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
难怪丁荣贵知道自己喜欢银子,但却送了一套瓷器!
这人,真是生了一颗七窍玲珑心,无时无刻都在试探自己……
顾瑾思及此处,连忙说道:“娘,快将瓷器包好,多包几层,万万不能损坏。”
“晓得了。”李桃花连忙应声。
李母上手帮忙:“等等,外面再包一层棉袄。”
两人一通忙活,将茶具和那二十盒金贵的胭脂搁在一起。
去年雪灾严重,香河县的胭脂在京城只怕也是重金难求,用它作为礼物,能够让顾瑾快速拉拢樊訾枋的夫人,以后也好方便行事。
吃过早饭,归置好行李,一行人离开克磁县继续朝京城出发。
出了城门没多远,就有一座高山挡在众人面前。
此山名君子山。
一百年前,山中曾经有一座书院,名君子书院,里面培养出的众多学子都获取了很大的成就。
后来,也不知从哪来了几头猛虎,吃了学院不少学子,君子学院被迫停办。
这么多年过去,学院的名号早就被大众抛诸脑后,只剩下这座君子山,屹立不倒。
老规矩,进山先探路。
顾瑾带着几个徒弟,在进山处的路旁仔细查看,草丛,小水沟,丘壑等等暗处都是重点查探区域。
这时,宋清琅小跑过来,压低声音说:“师父。”
望着一脸严肃的少年,顾瑾直起身子:““是不是有问题?”
宋清琅点点头。
“那,有血迹。”他说着话伸手指了指。
顾瑾顺着方向看过去,是一条小沟壑。
“走,过去看看。”
两人健步朝前,很快来到了小沟壑。
顾瑾蹲下身子,就发现有一小滩血迹隐藏在草丛中。
血迹的颜色鲜艳,流血的时间应该过去不久。
她伸手沾取了一点血迹,捻了捻:“还好,不是人类的血液。”
“师父,你又没有尝味道,怎么知道这不是人的血液?”宋清琅很好奇。
人和动物的血,味道确实不同。
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的血味道也不一样。
顾瑾曾在电视中看到有人伸手尝尝血液的咸淡,便能得知流血的是人还是动物,她表示,有点匪夷所思。
人的血液,含盐量在135-145mmol/l。
也就是四克盐兑半升水。
只这一点点咸味,怎么可能通过尝咸淡区分动物与人类的血液,有点太儿戏。
她看向宋清琅,也好奇问:“怎么,你可以通过尝血液吃出是不是人血?难道,你吃过人血?”
宋清琅吓得急忙摆手:“没有,不是,我不会,是那个骗子风水术士曾经用过这招,我便记着了。”
言过于耳,记于心。
顾瑾还真对那个江湖术士有了一丝兴趣。
她将手上的血迹送到徒弟眼下:“仔细看看,有什么?”
宋清琅立刻发现了端倪:“师父,有毛。”
他想伸手将粘在血上的细毛拿下,但刚刚动了动指头,又放下了。
师父已经十岁,大姑娘了,他要注意分寸。
顾瑾却没有想那么多,她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将白毛捻住:“看出是什么动物的毛了吗?”
宋清琅仔细辨认:“好像是兔子?”
顾瑾:“对,就是兔子。”
她说完,朝后招招手,“不悔,你和我去看看。”
严不悔听师父召唤,兴高采烈从人群中跑来。
“师父。”
严不悔以前盗过墓,除了擅长打盗洞也擅长追踪。
顾瑾发现他的能力后,需要追踪的时候总会带上他。
“清琅,你带宝儿再去别的地方仔细查找,有问题随时喊师父。”
宋清琅点头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