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朱阁回到店里时,老板胡瑞正一口一口喝着闷酒。朱阁知道这家伙抠搜的很,酒和肉都拿来做生意交税了,如今破了戒,想来是真头疼了。
桌上放着朱阁的行礼还有提前交付的银两,分文不少。
朱阁在对面坐下,拍了拍包袱,笑道:“老板你这生意可做的不地道啊,说好了住两天,怎么才住了一晚就往外赶人呀?”
胡瑞喝了一口自家的‘独酿’,脸上褶子立马挤到一块儿,想来也是真的难喝,自己也有些顶不住。
“是我看走了眼,你这人不是什么冤大头,而是个冤死鬼啊。要是还想活命,就赶紧拿着你的钱和东西跑路吧。这鬼门关好进不好出,敢拔鬼王的须子,你是有几条命啊!”
朱阁笑着把玩手中银两,淡淡道:“既然有人定下了规矩,那么为什么不能有打破规矩的人。”
胡瑞冷笑道:“你当没人也像你这般天真,前几年不也有几个自负武艺不凡的江湖豪侠,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上来就要挑战‘鬼王’,在天梯上一连败了五十人,眼看就要冲进宫去,结果又怎样?最后不还是被人围殴至力竭,砍瓜切菜般剁成了肉泥,临死前还大呼‘天理不公’。”
少年歪头问道:“不是光明正大的打擂吗?百鬼难不成还会联手伏击?”
胡瑞冷笑一声:“出手的自然不是他们,而是城寨内的马匪和寻常百姓。”
朱阁皱了皱眉:“这又是为何?
胡瑞答道“因为有人出了赏金,要买他们的命。你也知道,在这儿,有钱就是大爷。银子给足,有的是能替你卖命的人。好心的妇人会送来一碗毒酒,天真的孩童会在你转身时悄悄亮出刀刃,而那些见钱眼看的马匪,更是会无时无刻地盯着你。
想要以一己之力与鬼王做对,就相当于是与整个鬼门关的上万百姓做对,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时刻提防,你又能不吃不喝不睡到几时?
是像败家之犬一样回去,还是不分敌我大开杀戒?结果都不会有太大改变,前者折了志气,后者失了本心,怎么看都是输家。
朱阁恍然,点了点头,原来还能这么玩。打持久战与消耗战,直到对手精疲力尽,再由百鬼中的一员上门挑战,收割收人头,这样做既不算坏了规矩,也彰显出了上面人的手段。
说来也是讽刺,这里的人思想已经麻木,只会遵循上位制定的规则,从未想过要不要改变,以至于他们还会对想要改变现状的人刀剑相向。
朱阁不想连累这位好心提醒的老板,便带上行礼,牵马走出了店。
“顺便问一句,我这颗脑袋现在值多少?”
少年人在门外,声音爽朗问道。
老板重重锤了三下桌子:“三百两,要是能多撑一阵,封顶能有五百两。”
朱阁耸了耸肩,这价位可不高。
在南岳,武评榜上半数的一品高手都将他立为了目标,想杀我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啊?
一人一马走在街头,就在众人以外他是不是要虎头蛇尾地离开时,只见少年在宫殿前的石狮子前停下,摊开一块兽皮,人就这样无比惬意地躺了上去,看样子,是要在这落地生根了。
有人战胜了百鬼却不取而代之,反而堵在了阶梯前,这样的举动显然是不正常的,也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