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枪响,余飞的脚板从天而降,将男人连枪带手,狠狠地踩在脚下。
“啊……!”凄厉的惨叫声撕裂夜空,那只手和枪都在他的脚下变成了“饼子”。
余飞趁势膝盖弯曲,以半跪的姿势狠狠顶住他的胸口,让他动弹不得。
“说,你是谁,谁派你来的?”余飞喝问。
“嘿,嘿嘿……”那人笑,猖狂地冷笑:“你做梦吧,我是什么也不会说的。”
“是吗?”余飞脸色一冷,猛地一拳轰在他的鼻梁上,“咔嚓”一声,鼻梁骨脆断,鼻血溅了他一脸。
“现在说只是鼻子没了,再不说的话,你身上的零件会一件一件地从你身上消失。”余飞的声音冰冷中带着森然的寒气,让人不寒而栗。
“啊……”雨衣人痛苦地惨叫着:“有种你杀了我!”
“想痛快地死,那也得拿出你的诚意,告诉我你知道的东西。”余飞冷喝道。
“你妄想,啊……!”雨衣人大吼一声,突然一咬牙,然后整个人猛地一抽搐。
“不好!”余飞脸色大变,可惜想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雨衣人眼孔和嘴角里很快流出黑色的血液,那是中毒的征兆。
这种人是亡命的死士,出任务时嘴里含有毒药,任务一旦失败被抓,从来不给自己留活路。
“嘿嘿……,从我身上,你什么都别想得到。”雨衣人得意的笑了,之后头一歪,软倒在雨水中。
“真是一群亡命的混蛋。”余飞吐出一口浊气,气愤地站起来,同时拿出手机拨打了梁正武的号码。
“余飞,你那边情况怎样了?”电话接通,里面传来梁正武焦急地询问声。
“死了一个,你自己来处理一下。”
打完电话,他感觉头皮有些火辣的疼,抬手一摸之下,竟然有血迹,那一枪还是擦破了他的脑皮。
刚才处于激烈的战斗中,肾上腺分泌,让他暂时忘了疼,这会松懈下来,才感到火辣的疼痛感。
他心里庆幸,幸好丰富的临敌经验和对危险的敏锐感觉让他做出了本能的反应,也幸好是这雨雾影响了杀手的视线,影响了狙击枪的准头。
当然,也是这雨雾,影响了他对周围危险的判断和警觉,要不然,他不可能受伤。
好在只是擦破一点皮而已,没什么大碍,回去弄块止血贴就可以了。
用雨水冲干净手上的血迹,余飞从地上捡起车钥匙遥控,打开车子的后备箱。
一个伪装的手提琴盒子静静地躺在里面。
他扔掉车钥匙,将盒子拽出来,放在地上打开,看到里面的东西时,瞳孔不由得一缩,微微愣了一下。
接着,他双手齐用,枪械的零部件在他手上熟练地组装起来,当组装完毕时,一把霸气的狙击枪握在了他的手里。
这是一把英吉利造的“恩菲尔德”狙击步枪,世界名枪排名前十,这种狙击枪具有可靠性强,精度高的特点,具体参数为:重量,4千克;全长,1.13米;初速,744米/秒;有效射程503米,最大射程1829米;供弹系统,采用10发弹夹或5发桥夹。
这种枪,单发最狠,所以那些喜欢单发爆头的杀手,很喜欢用这种枪,余飞也是其中之一。
打开红外线瞄准镜试用了一下,余飞感觉不错,于是飞快地重新拆卸下来放进盒子里装好,盖上盒子,然后提着它站起来。
冷漠地扫了地上的尸体一眼,随手将车子的后备箱盖上,之后,他跨步朝黑暗中走去,很快便隐没在茫茫雨雾中,身后,留下一辆孤零零的车子和一具冰冷的尸体任由雨水冲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