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逸之眉头大皱,这家伙怎么这么粗鲁!他勉强一笑,说:“好,好,公子真是豪气干云,令人佩服,不过……”拍了拍手,门打开了,一名衙役拿着一支火绳枪和一副步弓走了进来,说:“老爷,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过来了。”
方逸之让他把东西放到书桌上,然后退出去。他拿起火枪递给杨梦龙,苦笑:“公子刚才不是恼守城将士为什么不开火还击吗?本官从他们手里要来一支火枪,公子看过之后就知道原因了。”
杨梦龙接过来,第一眼就看到枪身上生了很多锈,再看仔细一点,我的娘咧,枪管内部也生了不少锈!最最要命的是枪管管壁薄得可怕,看得他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的娘,真的是我的娘咧,难怪那些火枪兵都不敢开火,这样的火枪一旦开火,到底是打死敌人还是打残自己人啊?他时常抱怨二十一世纪的假冒伪劣商品太多,质量差得令人发指,可是跟这支火枪一比,那些做假货的商家简直就是业界良心了!
方逸之叹息:“开国之初,我军的火枪极为精利,甚至能一枪打穿两个人,乃是制敌制胜的利器。但是后来监管不力,官员偷工减料,匠户出工不出力,火枪越做越差,到最后都没有人敢用了……”
杨梦龙看着手里这支一旦开火,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会当场炸膛,把枪手炸得血肉模糊的火枪,彻底无语。
方逸之又把一张步弓递给杨梦龙:“公子再看看这张弓。”
杨梦龙放下火枪,接过弓来试着拉了拉,头顶飘过两个大字:我日!!!这弓的弓胎薄得让人落泪,弓弦有明显受潮的痕迹,它居然还能用,简直就是奇迹了。这样的弓就别指望能有多强的杀伤力啦,射出去的箭到了中途就变成飘的了,有个屁用,难怪那些后金骑兵挨了十几箭都屁事都没有,开弓嗖嗖嗖射得不亦乐乎!他真的要哭了,张千户,你都干了什么呀,你的部下的装备连叫花子都不如啊!
方逸之似乎能看穿他的心思,愤愤的说:“那姓张的玩忽职守,平时不注意保养装备,乃至于刀枪生锈,老鼠啃断弓弦,等此番战事结束,本官定要狠狠的参他一本!”
杨梦龙苦笑:“我的大老爷,这事以后再说,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守住县城,不然你只能到阴曹地府去参他了!大人,县衙府库里有没有好一点的装备?用这玩意根本没法打呀!”
方逸之说:“你把本官当什么了?这是本官负责的事情吗?”
杨梦龙一想也是,他只是个芝麻大的县官,只负责管民生和审案,武备什么的跟他真没有什么关系,那是地方卫所负责的。想到张千户那些兵的装备,他对卫所官兵已经不再有爱了。他哭丧着脸看着这一张弓一支火枪,叫:“这可怎么办?拿着这样的垃圾,怎么可能打得过人家嘛!”
方逸之又是一声叹息:“本官何尝不知道我军装备奇差,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杨公子,我把本县所有的衙役和乡勇都交给你指挥,希望你能和张千户并肩作战,击退建奴,保我全县数万黎民的安全!”他知道自家有多少斤两,让他写写文章,断个案什么的没有问题,可是让他指挥打仗就不行了,肯定会把自己人给玩死的,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好些。杨梦龙能带领一帮村民干掉十几名建奴,说明他的指挥能力不差,又当众露了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险些一箭射死牛录额真,在守军中建立了很高的威信,把指挥权交给他,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