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铭从沈研背在身后的手里拿到一件白衬衫。
是他回老宅穿的那件。
他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发现有根灰色的细线一端连着衬衫,另一端连沈研手里的针
顺着细线,盛铭定睛一看,衬衫袖口上昨天掉了的袖扣被缝上了。
只是白衬衫用的却是灰色线,针脚还有点放肆,配着裸色钻石袖扣,像只蜘蛛趴在衬衫袖口。
正常人会觉得很丑很别扭,可盛铭却觉得好看的不得了,可爱的要死。
他挑了下眉,嘴角止不住上扬,拿手指摸那颗“蜘蛛。”
沈研见他笑,脸更红,一把抢过衬衫,拧眉嗔怪,“哎呀,别笑,我正准备拆掉,拿到缝纫店让人给你重新弄的。”
说话的功夫,她已经拿着剪刀要去拆。
盛铭赶紧夺过剪刀,把衬衫拿回来,举在面前看了又看。很满意地点点头,“我还就喜欢我老婆这风格,真好看!谢谢老婆!”
夸完之后,他一把把沈研拉到怀里,低头亲她一下。
沈研给了她一个妩媚的白眼,好不好看她看不出来吗。
这家伙嘴巴真是越来越甜。
“就会哄人,这个样子你穿出会被人笑的。”沈研把衬衫接过来丢到一边,从旁边另外取了一件白衬衫给他,“穿这个吧!”
盛铭笑而不语,接过她手上的衬衫。
沈研给她准备好衣服之后就去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盛铭已经换好衣服在厨房。
正扯着嗓子问她,“老婆,早餐吃你喜欢的素包子,好不好啊?”
“好啊,还有小米粥,对了,别忘了····”
厨房那边抢道,“萝卜干咸菜和腌黄瓜!对不对啊,老婆!”
沈研一边整理沙发一边笑答:“对对对,辛苦盛总!”
“不辛苦,为老婆服务!”
沈研摇摇头说贫嘴,坐下来,看着落地窗外朝霞映着朦胧的江面,美轮美奂。
感觉生活真美好!
她不禁回头看着厨房里忙活的男人,嘴角的笑意更深。
跟他结婚的这三个月她才觉得平凡的日子其实挺有意思的。
一辈子这样也不错。
以前跟顾燕森在一起的时候,对于生活她没有什么特殊的感受,无所谓好与不好。
反正过一天算一天,当他的未婚妻,然后是妻子,再然后就是两看相厌的将就过下去。
现在,她对生活有期盼。每天的日子过得踏实舒心,身边的男人给她足够的温暖和尊重。她活的开心有尊严。
“研研,吃饭啦!”
盛铭的呼唤把沈研的思绪拉回现实。她一抬头,人已经到了她身边。
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俊朗帅气的脸,配着身后的美景,好看的像幅画。
沈研看到入迷,坐起来伸手抱住他的腰,动情地说了声,“盛铭,你真好!”
“那你有没有喜欢上我啊?”
盛铭抱着怀里的人期待她的回答,这次没有之前那么不自信。
他有点确定她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
都亲手给他缝纽扣了,应该是喜欢的吧。
沈研一直没回答,盛铭开始忐忑。拍拍沈研的后背,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不急,来日方长,慢慢试着喜欢我吧!”
“其实,我···是有点喜欢···”
沈研的声音很小,但盛铭听的很清楚,眼神突然更加明亮,松开沈研,双手晃着她肩膀,蹲下去追问:“研研,你再说一遍!你说你喜欢我,是不是?”
他把“有点”两个字自动忽略掉。对他来说这个形容词不重要。
“嗯,有点···”沈研红着脸点头。
喜欢跟他待在一起,没见到他会想他,应该是喜欢吧。她早就对他有这种感觉,以前对顾燕森却没有。
盛铭此刻激动的像个考试得第一名的孩子。
抱起沈研原地转了几圈,大喊:“研研,你终于喜欢上我了,哈哈!”
五年了,终于等来了这句话,简直是天籁之音。
“哎呀,放我下来,至于吗你!”沈研小声嗔怪。
“不放!”盛铭低头亲她额头,“让我抱你去餐厅!”
沈研拍他一下,由他抱着。
整个早餐时间,盛铭没吃几口,就托着下巴看着沈研吃。
边看边笑,一脸痴汉样。弄的沈研忍不住笑,都没吃饱。
这家伙怎么这么大反应,只是说有点喜欢而已,他是不是阅读理解不过关啊。
盛铭看着面前深爱的女孩儿感觉幸福的飞起。她第一次主动承认喜欢上他,管它几点,反正就是喜欢,他很满足。
盛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几个助理并排站在办公桌前面,面面相觑。
面前的老板已经自顾自地笑了好久,从他们进来到现在,嘴角都没下来过。
他们在回忆最近公司有什么重大业绩,让老板这么高兴。
难道是老城区那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