报到刑部,从刑部到大理寺,大理寺到中书,又退回到刑部。
整来整去,三年过去了,这案子仍没有被定下来。
前阵子谷从秋上疏肃清榆林、延安两府匪患,并清理刑狱,这个案子就也在清理范围之内。
皇帝刘塬因为盐引代酬边策要实行,所以十分看重剿匪、清狱之事。
除了刑部的公函之外,皇帝的圣旨也下发到地方去了。
这案子现在又被弄出来说了。
厉舒才之所以不好说,因为这事真的不好说!
地方衙门推官审清了案子,把案子交到了刑部。
刑部认为,两兄弟杀人行凶夺财,二人都应该判死。
案子交到大理寺,大理寺却认为,虽然人是弟弟杀的,但弟弟是听从主谋哥哥的吩咐才去杀的人。
所以弟弟不应该判死,刺配就行,但作为主谋的哥哥得判死刑。
除了大理寺,中书还得过一手核准死刑,然后给皇帝勾决。
案子到了中书省,却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中书省认为,哥哥虽然是主谋,但弟弟完全可以不用杀人就能把东西抢走。
所以哥哥说杀了快走,是当时嫌弟弟动作太慢而说的气话。
毕竟他们之前是没有案底的,第一次做案自然是会紧张,二人也不是那种真正的十恶不赦的强盗。
中书省觉得,弟弟杀人行为是自主行为,哥哥不应该为弟弟的行为负责,但人毕竟是死了。
趋于同案同犯原则,所以应该是将弟弟判死,哥哥刺配流放。
不管是大理寺还是中书省,一定都要留下一个活口的原因是,朝廷律法里还有一条明文规定。
那就是单人犯法判死罪,都按正常来判。
但若是两兄弟犯法,且家里再无没有其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还不能全给杀了。
其中一个刺配就行,至少得活一个,得给人家留下一条血脉。
于是乎,中书省把案子就给退回了大理寺,根本不批。
余讽没进大理寺之前,大理寺大多数人包括大理寺卿周书礼在内的都是混子。
得过且过谁也不得罪。
于是大理寺又把案子给退回刑部去了。
刑部谷方孝夫一看案子又给退回来了,他也不着急,随手又退回给了地方衙门,让地方衙门重新去判。
地方推官觉得自己这么判没有问题,改都不改,直接又递送上去了。
这样又一层层回到中书省那里。
中书省再一次看见这案子的时候已经一年过去了。
那些官吏看到卷宗里还是上一次的内容,他们就很是生气,又给退了回去。
于是,大理寺、刑部、地方衙门又重复了以上的内容。
这几次的来往,三年就这么过去了!
厉舒才是真没办法分辨这里面到底谁对谁错,所以干脆就把奏疏递给了刘永铭。
刘永铭见着这份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