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何不带吴钩!”
周子墨念到第一句,走到演武场上,抽出一把长戈。
长戈。
最早兴起于江南吴郡,乃是矛的变种,在长矛一侧,加了一段横刃。
使矛不仅可以直刺,而在未刺中的情况下,还可以转动矛杆往回拖拽,以横刃攻击敌人,尤其在遇到敌方骑兵时,形成阵列的长戈阵士卒,上刺敌军,下割马腿,无往不利。
故此长戈又叫吴钩。
“壮志凌云赴边州,封狼居胥关山外,饮马笑谈万户侯。”
周子墨每念一句,便刺出一枪。
尽管动作有些生疏,可眼中决心不减。
“好!好诗!吾儿竟有此等志气,为父来陪吾儿练枪!”
周通连声赞叹,抄起手边长枪抖了枪花儿,大笑着看向二子。
“确实是好诗!可惜不是孩儿所做,父亲,看枪!”
周子墨挺戈直刺,周通轻轻扭身,手中长枪横摆。
“叮——”
长戈被嗑飞在两丈余外。
周通正欲说话,却见二子一声不吭,飞快过去捡起长戈向他刺来。
直到长戈被接连嗑飞数次,周子墨筋疲力尽再也拿不动枪来,才对父亲摆摆手,走到一旁歇息。
“儿啊,你说此诗并非你所做,难道是唐宁做的?”
周通将长矛插在地上,走过去问道。
“确实是唐宁所做,今日他去国子监授课,孩儿推脱有课未去,听国子监同窗传颂的,处此诗之外,还做了两首咏柳诗,国子学博士说,皆是佳作,但孩儿就记住了这一首。”
周子墨坐在地上,用衣袖胡乱擦拭着脸上的汗水。
“一堂课做了三首诗?哈哈,爹早和你说过,唐炳春养出来的儿子,不会那么简单,让你和他亲近亲近,你总说你是士子,嫌弃他是莽夫一个,现在明白了吧?”
周通抚须而笑,坐在了二子身旁说道。
今日之前,他知道自己这位次子今日绝不可能用衣袖擦脸。
他给长子起名长武,二子起名子墨,初衷是两个儿子一文一武,相得益彰。
但是他万万没想过,他的两个儿子会如此人如其名。
长子长武人早已在边疆,二子子墨自十二岁之后,再未碰过兵戈,一心只读圣贤书。
时隔五年,次子终于又拿起了兵器,让他这个大夏一等武侯老爹心中还是颇为宽慰的。
“是,父亲,你给孩儿起名子墨,就是想让孩儿做一个文臣,孩儿总以为文武应该泾渭分明,所以才放弃了武艺,专心习文,只是今日遇到唐宁后,孩儿才发现自己错的彻底。”
周子墨低下头,沉思不语。
他自认以他现在的学问,连做出两首像样的咏柳诗都难,更别说像这般脍炙人口的佳句。
“儿啊,对大部分人而言,所谓文武泾渭分明只是因为人力有穷时,难以做到文武双全,世间总有少数天才可以做到,比如五国时期魏国大将军鲁公瑾,书中有记载吧?”
周通热心给儿子举起例子来。
“父亲,鲁大将军可是几乎以一人之力扛起魏国,您拿唐宁和鲁大将军相比?”
周子墨撇嘴看着老爹。
五国时期魏国大将军鲁亮鲁公瑾,已经近乎是武可称圣、智多近妖的传奇人物,若不是史书有记载,差点都不在凡人之列了。
他就算再佩服唐宁,可也没觉得他能到鲁公瑾的地步。
“为何不能?两日炼出百炼钢,一日做出曲辕犁,利国当代,利民千秋,武艺在你等二代中属于顶尖,文能做出此等流传万古的诗来,而龄不过弱冠之年,他又何时像个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