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一日,家政阿姨热情洋溢和我打招呼,“亲爱的Rick,欢迎来到你的新家。”
热情洋溢到我有些拘束,不大自在,偷偷在扣自己的手指甲。
她的年纪和我母亲差不多大。
在我记忆中,母亲年轻的模样是在书房里伏案工作,从天亮到天黑。
她的书房我总进不去,我只能透着窗里的灯知道她睡没睡。
她和父亲常年十个月都在外出差。
我儿时问过邻居那几个温和慈祥的老太太,问她们我的父母究竟要去多少地方才能回家?
……
写到这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沉默。
难过不至于,只是关于那个小孩,那个会等父亲母亲回家的小孩。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岁月一溜烟地走了。
我一步又一步,身量越来越高,面目越来越清晰,到最终面无表情的走过烟袋斜街。
我可以想起在高中校门口蹲下抽烟的自己,想起树荫下那个被我划上一道痕的槐树,却依旧想不起母亲年轻时的模样。
……
我很久没有回父母亲居住的地方。
但似乎去过。
什么时候去的。
我忘了。
(二)
第二天出门前,我打了领带,穿了正装。
而他睡眼朦胧洗了把脸,梳了个头,前后用了不到三分钟。
幸亏昨天让人帮他烫好了衣服,要不然就是一个流浪汉出街。
很显然,他有时候很有觉悟,笑得像头狒狒,“我好不好看!”
我一般懒得理他。
又被他软磨硬泡才敷衍几句夸奖话。
看着他像个小**一样的蹦蹦跳跳,想笑肯定想笑,但是,这种入学,不严肃,不行!
我还没装严肃半个钟头,他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大喊道:“我!要!在!学!校!里!和!你!牵!手!”
还能怎么办。
“牵着你走,行了吧。”
“还要亲!还要亲!一直亲的那种!”
“……神经病。”
我忍着抽搐的嘴角。
那天纽约的晚霞挺美,我想吻他的时候也就吻了。
爱情本身很简单。
例如,他在我旁边笑成狒狒,我只需要负责皱起眉对他说,带你回家吃饭可真麻烦。
(三)
我弄丢了自己的微博小号,这一度让我抓狂。
今天回到北京,二环堵得水泄不通。
天安门盛况空前绝后。
在电视机前看完后心潮澎湃的刷微博。
大号不太好。
遂再次拥有了两个小号。
我也真是个麻烦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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