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听到老酋长的话,心里一惊,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献出自己的身体……
难道还要给驴借种?
“不是。”老酋长仿佛听见了叶凡的心声。
“这次不是借种,是拿出身体的一部分,与特制的药水混合,让野兽吃掉,它便会听命与你,这是一种祖传的契约。”
说罢老酋长便指了指自己的双脚。
叶凡低头看去,发现老酋长两只脚各自少了一根小脚趾。
“一根给了猛犸象,另一根给了这头驴。”
叶凡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个驯化技能是这么来的。
“你考虑一下用身体的哪个部分吧,我来制作药水。”
“脚指甲行不行?”
“不行,必须是血肉之体。”
叶凡狠狠瞪了野驴一眼。
“我老了,既然你让部落学会了种地造屋,我也该将这个驯化的技能教给整个部落了,这样你们就可以组建一支驴队,几日内就可以找到丹。”
叶凡听了老酋长的话,不禁感叹老爷子的远见卓识,这驴队要是成了,恐怕是人类史上的第一支骑兵队。
唯一差别只是骑的不是马。
“我把小柒留给你了,还有药水,你尽快和柒完成契约,明日就和队伍出发吧。”
老酋长留下了野驴和药水,艾便扶着他往山洞那边走去。
屋门前只剩下叶凡和野驴面面相觑。
“小柒,我不过就是要骑一下你而已,不至于吃我的血肉吧?”
叶凡抚摸着野驴的后背,希望能和它商量一下。
小柒似乎通人性一般,使劲儿摇了摇头,还朝叶凡吐了一口口水。
叶凡怒上心头,呵斥道:“好好和你商量你不肯,那就别怪我了。”
随即抽出一把骨刀,拉着小柒就往屋内走去。
据说当天夜里部落的人都听见了一声野驴的惨叫,惨叫声似乎就是从叶凡的屋内传来的。
第二天上午,那些连夜完成契约的勇士骑着野驴,都在祭坛前等待着首领的检阅。
每个勇士的脚趾或者手指都残缺不堪。
叶凡迟迟没有出现,老酋长以为他睡过了头,便让人去催促。
结果族人在叶凡的屋外发现了一滩动物的鲜血,还有新鲜的骨头和兽皮。
并且一阵阵肉香味从窗户里飘出。
族人将骨骼和毛皮细看之下,发现居然是野驴的残骸。
“首领杀了小柒?”
“而且似乎吃了它。”
“我闻到了熟驴肉的味道。”
众人议论纷纷之时,叶凡忽然推门而出。
他的身后,还跟着艾,以及小柒。
叶凡没和大家过多解释,拿起行李,牵着小柒来到了祭坛前的空地。
众人见那小柒,此时完全没了大小姐般的傲气。
只见它浑身发抖,身上驮着大包行李,胆怯地跟在叶凡身后。
“孩子,你和小柒完成契约了吗?”老酋长问叶凡道。
叶凡嘿嘿一笑,跳到了小柒的背上,得意地说道:“老爷子,你看,小柒现在多听话。”
老酋长欣慰地点了点头:“很好,快快带领你的骑队,去找回丹吧。”
叶凡清点人数,一共四十多个骑着驴的勇士,手持弓箭长矛,腰挂竹筒炸药,整装待发。
艾不顾有孕在身,执意也要加入队伍。
由也顾不上修养,坚持要在队伍前面带路。
他献祭出了左手的小拇指,与一只野驴达成了契约。
叶凡让艾也骑上小柒,坐在自己身后。
叶凡看到由缺失的指头,忍不住好奇问道:“由,你为什么不用脚趾呢?”
由回答道:“我不想影响我奔跑的速度,脚趾对我更重要。”
由边说边上下打量着叶凡。
停顿了一会儿,由也忍不住问叶凡:“你又献祭了身上哪个部位?”
叶凡哈哈大笑道:“人类可是高级生物,和这些畜生有什么契约可言,我只不过当着小柒的面宰了一只野驴而已。”
由不可思议地看着叶凡。
“是真的,晚上叶凡当着小柒的面做了一锅驴肉汤,然后它就变得异常听话了。”艾在叶凡身后补充道。
由闻听此言差点从驴背上摔下。
驯化后的野驴不亚于现代的战马,这些体型壮硕,耐力惊人的野驴能载人日行三百里,翻山越岭也是不在话下。
队伍驴不停蹄行了五日,叶凡估计着也走出了一个跨省的距离。
终于翻过群山,地势渐缓,队伍走到了一处水源丰富的丘陵之地,也停了下来休息。
身后青山如黛,层层叠叠,前路迷雾漫漫,草木摇曳。
叶凡检查了一下队伍的情况,有两个人生病,一个人不小心摔伤,随身携带的肉干和野果也都基本吃完了。
叶凡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此地的植物已经与几日前见到的明显不同。
由趴在地上闻了闻,对众人说道:“应该快到神秘部落的地界了!”
叶凡问道:“你留下了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