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秦始皇嬴政,喜欢任用那些治狱的官吏们,又到底是具体的体现在了哪些地方呢?
总不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信口雌黄地说秦始皇嬴政,居然这么喜欢任用那些治狱的官吏们。
结果在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却连一个在历史上知名一点的酷吏都没有吧,那未免也太名不副实了吧。
又或者是像某一种近乎无赖一样的观点认为,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之所以没有那些在历史上知名一点的酷吏。
那全都是因为如果按照酷吏的标准来看,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所有依照秦国法律办案的官吏,全部都是酷吏。
好好好,这么会狡辩是吧,如果这么说的话,那确实是有一点善战者无赫赫之功的那个味道了。
但是问题同样也来了,如果全天下的秦国官吏都是酷吏,那么汉高祖刘邦,是不是也曾经是一个酷吏了呢?
至少汉高祖刘邦,曾经也是秦始皇嬴政统治集团中的一员,虽然官职不高只是一个亭长,但这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而且如果秦国的所有官吏,全部都是所谓的酷吏,那么在整个秦朝的天下,又将要掀起多么大的刑狱,又要死多少人呢?
毕竟酷吏这个东西,不是你说他是酷吏他就是酷吏了,肯定要是大兴刑狱、严刑峻法的官吏才能够被称作酷吏吧。
就秦朝当时华夏大地上的那么一点人口,真的就够这全天下的这么多秦朝的酷吏们残杀的嘛?
而且也还是那个老问题,全天下的秦国老百姓们,让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酷吏们这么巧立名目的残杀。
怎么就不在秦始皇嬴政还活着的时候,起义造反呢?居然就这么躺平让酷吏们杀了个十多年的时间。
这真的合理吗?结果秦朝的总人口数量,居然还不减反增地上升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另外秦国的法律虽然严苛了一点,但是秦国的那些官吏们,还真的就未必能够算得上是严格执法、铁面无私的酷吏标准。
否则西楚霸王项羽的叔父项梁,也就不能在多次触犯了秦国的律法之后,却还总是能够安然无恙地逃脱秦国法律的制裁了。
至少从这一点来说,秦朝的部分官吏,就还不配被称之为是一名酷吏,因为他们这些徇私枉法之人还不够格。
而且如果秦朝的官吏们,真的都是所谓的酷吏的话,那么说不定齐国、楚国、燕国、韩国、赵国、魏国。
他们这六个国家逃出去的那些贵族遗老遗少们,早就被秦国的酷吏们给清除干净了,说不定秦朝的国祚还能够长久一点。
所以总不能就因为秦朝的法律严苛了一点,就非得说所有执行秦国法律的官吏们,就全部都是所谓的酷吏吧?
再严苛的法律,也终究是由人来执行的,而华夏自古以来又都是一个人情社会,所谓的法理不外乎人情,大抵就是如此了。
而且这个所谓的秦国法律,到底是严苛还是不严苛,又严苛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其实还是两说呢。
至少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当中,对于秦朝法律的相关记载,就和考古出土的秦简内容完全对不上。
其中的谁是谁非,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反正汉朝在夺取了秦朝的天下之后。
基本上就是全盘继承了秦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只是废除了其中的一些残酷的肉刑。
但是也并没有彻底废除掉所有的肉刑,而是仍然保留了其中的一部分肉刑,可见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
肉刑的手段虽然残酷,但是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汉朝也是一直到了汉文帝刘恒在位的时候,才开始彻底地废除了绝大部分的肉刑,让肉刑一度进入了废止状态。
但是偶尔也仍然会有恢复,比如说汉武帝刘彻,对太史公司马迁施以的腐刑,也就是阉割等等,就是其中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也许单从这些肉刑的施刑手段来看,确实是很残酷,毕竟动不动就是在脸上刺字、割鼻子、砍手砍脚、阉割、死刑等等。
光是听起来就十分的吓人,而且也确实是真的很残忍,有句俗话说得好:杀人还不过头点的呢。
这又是割鼻子,又是砍手砍脚和阉割的,也太残忍了,好像还不如直接杀了痛快一点呢……看来活阎王还得是我啊。
所以说还是那句老话,在看待历史问题的时候,不能单纯地以后世之人的眼光和道德标准,去看待和审视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
就比如说在秦朝的法律当中,确实是有很多残酷的肉刑,但是这些肉刑也不是秦朝发明的啊。
更不是秦始皇嬴政发明的,而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残酷的惩罚手段,本质上还是为了要教化民众。
除了秦国以外的齐国、楚国、燕国、韩国、赵国、魏国,他们这六个国家,乃至是春秋时期的一众小诸侯国。
也大都存在着肉刑,而且就算是不割鼻子,也不砍手砍脚或者搞阉割了,难道还能没有死刑不成?
所以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各个国家也全部都是这么干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