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羊角城,回到海都,来到钢铁酒馆,张烨将那些东西都出给了雷蒙。
雷蒙很乐意收这些带血的武器,翻新一下也能赚不少钱呢。
“最近你好像不经常接任务,不会忙着泡妞吧?”雷蒙来到张烨身边,递给他一杯酒,然后问道,还瞥了眼不远处包厢里,和小猫咪一起开心干饭的希尔达。
“泡啥妞啊,最近忙得要死。”张烨一口酒一口烟,摇摇头道。
“是嘛,在捣鼓啥大事儿,说来听听?”雷蒙笑呵呵地问道。
张烨挑着眉看了他一眼,随后笑道:“推翻海都暴政。”
雷蒙:“别闹~”
张烨:“没闹。”
雷蒙:“……”
雷蒙的眼睛越瞪越大,最后连嘴里的烟都掉了。
“你认真的?”雷蒙惊愕道。
“嗯哼。”张烨点点头。
“这不像你的风格啊……”雷蒙嘀咕道,随后想到了什么,问道:“那群人惹到你了?”
“算是吧。”张烨哼哼道。
雷蒙咧了咧嘴,捡起地上的烟放入口中,两个人就这样抽着烟,靠着围栏看着楼下的人来人往。
好一会儿,雷蒙碾碎烟头,道:“你打算干谁?扎卡里男爵,还是副城主巴瑞?”
“海都城主。”张烨道。
雷蒙眼角抽了抽,随后失笑地摇摇头:“我说你小子怎么最近这么安静,敢情是憋着大事儿呢。”
“他怎么惹到你了?”
“他没惹我,但是他干的破事妨碍到我了。”张烨道。
“是嘛……”雷蒙又拿出根烟,发了张烨一根。
这是野狼帮出品的烟。
“小子,你多大了?”雷蒙突然问道。
张烨看了眼希尔达,然后小声道:“十六,你别说出去嗷。”
“咳咳咳!”雷蒙被呛了一下,随后满脸诧异:“我还以为你至少二十五了!”
“我有那么显老嘛?”张烨呵呵一笑。
“那倒没有,就是……反正不像十六。”雷蒙摇摇头,而后伸出自己那条钢铁手臂,道:“你知道我这条胳膊怎么没的吗?”
“哦?老大叔准备讲故事了?”张烨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雷蒙笑了笑,道:“我已经一百二十八岁了,这条胳膊,是六十年前没的。”
“被上任海都城主扯下来的。”
“豁,你干啥了,勾引城主老婆?”张烨惊讶道。
“去你的!”雷蒙笑骂道。
他吸了口烟,眼中流露出追忆之色。
“那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有着雄心壮志,组了个帮派叫做钢铁帮,我是老大,管着三百多号小弟。”
“我也有着自己的佣兵团,酒馆就是那时候有起色的。”
“那时候的海都,比现在还糟糕,上任城主和现在这任一样,净干些破事儿。”
“有一天,我一个队友的家人,被上任城主害死了,我们实在忍不了了,于是决定反抗。”
“那时候的海都,还没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最强者就是城主,秘银级,没有传唱级坐镇。”
“我那时铂金九星,我觉得多叫上几个铂金级,一起上,就能干翻他。”
“我也是这么做的,密谋了三年,聚集了两千号人,足足一百多个铂金级。”
“我算是领头人,意气风发得很。”
“我们先是伪装成平民,假借游行抗议,包围了城主府,我找来的冒险者团队则趁机潜入城主府,来个里应外合。”
“一开始很成功,海都官方以为只是一次平常的游行,发一些粮食下来就能平定,所以没有多少反应,只有几百个士兵挡在我们前面。”
“然后我们一起暴起,以炮火声为信号,一起冲击城主府。”
“我带着我的佣兵小队,还有一群铂金级,杀入城主府中,找到了城主,那时候,他正在和那队帮助我们的冒险者战斗。”
“那个老头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但实力真不是盖着的,一个人,硬是换掉了我们一半人,我的这条手臂也被他扯了下来。”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没能杀死他。”
“后来军队包围了城主府,我们为了活命,只能选择突围离开。”
“那队冒险者为了我们,选择留下来断后,然后我就带着我那所谓的叛军,逃出了海都,在海都外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扎营。”
“我们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那队冒险者能活下来,和我们会面。”
说到这,他突然沉默了。
张烨等了片刻,问道:“然后呢?”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雷蒙吸了口烟,缓缓吐出,道。
“那队冒险者竟然杀死了城主!”
“明明当时城主只是重伤,还被赶来的护卫保护了起来,就他们那十几个铂金级,怎么也不可能在重重包围中杀死一个秘银级强者才对,哪怕那个秘银已经重伤了。”
“但他们确实做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