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从来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够如此娴熟的掌握「装哔打脸」的技巧
这名挨打的金发女郎名叫珍妮,是「绅士酒馆」的女侍应,也是卖酒的销冠。
她捂着被掌掴红肿的腮帮子,不可思议的望着史密斯。
酒馆内的顾客们都兴奋了起来,纷纷摩拳擦掌。今日说不得就要出手群殴这个不懂怜香惜玉的爱尔兰穷鬼!
4名膀大腰圆的打手也从吧台后默默走了出来,手持钢锯铁锤~
……
当啷,铛啷啷。
史密斯撩开衣角,露出了一柄精致的短手铳,还有一个小布袋。
解开布袋,一连串的金币银币落在桌面,声音悦耳。
珍妮瞬间忘记了腮帮子好痛,撩了一下耳边的金发,从托盘上取下两杯酒,扭着走到史密斯桌前,俯身,抛一个媚眼:
「嘿,伦敦西区来的绅士,愿意和我喝一杯吗?」
啪,
她又挨了一记耳光,左脸颊也肿了,对称了。
看起来很像一只松鼠!
史密斯粗野的把桌上的银币金币往前一推,银笑道:
「bitch~我是一名慷慨的船长,喜欢不那麽绅士的对待女士,请问女士你愿意吗?」
珍妮刚一犹豫,就望见周围围过来好几个平日里竞争关系激烈的同事,跃跃欲试。
这一幕就好比那句无耻爆棚的话:想挣钱,你得脱下长衫!
于是一咬牙:
「如您所愿!」
……
史密斯哈哈大笑,从腰间又摸出了一根颇有分量的金炼子,坠子居然是一颗小小的红宝石。
「大清朝有句古话,叫有钱能使洋鬼子推磨。你肯定听不懂吧?」
珍妮讨好的摇摇头,生怕错过这桩含金量极高的好生意。
「去吧,我的水手们在海上漂泊太久了。」
望着被临空架走的珍妮,还有那群狂呼「onebyone」的水手们,酒鬼们鬼哭狼嚎疯狂的拍打着桌子。
这一幕太刺激了,太踏马有噱头了。
粗俗的水手们不懂什麽叫装哔打脸,只觉眼前这一幕莫名的解气丶刺激,而贫乏的语言储备无法让他们直抒胸臆,只能用一连串的「fxxk」来重复表达震惊。
……
然而,
深谙东方智慧,接受过江南文化薰陶,从消耗品水手混成了海枭的史密斯,怎麽会就此罢手呢。
他清脆的打了个响指:
「嘿,小妞。给我来一杯最贵的酒。」
一个举着托盘的栗发女郎,笑盈盈的给他递上了一杯琥珀色的威士忌。
「先生,喝下去,你的嘴会比珍妮的ass还要火热。」
史密斯慷慨的弹出1枚银币,随即一仰脖喝下满杯的威士忌。
瞬间,
他觉得苏拉威西火山爆发了!
幸福的眩晕感过去后,他踉跄的爬上桌子,高举右手,
待酒馆内安静下来,众人都莫名其妙的望着自己,才大声吼道:
「给这里所有的人都上一杯这样的好酒。酒钱,我付!」
酒馆瞬间沸腾。
酒鬼们疯狂的拍打桌子,拍打墙壁,跺木地板,互相出拳殴打~
嚎叫已经无法释放他们的亢奋了,必须通过更激烈的肢体动作。
……
1里外的巴达维亚城墙上,
巡逻的尼德兰士兵都听见了,停步探出城墙观察。
一名军官慢悠悠打理着自己那蓬松丶加粗丶加宽丶加长版的八字胡,说道:
「不要紧张。」
「城外的这群臭虫日常闹事而已。如果他们闹的太大,影响了总督大人听音乐会,我会下令用炙热的炮弹帮他们安静。」
说罢,他拍了拍身边的青铜炮。
每年,他都需要帮助城外连绵10里的贫民区冷静一两次。
效果很棒,比牧师可灵验多了。
「赞美上帝。」
军官熟练的划了个十字,走下石阶,准备去狩猎几个土着练枪法。
殖民地的服役生活就是这般的枯燥无味~
……
珍妮回来了,脚步虚浮踉跄。
同事们嫉妒的说道:
「她真可幸运。」
「是啊,那根项炼看的我咬牙切齿。我都不敢想,戴上是什麽感觉。」
进入酒馆,史密斯的行为如此浮夸,
原因有二。
除了心理的满足感之外,还有钓鱼。
这帮连马尿都喝的醉鬼肯定买不起藏宝图,必须把这片区域里的大鱼给钓出来。
至于说为什麽不进巴达维亚城卖藏宝图,是顾虑有潜在的风险。很可能被贪婪的尼德兰总督杀人灭口。
一旦人家起了杀心,下令封锁城门,那自己和这十几号弟兄就是瓮中之鳖。
所以在这鱼龙混杂之地,能骗一个是一个。
突然,
他闻到了一股香水味,淡淡的。
不用回头都知道,这必定是个漂亮的,结过婚的女人!
……
「先生,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我叫Lily。」
莉莉大约30左右,打扮考究,半老徐娘。
史密斯接过她递过来的酒,并没有喝。
很放肆的上下打量了一番,才问道:
「女士,你是撒克逊人?」
「嗯,我不能说你错了,但实际上我来自格拉斯哥(苏格兰)。」
莉莉优雅的喝了一小口,随即将两人的杯子调换了一下。
史密斯这才一饮而尽!
男人在外面喝酒,要学会保护自己!
这年头能在殖民地混的不错的女人~说不定手里的人命,能组建一个唱诗班。
谨慎的态度反而引来了莉莉的赞许。
她开口打听道:
「最近海上有什麽发财的路子吗?」
史密斯肆无忌惮的将熊掌拍在她肩上,笑道:
「聪明的女士,你可算是问对人了。一年多以前我还是个穷光蛋水手,现在你瞧瞧我有多阔气。」
莉莉微笑,并不介意肩上的熊掌又捏又掐,而是探询道:
「想必,您是一位愿意分享的绅士?」
史密斯豪爽的大笑,熊掌更是放肆,凑近说道: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很乐意和美丽的女士分享~一切!」
……
酒馆的阁楼,
半个时辰后,
莉莉一脸震惊的望着藏宝图,她几乎不敢相信。
世上居然有这样真实丶明确的藏宝说明——去大清国冒充使团?
「上帝啊,我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伱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
「当然!」史密斯舒坦的靠着,「不过这只是一个粗略的说明,更具体的致富经需要付费,需要一大笔金子。」
「多少金子?」
「和你体重一样重的金子。」
莉莉沉默不语,可能在后悔自己吃了太多的黄油热狗。这种高热量的食物,总是能让人变得健硕开朗。
也可能在琢磨,
假如,在没有具体细节指引的情况下,能否抵达目的地并且成功挖掘这笔财富呢。就像麦哲伦那样!
……
背后的史密斯,四仰八叉,感慨道:
「那个古老的国度,皇帝几乎拥有无穷无尽的财富,可又有着无穷无尽的规矩和忌讳。我们这种古板的欧洲人是很难想像的~」
「他们那里称呼我们为蛮夷。皇帝警惕并且厌恶蛮夷,可若是进贡的方式正确,那就会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亲热的莉莉,你知道大清国磕头有多少种讲究吗?你知道一个真正的使节应该做些什麽吗?你知道国书应该用几种语言书写吗?你知道抵达时怎麽才不会被当成海盗船击沉吗?你知道大皇帝喜欢什麽吗?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千刀吗?」
「莉莉,你什麽都不知道!」
「相信我,我可以告诉你一切!」
莉莉转过身,尽力以最迷人的语调说道:
「可是,你要的太多了。」
「多?你知道回报率吗?」史密斯跳了起来,激动的大喊,「我,史密斯,曾经是爱尔兰猎犬号的一个垃圾水手。而现在,我富裕的自己都害怕。」
「你真的去过大清国了?」
「当然。」
「大皇帝赏赐了你多少金子?」
「嘿嘿,你不该问一个水手这麽复杂的数学问题。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和我的水手们几个月,也许以后我应该去伦敦自费读个大学进修数学?」
……
史密斯像搂着一只温顺的猫一样。
金丝猫开口问道: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麽你要把这个秘密卖掉?你明明可以自己再去一趟的,谁会嫌自己的金子太多呢。」
「呵呵呵,我刚才说过。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000刀吗?那是大清国的一种酷刑,用于处罚皇帝痛恨的人。」
莉莉一哆嗦,他无法理解。
史密斯继续添油加醋: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项冒险家的生意。当然,有了我的理论指导,实际上风险已经很小很小了。」
「既然你没有购买攻略的实力,恕我不奉陪了,我需要寻找下一个买家。」
「感谢你刚才的精彩表现,这是一点营养费。另外我建议你多吃一点菠萝,少吃一点牛肉,这对你的魅力会是很好的加分项。」
2枚金币,出手依旧阔绰。
……
在他即将走出门的一瞬间。
「站住!」
「给我一些时间,我可以去募集资金,寻找合伙人分摊风险和收益。」
史密斯耸耸肩,接受了这个最有可信度的建议。
不过,他也没忘了打消这帮人可能产生的邪恶念头:
「首先,不要想着黑吃黑。因为你们要的情报都藏在我脑袋里。若是抓了我,我的水手们会毫不犹豫的去总督府告发你们,把这泼天的财富公布于众。」
「然后,你最好找一些嘴紧的合伙人。」
莉莉一边套靴子,一边冷静的回答:
「我明白!给我一天时间,就一天。」
当晚,
巴达维亚城外最有势力的5个人,就坐在了一起。
他们将各自的问题抛出,并且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莉莉环视众人,眼神探询。
5人皆点头,以他们的阅历基本认可了这里面的可信度。
最关键的是史密斯曾经待过的那艘「爱尔兰猎犬号」遭遇了海难,有少数幸存船员就在巴达维亚谋生。
他们已经派人打听过了,史密斯确实是个穷的狗都不理的水手,发迹的莫名其妙。
……
「这里是你要的黄金,120磅。」
史密斯很淡定,没有普通水手看见一大笔黄金的那种疯狂。
反而打量着莉莉:
「你真的体重只有120磅吗?」
莉莉咬着后槽牙:
「是的!」
「好吧,当众称一位女士的体重不太礼貌。成交!」
有人忍不住问道:
「该死的,你是怎麽做到对于这麽一大笔金子表现的若无其事?这可是我们这些人的全部家产。」
史密斯又狠狠的装了一回:
「见过金山的男人,怎麽会看得上这些金疙瘩呢。从大清国回程的时候,我和我的水手们用皇帝御赐的金碗喝朗姆酒,用金子做枕头~甚至,我们还把金币塞进炮膛,在南海成功击退了一股海盗~」
莉莉捂着脸:
「你确定那是击退吗?也许是海盗们觉得你们给的太多了呢。」
「没办法,霰弹打光了。不用金币替代,总不能用宝石吧?上帝都会愤怒的。」
……
史密斯心满意足,吹的很成功!
今日已达人生巅峰。
他也明白了大人物们对于金子,女子不甚感冒是因为脱敏了。
以及,当众装哔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是远远高于朗姆酒和女人的。
一句话:
要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而不是俗气的物资享受。
感谢李郁陛下,感谢大清,感谢上帝,感谢土豆~
离开巴达维亚港口时,
他交给了莉莉最后一张纸。
「这是?」
「我怕你挣的不够多,这上面写的是秘笈当中的秘笈。回去后好好研究,当作圣经那般~」
……
望着远去的船,打着阳伞的莉莉眼眶微红。
挥舞着右手,
感慨道:
「没想到,爱尔兰人当中也有好人。」
「只可惜,我怕你会误解,所以善意的撒了个谎。」
而远去的甲板上,史密斯举着望远镜,冷冷的笑道:
「她明明是伦敦人,还和老子装什麽苏格兰人。就算是,也一样该死。」
大副凑过来:
「boss,你是怎麽判断出来的?」
「伦敦人特有的那股子清高,傲慢,故作优雅,往贵族靠拢的劲,隔着3尺我都闻的出来。还有她喝下午茶的那作派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大副点点头,去盯风帆了。
他知道史密斯曾经在一艘撒克逊商船度过了一段不太美好的时光。
加上世仇,其对于撒克逊人的痛恨就更好理解了。
……
南洋,是殖民者的乐园。
除了巴达维亚,还有若干个大大小小的殖民城市在各国手里握着。
史密斯已经成功蜕变为了一个黑心商人。
一图多卖,一鱼多吃。
除了老巢马尼拉,其他的殖民城市慢悠悠都走了一遍。
而和他一起去金山卫的2伙人则更为激进。他们果然没有选择卖「课程」赚钱,觉得这样太慢了。
他们想富贵险中求,冒充使节去一趟大清。
对于这种合理想法,史密斯又能说什麽呢,只能祈祷这些人下辈子投胎长点眼睛。
若要说外国人当中谁最了解吴王陛下。
他肯定是第一!
为了圆总督的梦,他选择效忠陛下。
……
桅杆上的了望哨,突然大声叫喊:
「右前方,有船快速靠近,未挂国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