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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穷姐弟

作者:此地无银三千两 字数:5325 更新:2023-11-09 15:17:33

当他醒来时,耳中听得了少女的哭声,令人感到颇为心疼,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很是难受。

由不得凌真不睁开眼睛!

睁开眼来,映入眼帘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那个亲姐姐,手里拿着母亲红陌剑的白衣少女凌潇潇。

她此时正盘腿坐在凌真身边,兀自哭泣不止,梨花带着淋淋秋雨,凄楚可怜,就像凌真当真已经去世,再也无法活转过来一般。

再也忍受不了姐姐这般情真意切的哭嚎声,凌真皱着眉头,厉声道了一句“喂,哭什么哭,快别哭了!你弟弟我又没死,号什么丧?!”

凌潇潇见弟弟清醒过来,立时就止住了哭泣,那张秀美至极的小脸上又出现了让人赏心悦目的笑容,嘴角上扬,把内心的喜悦情绪展露无疑。

衣服全被烈火烧烂,一身破破烂烂的凌真,也不顾自己当下的姿态尤为狼狈不堪,就那样从地上坐了起来。

他站直身子,环顾周围,看到了阮苍和司玄空两人倒在地上的那两具尸体。

司、苍两个剑修的头颅都被利刃戳烂,显然再也活不成了!

因为仇人死去的缘故,凌真知道这里应该是再也没有生死之忧需要顾忌了,心情放松,对着八姐问道:“喂,潇潇姐,他们两个是你杀的?”

“算是吧。”

凌潇潇面带和颜悦色的淡然微笑,“他们刚才和你一块儿昏倒了。我就去捡起了娘的红陌,每人的脑袋上都戮了几剑,送他们彻底归西了。”

凌真点点头,忽然惊奇的发现了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忍不住大叫:“哎,真气……天呐,我现在感觉膻中穴的本命真气变多了不少!”

凌潇潇当然也跟着大喜过望,“真的吗?!”

凌真相当惊喜的说道:“是的,绝不会有错的,潇潇姐,快点,把娘的剑还我!”

大难不死的年轻公子,拿过了那柄剑鞘粉红色的名剑红陌,大力的拔出佩剑,情绪万分亢奋,运起了磅礴真力。

对准旁边的那一座巍峨瀑布,猛地挥劈出了数剑!

砰砰砰!

凌真的每一剑,皆威力惊人,势大力沉,恍若投出火药炸弹,爆出了水花无数。

少女凌潇潇甚至都被这激荡而起的浪潮给震撼住了。

“潇潇姐,我明白了!”

凌真顿时叫了起来,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快活得无以复加。

站定在凌少爷边上的凌潇潇大惑不解,歪头问道:“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为何我现在内力增多了。因为我的膻中气海里,有娘给我的六缕至尊剑气,剑道气机凝成铁壁,护住了我的前胸要害,所以那一条吓死人的水火大龙,没能要了我的命!”

凌真对着八姐震声说道,“那些异种真气,既然已贯穿不了我的肉体,无路可去,便只能在我的膻中穴内部安营扎寨,留下来归我使用了!”

凌潇潇恍然,猛一拍手,“难怪从刚才开始,我就发现自己的内力变少了,原来是顺着那条真气水龙,进到你身体里去了……哎,你干嘛?”

凌潇潇瞪着眼睛,见弟弟走向了两个剑修的尸体,颇为费解的问道。

凌真则头也不回的笑着回答两个字:“摸尸。”

他从死去的赭袍矮子阮苍的衣服兜里,摸出了一大捧的销骨麻毒针,将之悉数装入了那枚专门用于储物的手指纳戒之中。

拿到好东西后,凌真又把身子站直,回转过头,笑道:“姐,记住了,行走江湖,要学会‘摸尸’,好东西不捡白不捡,莫要浪费了!”

这一场初出茅庐,对付阮苍、司玄空两大剑修的战事过后,溪水旁,衣服破破烂烂的凌真不得已取出了爹爹送的那枚兵家甲丸。

这是山庄凌璞凌老爷所赠的护身宝甲,作为自家宝贝儿子的二十岁弱冠礼物。

因为预测会非常沉重,一贯喜欢轻松的凌真,一直都没有把甲胄取出来过,从来就是储存在纳戒里面,放得好好的。

今日一战自己没了衣服,总也不至于就这样光着身子到处乱走,又意识到了行走人间,一旦遇到了实力绝高的强敌,搞不好有时候根本连使出法宝护身的时间和机会都不存在!

有了刚刚那一番险象环生的境遇之后,明白出门在外事事完全第一这一道理的凌真,虽心不甘情不愿,但仍决定把父亲给的那副甲胄给穿上,以求万无一失。

凌潇潇用有些好奇的眼光看着凌真手里捏着的那枚青黑色小丸,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凌真笑吟吟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一枚甲丸,内藏兵家圣物,很厉害的,只是我觉得太重,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穿过,甲胄这种东西也就我爹那种战场上杀惯了人的家伙才会那么喜欢。原本就打算一直放在小丸里面的,但今天溪水旁的这一战,着实有些凶险,差一点就没有性命了,还是以防万一,穿上的好,重就重了……”

口中念诵法门秘诀,青黑色小丸焕发出明亮夺目的光彩,很快,原本没有半个巴掌的小球体,居然不可思议化成了一件袍子的模样。

凌真瞠目结舌的看着手里拿着的那一条精美绝伦的法袍,那是一条通体青色,上面刺绣着古朴而神圣花纹的长袍,面料材质若只是细细去看,便觉得和裁缝铺里最顶级材质丝绸一样。

轻轻摩挲,手感极佳,远远超过普通的绸缎材料,堪称极品的物件,万中无一!

“弟弟,你不是说是一副甲胄吗?!这不分明就是一件袍子嘛!”

凌潇潇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条品相尤为吸引人的漂亮青袍,大声说道。

凌真很显然也被惊到,他摸了几下自己手中的那条父亲所赠的青色法袍,发了会儿呆,道:“我也真是没想到啊,这甲丸里藏着的东西居然并非厚重的铠甲,而是一条袍子,还是如此美观的极品法袍……早知道是这样的,那我出门前就早早穿上了,哪儿至于像现在这样狼狈不堪,唉,失策啊,真是失策!”

“快些穿上吧弟弟。”

凌潇潇满脸期待的说道,“我觉得你穿上这袍子定然好看至极,蛮符合你的气质的!”

“嘿,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凌真笑嘻嘻的应了一句,就那样把青色袍子披穿宰在了自己的身上。

极为合身,非常的舒适,就仿佛是最优良的裁缝匠人专门根据凌真的身体缝制裁定出来的一样!

原是这件极品法袍颇为通灵玄妙,能够根据穿戴者的体格身材变化松紧程度,所以这才会有这样合身无比的情况出现。

改换了一身崭新青袍的俊俏公子凌真,此时的整体气质有了巨大的提升,就算是和弟弟朝暮相处的亲姐姐凌潇潇,都被弟弟当下的外貌给吸引住了目光,片刻不停的盯着仿佛换了个的凌真。

“哎,发什么呆,花痴了呀?”

凌真用手在潇潇姐的两眼之前晃了几下,“我知道本公子英俊超凡,但你好歹是我姐姐,那个望眼欲穿的眼光能不能收起来?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凌潇潇这才勉强收回了注视着的目光,吞了下口水,只是低声道:“好看,这一身真是好看。

“看来所谓甲丸之甲,并不是什么厚甲重甲,而是套在长袍里面的一副内胆,哎,爹爹他还真是有心了啊!”

凌真自言自语的感慨道,“他定是知道我向往逍遥天地的仙人生活,所以故意送我这件好东西的,没有什么负重感,轻飘飘的好像没穿一样呢!”

凌潇潇伸出芊芊玉手,抚摸了几下弟弟身上袍子,觉得手感之妙,比自己生平穿的所有衣服都要好,与现在身上穿的那一条白色衣裳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小丫头模样的凌家八女有点儿感慨的道:“这等风流帅气,也不知日后该便宜了哪一家的小姑娘,真想看看未来我弟媳妇儿长什么模样,能否配得上我的好弟弟。”

凌真谦虚的笑着回应:“姐姐你也好看,特别的袖珍可爱,也不知以后会便宜谁家大猪蹄子,我倒想看看哪个男人这么大胆子,敢当我凌真的姐夫!”

凌潇潇掐了凌真的胳膊一下,后者因为有法袍的缘故,丝毫不同,凌潇潇哼了一下,声音很小,所以听起来与娇哼没什么区别,她叫道:“我才不嫁人呢,早跟你说过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给人当媳妇儿,谁当我丈夫,我砍谁!”

凌真仰头大笑几声,拍了几下姐姐的肩膀,朗声道:“好哇,不愧是我凌真的亲姐,果然有志气!”

“那可不,凌家儿女,又谁是没骨气的?”

凌潇潇对亲弟弟的赞美之词感到十分受用,沾沾自喜,喜形于色。

“对了潇潇姐,给这件法袍起个名字呗,上等的武器法宝要起名,护体法袍也该有名字才行,否则对不起它这等惊世骇俗的品相。”

凌真提议道。

只是他貌似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姐姐凌潇潇在起名这方面的天赋极差极差。

“青蛟,弟弟啊,你觉得青蛟这名字怎么样?”

凌潇潇不假思索的张口就来,对她来说,什么名字都是信手拈来,只是好不好听她就全然不去理会了。

凌真无奈的苦笑一下,“青椒?这什么破烂名字,你怎么不叫胡椒?整天想着怎么炒菜是吧?!”

“什么呀,不是那个花椒青椒的那个东西,是青色蛟龙的意思,青蛟,多好听!”

凌潇潇小嘴高高的撅起,“我觉得这名字很有寓意,因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蛟龙之属又是天下万兽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断然拒绝,“这名字太容易又歧义,才不能用呢,让我想想……有了,就叫‘斩蛟’吧!古蜀之地多蛟龙,亦多名剑,手持名剑斩杀蛟龙,一剑可平天下万物,这才是好名字!”

凌潇潇暗自把两个名字相互比较了一下,她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甚至还窃以为,自己最开始起出来的那个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什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所以压根没有与之争辩的必要,争了也是白争。

凌潇潇盯着凌真手里的佩剑红陌,又看向了弟弟脸,突然有个想法从少女的脑海里浮现,她不禁发问道:“弟弟,你说到底为什么,本命剑都是从眉心里钻出来的?”

凌真想了想道:“剑修需要拥有本命剑窍后,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本命剑,而剑窍的位置并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剑修都在眉心开窍,那是因为这个部位是心绪和元神汇聚最浓之处,最易开窍……我之前听过一个笑话,关于开剑窍的,有点下九流,要不要听?”

凌潇潇点头,“要。”

凌真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从前有个姑娘,练了很多年的剑,就是开不出剑窍,后来她索性不练剑了,和一个男人成了亲,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间那事儿的时候,开了窍,而开出剑窍的部位并非在眉间,而是在两条大腿间的那个地方,好死不死,一柄飞剑不受控制的钻了出来,咔嚓一下,就让她男人变成没了命的太监……”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声大笑起来,他惯来都是这般的言笑无忌,“她的可怜的男人当场就被凌厉绝伦的飞剑刺成一具尸体,那叫一个惨呦,男人

————

黄龙郡金元城。

这一座城池名气很大,是锦绣王朝北部,号称仅次于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华之所。

人流极大,从不缺极度富有的商贾人家,有的是兜里钱多得流油的富户,简直就是一个任谁都会向往的聚宝盆的地界。

城中的有钱人多之极矣,而他们作为财富所有值凌驾于平民之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财力,有许多途径,而其中最是快捷方便的,且可以说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参加一次城中鼎盛拍卖行的那场大会,并成功在场上靠自家的财力,拍到一件商品买下来。

那座大型拍卖会,光是“入会费”都是一笔让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而其中每一件商品,若是单独拿出来,都完全足够抵消穷苦人家十年的辛苦劳作,放在家里,足可当做几辈子的传家之宝。

“入鼎盛者,皆是豪门贵胄。”

这一句话,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户户百姓们公认的一个常识,小孩子都清楚!

今一天,以专门招待贵族而出名的鼎盛拍卖行门口,蹲坐着一对衣着寒酸的姐弟,他们时不时的往门里面瞧上一眼。

从他们面部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又多么心焦难耐。

简直已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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