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坚硬、冰冷的大通铺上的百笙,双眼无奈的看着天花板上的大灯泡,以及墙角的监控器,心中轻呵了一声。
“没想到,我离开寺庙的第一晚竟然是在看守所渡过的,有趣实在是有趣。”
很快,之前的疑问又浮现在心间。
“真是奇怪,按理说我应该没得罪人啊,怎么会被人诬陷成杀人犯呢?”
辗转反侧了整宿,他把自己从小到大的记忆都翻了个底朝天,依旧没有找到是谁在陷害自己。
“不对!如果非要说有人陷害自己的话,那么一定是他!因为除了他之外,我都没有得罪过别人!”
想到自己有可能是被钱忘陷害的,百笙心中顿时出现强烈的戾气,情不自禁一拳砸在墙壁上,心中无不愤怒的在想。
该死的钱忘,如果馨莹调查出真的是你干的,等我出去后,不让你喝上一缸臭湖的水,我誓不为人!
处于愤怒中的百笙,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一拳砸在墙壁上之后,那坚硬的墙壁竟然凹进去了些许!
那些本来被百笙打扰到睡眠的罪犯们,正欲开口呵斥他的时候,看到被他锤出来的那个凹槽,对比了下自己的身体和墙壁的坚硬度后,纷纷闭上的嘴巴。
“妈耶,这小子是不是人啊!他喵的这墙壁里面可是有钢板的,竟然被他用拳头砸出了些许的凹槽,真他娘的吓人。”
“谁说不是呢,我看他才20来岁,一脸老实忠厚的样子,还以为是个好欺负的对象,没想到却是个硬茬子。”
说这句话的犯人,脸上闪现过后怕的神情,庆幸对方是晚上进来的,若不然自己的身体还禁不住对方的一拳!
不仅只有他是这样想,监室里许多犯人心中也抱着同样的想法,就连监室的老大也不例外。
百笙自己恐怕也想不到,因为自己一次无意识的举动,竟然让自己避免了许多的麻烦。
每天早上是厕所最脏的时候,一般新进来的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厕所,只要把厕所扫干净了才能吃饭。
面对一早上的污秽之物,试问除了习惯的人之外,又有几人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继续吃早饭?
所以,一般刚进看守所的人,至少有几天的时间是吃不下太多东西的。百笙偏偏就是个例外,没有人敢让他去清理厕所,更加没有人看到墙上的痕迹后,会脑子坏掉了去招惹他。
加上今天又是元宵节不用工作,百笙便在这里愉快的度过了一上午。
“诶?奇怪了,外面人人谈起看守所无不色变,可是为什么我却感觉这里住着还挺好的,除了有些臭伙食清淡之外,都还挺不错的。”
愉快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下午时分,负责提押犯人交给公检法审讯的辅警,把他从监室里叫了出来,直接送到监室外的审讯室里。
审讯室不过是个十平方的小房间,房间的中央用铁栅栏隔出了两个空间。
一边是供办案人员审讯的地方,非常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
另一边可就“豪华”多了,墙上贴满了柔软的墙纸,以防罪犯突然撞墙。
中间是各个犯罪类型的电视剧中都会有的铁凳子,这是犯人专属的座位。
墙顶两端各有一个摄像头,形成了对角线的姿势,后面还有个老旧的排风扇,正“呼哧~呼哧~”的运转。
“姓名。”
“百笙。”
“年龄。”
“25。”
“……”
例行公事记录完百笙的基本信息之后,坐在左边的一名男子忽然猛的一拍桌子,就连他的同事也被他吓了一跳。
他拿过桌上的喇叭:百笙,有人检举说你在三年前杀死了馨莹,并且把她的尸体埋藏在湖底,此事你可否承认。
百笙:胡说八道!别说三年前了,在昨天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楞严寺里,连馨莹是谁都不认识,怎么可能杀了她还把她的尸体藏在湖底。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怖的想法。
“妈的!让老子去杀人,怎么可能做出那么愚蠢的抛尸行为?何不在家中养几条狗,百来斤重的人,也就够那些狗吃一个星期。”
“等那些狗把肉吃完了之后,老子再把骨头收回来碾压成粉,然后撒进大海里面,没有监控,没有动机,没有证据,谁他妈的能知道老子是凶手?”
“话说,老子真他娘的是个犯罪的天才,咘咘咘咘……”
这突然起来的恐怖的想法,可把坐在铁凳子上的百笙惊出了冷汗,眼中的瞳孔疯狂的放大缩小,心道。
我的天啊!刚才那是怎么回事,这种可怕的念头怎么又出现了?
不!不对!
那个绝对不可能是我的想法,我最狠的时候还是在师傅没遇见我的时候,和街上的小混混打架把对方的手打断了,而且那还是因为对方先行招惹我的。
我连只鸡都舍不得杀,怎么可能会杀人!
百笙在心里疯狂的否定自己刚才的想法,其实有他心中有这恐怖的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是经常会莫名其妙的就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