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郑,郑祎云。
今年已经二十九岁,定居美国七年,拜托我的好友Rick替我写这个故事。
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希望我的爱能被他原谅。
(一)
郑先生出生和成长的年代,从记事时的澳门回归,到非典席卷全国,汶川大地震……以及一些风华绝代的人出现又陨落。
他并不认为自己跟别人有什么差别,然而时代造就了悲剧,他无能为力。
(二)
世界上有数亿人,每分每秒擦肩而过,轰轰烈烈有,平平无奇也有。
郑先生含笑说过,“人遇见就是奇迹,包括爱情这件事。”
少年时的他是城南一中不折不扣的混混头子,只会结交一群狐朋狗友,在学校胡作非为。
除了抽烟打架闹事,简直一无是处。
所有人都叹息说,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就是个社会败类。
那时候的郑先生真的不知道什么是未来。
他在农村出生,九岁之前的生活都是望着门前的臭水沟渐渐干涸,不会说话,流着口水,常常走路摔跟头。
他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并不温情的阿婆。
他童年时习惯一动不动地看地上的蚂蚁,骨子里充斥的麻木成了搅动心肺的愤怒。
他十岁那年突然有了父母。
他去到了城市。
然而在父母亲嫌恶的目光里,他觉得自己像条狗。
父亲对母亲摇摇头,语气冷漠,“早知道不把他送到那里,这样的孩子带出去太丢人。”
(三)
再怎么样也是亲生的。
因为单位体制不能超生,所以必须送走。
不被欢迎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原罪。
郑先生上了学,一度想好好读书,然而和亲哥对比,他显然是一个平庸到近乎愚笨的学生。
父母亲对他不抱任何希望,老师同样漠视,他自身的不甘与痛苦被灰色的布遮盖,人们通常把这层布叫作疯狂。
(四)
郑先生提起这段往事,或多或少感慨。
他回忆起那个人转学来的第一天,穿的是长袖的格子衬衫。
在那个年代,好看的人都不怎么明显。
然而那个人是人群中一站就好看的一塌糊涂。
他叫宁潮。
潮水漫过地平线,那一刻宁静而磅礴。
“Rick,我那时候警告自己,不要去招惹他。”
“我是个很差劲的人,而他太美好了。皮相与心灵都美,我却像一具被腐蚀的骨架,烂在地底,可恶又可怜。”
郑先生少年时很悲哀的发现。
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那些看上去是善意的关心,其实眼底暗藏着嘲笑;那些名面里的欢迎,实则客套到嫌恶;那些假意和虚伪,那些令人难过的,都是至亲,至友,以及所有身边人们给予的。
不管是友谊还是爱情,永远都有无数的理由分开,不是谁对不起谁,不是突然而然,就是一种病态的分开。
“我期待着某一天和所有人同归于尽,这真的是我最疯狂的想法。”
“可是遇见他之后,我有了一丁点的思考。
就是一丁点,导致了我之后整个的人生轰然醒了。
星星之火可燎原。”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