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也就让原本在知道了拉特利奇参议员,居然是自己昨晚上救下来的那个小家伙的亲爹之后,打算把这个出生还不到一天的小孩子,还给这个参议员的史密斯先生有点犹豫了。
要知道,今早上他把唐娜,还有小家伙安顿好之后出门的目的,一,是为了来这个汉莫森武器公司,设立在曼哈顿的办事处来看看,是不是能够验证一下,昨晚自己得到的情报当中的某些东西;
另外一个重要的目的,史密斯就是打算在先确定了,昨晚上袭击自己追杀自己的人,到底是不是来自于汉莫森武器公司的人之后,就去找一下这位纽约州现任参议员,告诉他,他的孩子在自己手上的。
可是,谁也没想到,由于路上遭遇到了黑帮分子的堵截,导致后来史密斯不得不开枪,干掉了两名黑帮分子之后,又遭受到了纽约警方的追捕。
要不是关键时刻,接到了来自于‘八里街’的人的电话,自己现在,或许已经被纽约警方包围并抓捕了!
而就在他好不容易,靠着纽约城莫森武器公司在纽约的办事处门外的时候,却又再一次遭遇到了,明显是昨晚上追杀自己的那波人,不怀好意的包围?
但是这些人的出现,却解答了史密斯的好几个疑问。
首先,让史密斯确定,昨晚上干出实验室灭门案,以及随后被自己碰上的,追杀那名孕妇的事情的,都是这个汉莫森武器公司的人;
其次,就是让史密斯也想明白了,之前堵住自己的黑帮分子,应该不是汉莫森武器公司派来的,而应该是自己救下来的那个小家伙的亲生父亲,拉特利奇参议员派来的;
然后,想明白了这些问题的史密斯,也就差不多间接的了解了一下,本来自己还打算找上门去的那个参议员,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么,这也就让史密斯显得更为势单力孤,更是不能在现在,被拖入到枪战当中去。
毕竟唐娜这个只会嘤嘤嘤的有技术的女人,独自带着孩子,藏在汽车旅馆,虽然暂时来看很安全。
可要是自己真的被纽约警方给抓住了的话,短时间之内,倒可能没什么,可是自己一旦进了局子,不能很快出来的话,光是依靠唐娜带着那个小东西,是根本就不行的。
所以,史密斯才会在大厦外面发现,有人正在试图隐秘的靠近自己的时候,转身就朝着大厦内跑去,打算利用大厦内复杂的地形,打退对方,让自己有时间撤走。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那座大厦的大堂当中,会有那么多的路人?
自己根本就不敢在这样的局势之下,随意地开枪,只能再一次改变计划,希望能够通过这座大厦的后门逃走。
不过,后面那些家伙,看起来似乎不愿意给自己这个机会?
史密斯也是相当有决断的人,在察觉到自己不把后面的人打退,那么这些家伙是绝不会轻易放弃之后,即使是很不愿意暴露自己,史密斯也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那也就只能跟后面那些,已经追上来的家伙过过手了!
知道自己不还手,是绝没有可能甩得掉身后这些人的史密斯,在快步跑出大厦的后门,进入到了这座大厦后面的小巷,并迅速地,与后门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之后,对着当头两个,手里拿着泰瑟电击枪,跟在自己后面追过来的战术小队成员,就是两枪打了过去。
这两个在战术小队当中,主要位置就是突击手的家伙,虽然手上拿着的是泰瑟电击枪这样的非致命性武器,但是,在他们追着史密斯出来的过程当中,早就已经看到在前面十来米的位置的史密斯的掏枪的动作了。
他们可不是昨晚上,被赫茨带着找上史密斯,却在史密斯的反杀之下,毫无还手能力的那些黑衣大汉能比的,在追逐奔跑的过程当中,看到自己前方的目标掏枪的动作的同时,他们就已经依靠千锤百炼的身体记忆,在脑子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完全靠着自身对于危险的下意识反应,做出了规避子弹的动作。
这也就让史密斯这个神枪手开的这两枪,居然很是难得的打空了……
而看到自己的目标,不但没有惊慌失措的抱头鼠窜,反倒是回过身来冲着自己开抢,这些都是出自各个特种部队,早就已经骄横无比的战术小队成员也是大怒。
当即收起了原本打算用来无伤捕获史密斯的泰瑟枪,直接各个都换上了他们公司,刚刚才搞出来的那一款,必须使用指纹,才能解开手枪保险的新式手枪,毫不客气的对着史密斯的下肢位置,就开起枪来。
这支战术小队,可是老汉莫森费了好大的心血打造出来的一支,几乎完全按照美军特种部队的编制,而搞出来的杀手锏。
八个人当中,有指挥官,副指挥官,狙击手,突击手,爆破手,甚至还有一名,十分不容易才找到的军医。
可以说这支小队的人员配置,跟杰森他们的海豹六队,几乎都是一样的,而且八人小队,还比杰森他们的六人小队,人员配置更为合理一点。
而距离史密斯最近的两人,就是这支小队当中的专职突击手,最习惯的,恰好就是这种,顶在整个小队的最前方,与自己的目标交火。
不过,他们虽然在来的路上,已经被赫茨科普了一下,这一次的目标有多棘手,可是这些人,还是下意识的没有引起重视。
这也就导致了,他们虽然战斗力极高,可是因为并没有完全重视起来,认为史密斯无非就是一个混的不怎么样的,失败的杀手而已,最终导致他们,后来出现了极大的伤亡。
由于一开始的时候,他们打算的是活捉史密斯,以便于从他口中,得到那个小孩子的下落的消息,下车的时候,又因为这里是曼哈顿的繁华位置,所以他们虽然带了长武器,可是并没有带下车,每个人身上,除了一支泰瑟电击枪之外,就只有一把手枪,以及标配的两个弹夹。
而他们的对手史密斯,其实是一个在手枪速射这一方面,相当厉害的牛逼人物。
可惜的是,不管是赫茨还是这些战术小队的人,都不是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这些人就不可避免的踢到了铁板……
别看史密斯现在一副颓废中年落魄大叔的模样,但是这个来历十分神秘的家伙,其实枪法是相当的厉害,特别还是在手枪运动速射这一方面,真的是强的离谱。
刚才开的头两枪,没有击中追着他而来的两个战术小队当中的突击手,并不是史密斯枪法有问题,只是这家伙,不想在这个地方真的伤人。
不久之前,被纽约警局天上地下全方位立体化的追赶的阴影还在心里,而这里,又是纽约的中心曼哈顿,周围到处都是巡逻警察。
要是自己真的掏枪出来打死几个人的话,鬼知道纽约警局那些,之前把自己追丢了的警员,会不会发疯。
可是史密斯没有想到,自己的警告射击,换来的居然是对手毫不犹豫的掏枪跟自己对射?
这就让史密斯有点生气了!
这尼玛,自己放了你们一马,你们这些混蛋,居然还死咬着我不放不说,甚至打算掏出枪,跟自己干一场?
那好吧,来就来,谁怂谁是狗!
从昨晚上‘见义勇为’之后,就一直在被人追杀,被赫茨找上门,今早上又被本地的黑帮分子堵在布鲁克林大桥边上,然后又被纽约警局撵的,像只老鼠一样,通过下水道才最终成功脱身的史密斯的脾气也上来了。
认真起来的他,是相当可怕的,即便对手都是来自于特种部队,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建制完整的小队。
可这支队伍,目前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只有建制完整,但是武器装备上,却并不占多大的优势,顶多就是人多,八把枪对阵史密斯的一把枪。
可是在手枪速射高手的面前,人多有个屁用……
最关键的地方在于,这支战术小队,实在是太专业了。
专业到了他们之前在大厦大堂当中,打头冲进来的突击手,在看到史密斯居然无心恋战,而是朝着后门跑的时候,就已经通过通话耳机,给自己的队友们通报了这件事。
然后,包括狙击手爆破手还有军医这几个人,并没有跟着前面自己的队友,一窝蜂的跟着史密斯跑,而是马上扭头跑出了大厦,打算从外面的小巷口,包抄从大厦的后门逃离的史密斯。
这也就导致,真正追在史密斯身后的只有四个人。
而众所周知,美帝的小巷,基本上都是那种只有三五米宽度的真·小巷,人高马大的四个追兵,只能一次并排跑两个,这也就从另外一个角度,变相的削弱了他们的人数优势。
一般来说,就算是顶级特种部队成员,手枪运动射击,也不一定是人人都很厉害的,特别是对于目前追在史密斯身后的,两个专职突击手来说,他们真正厉害的,是在有着完整的装备的前提下,利用武器的优势,特别是自动步枪,或者霰弹枪的火力输出,为自己的小队,创造出进攻的通道。
但这并不代表,这两名专业突击手,在手枪对射当中,能够压制得住史密斯。
毕竟,手枪的有效射程,其实就只有一二十米,超过这个距离,鬼才知道到底有多高的准头?
但是!
史密斯这家伙,却是一个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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