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吕天、陈雄12日晚7时30分左右来到季川家喝酒,有邻居三人可以证明。吕天、季川直到次日天明前(3时30分)一直一同饮酒,后留吕天及三个邻居在季川住宿。睡至早晨7时30分。
(3)陈雄。晚11时离开季川家。乘出租车于11时30分来到情人家,一直睡到天亮。
145、
郝东用手指着纸上注有黑点的地方问道:“这二十分钟加了黑点,是值得怀疑的时间吧?”
田春达点头:“嗯。这二十分钟是吕天在孟祥宇被害期间之内,唯一没有第三者证明的空白时间。”
郝东说:“可是,作案现场是在惠民路贮煤场,这是明摆着的事。被害者好像在临死之前鼻孔和肺部吸进的煤粉,大概和这个贮煤场的炭质是相同的。试验的结果不久就会知道。这样一来,即使有二十分钟的空白时间,吕天要从季川家赶到惠民路贮煤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们乘警车从惠民路贮煤场到季川家附近还用了五十六分钟呢。就算再快一点儿,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钟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钟,而且,还要加上作案的时间呢。这二十分钟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么能够破案的作用吧。”
47
田春达命令的两个调查,结果都回来了。
第一,是来自某大学的报告。化验结果证明,田春达从现场收集的煤粉和被害者吸的煤粉是同一炭质。
“孟祥宇被害现场就是惠民路贮煤场,这下子该肯定了吧!”郝东说。
可是,田春达组长却是闷闷不乐。
郝东是理解他的心情的。如果说做案现场就是惠民路贮煤场,那么,吕天和陈志明也就都不具备做案时间。
第二,是来自气象台的答复。十三日佛晓之前惠民路一带的降雨时间大约在三点至四点五十分之间。
“对!问题就在这里,郝东。”
田春达说着,将降雨时间表递给郝东看。
“这就是突破口。”
“什么?突破口?”
郝东听了组长的话,不禁奇怪地追问了一句。
田春达说道:“那个拾到皮包的小女孩不是说皮包没有湿吗,收到女孩送来手提包的警察也说没有湿。这不就怪了吗?小女孩是八点左右拾到的,所以毫无疑问,手提包应该而且也必须是被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雨淋湿的。可是,手提包却一点儿也没有湿,这是什么原因呢?”
“对啦,手提包是孟祥宇被害时丢的,照理说是应当被三点左右下起来的雨给淋湿啊!”
“那,为什么没有淋湿呢?”
“这就是说,是在雨停了以后,也就是五点钟以后,手提包才丢在现场的。”
“对,正是这样。客观的逻辑只能是这样。”
“可是,组长,死者是从前半夜十点到零点之间被害的,而手提包却是五点以后掉在现场的,这也不符合逻辑呀。”
“对,我刚才说的不合情理就在于此。可是,客观事实是难以推翻的,只能说我们的推理在什么地方有错误。”
究竟哪里错了呢?
所有这些都是事实,既杂乱无章,又各自独立,互不关注。简直象一组失调的齿轮,鹾龌不合,无法运转。
“可是,这些线索虽然互不关连,但又不像有假。特别是手提包,五点以后丢在现场、这件事儿倒有些出人意料,可正是这一点却是这个案件的突破口。
48
当天傍晚,郝东又被叫到组长的房间。
田春达组长似乎格外高兴,一见到郝东进来就立即眉开眼笑地说道:
“郝东,那个手提包确实是突破口呀!我又翻看了一下前面的询问笔录,有新的发现。”
“噢?你快说说。”
“啊,来,你看看这儿。”
组长指着陈雄的询问笔录的一段,上面写到:
13日早5时多,孟祥天说与艾玉婷吵架不合离开了艾家。”
“啊!原来如此。”
手提包被丢在现场,正是五点钟停雨以后。
“这两个齿轮总算用‘五点’这个时间给合上牙了。”田春达兴奋地说道:
“从艾玉婷家到惠民路贮煤场,就是坐公交车也不过二十分钟吧。五点离开艾玉婷家,到惠民路贮煤场现场也就是五点三十分左右。”
“你是说,孟祥宇的手提包是陈雄放在那儿的吗?”
“是的。赶快派人去问问艾玉婷,陈雄在去艾家时是不是拿着什么东西。”
被派往艾家的刑警很快就回来报告:“艾玉婷说那天晚上陈雄来幽会的时候,带着一个像包着大饭盒一样的报纸包。艾玉婷问过他那是什么,陈雄没有理睬她。艾玉婷也不好再问。”
听了刑警的报告,田春达很高兴,神色顿时变得明朗起来。然而,他又有些火气,不禁懊悔地唠叨起来了:“最初去查访艾玉婷的那个刑警要是早点儿问出这事就好了。看来他是忘了询问陈雄当时带没带什么东西这个重要的问题啦。”
随即,田春达又命令郝东道:
“你马上把陈雄给我叫来,问问报纸里包的什么。”
陈雄被刑警叫来了。然而,不管田春达怎么质问,他矢口否认。
“我没带那样的东西,是艾玉婷记错了。”
仅仅为了这么个小事儿就把他叫来,他似乎很不满意,气得他鼓着腮帮子,大声叫道。
“你要是不知道我就来告诉你吧!那里面包的是被害者孟祥宇的手提包!”
田春达的申斥虽然很严厉,可陈雄只是毫不在意地翻了个白眼,冲着田春达说道:“别开玩笑了吧!我怎么能拿他的手提包?你是说我在什么地方抢来的吗?”
他反而转守为攻,并不直接回答问题,田春达继续追问道:“你早上五点多离开艾玉婷家以后到什么地方去了?是去了惠民路贮煤场吧?你把手提包放在惠民路贮煤场以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是不是?”
“岂有此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知道。”
陈雄说着把脸转向一边。他脸色发白,暗淡的眼睛更加变得无光无彩。然而,却没能掩饰住他心里动摇的表情。田春达一直盯着他每一个表情的变化。
陈雄咬死不松口,就说他根本不知道手提包的事。田春达暂时中止了讯问。
“组长,肯定是陈雄把手提包丢在惠民路贮煤场的啊!别看他装做不知道的样子,没错儿,肯定是他。”郝东对田春达说。
“嗯。”田春达点了点头。他又说:“为了保险起见,先把他作为盗窃嫌疑犯拘留起来。”
“可是,陈雄是在什么地方得到孟祥宇的手提包的呢?不搞清楚的话,在抓不到证据之前还得释放他呀!还有,陈雄为什么特意把手提包丢到贮煤场现场去呢?”
“可能是犯人出于要隐蔽作案现场的心理,才在A地做案后将尸体转移到B地的吧!”
“那么,为什么后来又特意把手提包丢到现场去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田春达这时突然想起把煤粉装在信封里拿去化验的情景。不由脱口说道:“对呀!用信封不是也可以带煤粉吗?”
“组长是说罪犯采取了用信封带煤粉的做法。就是说,罪犯把惠民路贮煤场的煤粉装在信封里,带到季川家,然后,在杀害孟祥宇之前,让他吸进大量的煤粉。被绑着的被害者只能眼睁睁地同空气一道儿,把煤粉吸进肺里。这么说,惠民路贮煤场是伪装好了的假现场了?”郝东看着组长说道。
田春达点点头:“是的,罪犯考虑得很周到。他们知道咱们一定要解剖被害者的尸体进行检验的,当发现肺部粘有煤粉,就一定会认为是被害者自己吸的,不会有人认为是旁人从中作弊。所以,只要发现有和尸体中的煤粉是同一炭质的地方,那里就肯定会被认为是做案现场。”
“那么,为什么要把手提包放到贮煤场去呢?”
“那是为了让人捡去,交给警察。也就是说,罪犯想通过这个手提包告诉警察:‘这里就是现场’。不然的话,往被害者的嘴里煽了半天煤粉,而不让人知道有这种煤的地方,那不就白费劲了吗?”
“嗯,他们的目的是想制造没有做案时间的证据。”
“对。罪犯是想说明在短促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往返于季川家和惠民路贮煤场的。无论开多快速度的车,往返一趟也需要一小时二、三十分。所以,吕天没有旁证的这二十分钟外出,是不能被列入怀疑的范围之内的。”
“这么说他们是把孟祥宇带到季川家里去了?”
“正是。季川家附近的房屋比较分散,即使发出大点儿的声音也不会被外人听见。而孟祥宇呢,他同吕天于晚上七点钟左右来到季川家以后,肯定被绑起来了,又被逼迫吸进煤粉,随后被掐死,尸体放在屋外的仓房里。之后季川去请邻居来自己家吃饭,以让邻居给他们作不在现场证明。”
“嗯,应该是这样。”郝东想了想后,点头说道。
田春达接道:“陈雄要把手提包放到惠民路贮煤场去,所以,他十一点离开了季川家。在半夜时分,吕天借口去买香烟,出去了二十分钟。实际上他是用自己开来的车把孟祥宇的尸体运到了杂树林。之后他返回季川家,同季川及其邻居几个人一直喝酒到拂晓前三点三十分。早上七点多,当邻居的婆娘们来找睡在季川家的丈夫时,吕天不慌不忙地走出来,揉着眼睛,装出一副和他们一样一直睡到现在的样子。”
“这家伙真够狡猾啦。”郝东不禁惊叹道。
“我们现在马上去搜查季川的家!我想他们已经做过清扫,消除痕迹了吧。不过,如果在哪个角落里留下一、二个小煤碴儿,那可就是有力的证据了。”
田春达帶领刑警搜查了季川的家。田春达认为孟祥宇很可能是在厨房里被强迫吸进了煤粉,他拿着放大镜在厨房仔细搜索,果然在墙角发现了几粒细微的煤粉。还在墙壁上发现了半枚没有清除干净的指纹。
经过过化验分析,在季川家发现的煤粉与孟祥宇吸入的煤粉成分完全一致。而在季川家仓库墙壁上发现的半枚指纹,经对比证明是孟祥宇的。
刑警传讯了季川。在田春达的追问下,他不得不完全招供。他的招供证明了田春达组长关于案件的推理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作案动机,季川说他和陈雄是受吕天指使。吕天是他们的老板,又每人给了六万块钱,他们就听命了。
刑警逮捕了吕天,他在追问下不得不招供了杀害孟祥宇的真实动机。由此曲丽丽的失踪也真相大白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