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得后面,正在啃馒头的司虎,以为要打架了,急急走到徐牧身边。
噔。
最后一个拨弦,琴音顿下。满堂的看客,都起身拍手喝彩。
在阵阵雷动的喝彩声中。
这位来自雁门北关的狼族小将军,忽而半跪在地,起手抱拳,脸庞带着郑重。
“吾晁义,愿带领族人,归顺蜀王!”
拜主的声音,听在徐牧的耳朵里,仿佛盖过了喝彩之声。
“好!”徐牧大喜过望,急急起了身,将晁义扶了起来。
“我蜀州十四郡,今日又添一员大将!”
能领数千人,镇守雁门北关,又敢单骑回上党,救出少主的人,岂非是泛泛之辈。
晁义入蜀,在他的背后,那些迁徙的克族人,定然也会跟着来。
“牧哥儿,好,好啊!看这耍剑再吃馒头,馒头都更香了!”旁边的司虎看着戏台,只以为自家的牧哥儿,是看得爽呆了。
走出戏台,黄昏的天空,开始有烧着的红霞铺过,仿若要灼热胸膛一般。
让司虎去买三碗兔肉羹,结果买了八碗。自个吃了六碗,余下的两碗,徐牧和晁义两人,索性一边捧着走,一边慢慢吃。
“晁义,克族人那边,能否退出并州。”
渗入西北的夜枭组,情报里说,小哭包怕民意不喜,难得增派了一万人,守在雁门北关。
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司马修的意思。
晁义点头,“我回并州之前,已经交代了,若是侦察到,凉州有大军来,立即从关外绕出,再迂回到并州南境。蜀王……主公放心,克族人先前也是胡族,对于关外之地,非常熟悉,那段迂回的路,我先前打探过好几轮了。”
同于北狄南蛮,定州和并州之外,诸多的小部落外族,都称为胡人,又善骑马,并称胡人马匪。
“晁义,约有多少人。”
“打退了想要趁虚而入的马匪,拼了几轮之后,雁门北关那里的克族人,只剩三万多人了。”晁义脸色黯淡。
“不愧北关狼族。”
“克族人在关外时,由于族落人口不多,一直被其他胡族相欺,当作马奴和肉军,没有办法了,才会迁徙入中原。”
乱世里,没有天下大同的说法。当然,并非是说所有外族,都是凶徒,比如说平蛮。再者,当初纪朝高祖,同样是借着五万蛮兵精锐,出蜀争天下。
“入蜀之后,克族人便先安排去南林郡那边,我会派遣民夫,帮忙搭建村落。待有了战功,或是开垦了南林荒山,你的族人应该能安安稳稳扎根了。”
“不过,先前在关外是游牧,但入蜀之后,便需要种稻米,这没问题吧?”
晁义难得露出笑容,“主公,若非是土地贫瘠,谁愿意逐水草而居。”
徐牧怔了怔。
想想也是,北狄那边的狗夫,世世代代都想入主中原,有类似的夙愿。
“晁义,你先留在成都里。我估摸着,蜀州很快……又要起战事了。”
一路走来,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
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
只可惜蜀州积粮铸器的计划,不能安安稳稳地进行下去。这天下间怕他崛起的人,至少有八个。
“主公,要回了。”晁义放下碗筷,声音带着些许焦急。
徐牧知道,晁义是担心那位并州小少主。
并州王属实是赢麻了,当年的七桶羊汤,换来一个忠心耿耿的族群。
想一想,他自己好像也赢麻了。原主人那边,小时候好像是用了八颗花生,就捞到了司虎这尊杀神。
这应该是原主人留下来的,最为宝贵的遗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