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发生在明朝,在当时的汉中府境内有一个名叫石桥村的地方,在那里住着一户姓邓的家人,家里男人早些年上山砍柴的时候不慎摔落山崖当场就死了,死状极其凄惨据说脑壳都被摔裂了。
从那之后刘氏就独自一人带着年幼的儿子邓鄂生活,家里没有了顶梁柱,在加上又是外地人,因此经常会遭受一些流言蜚语与冷眼,好在这个村子里的绝大数人还是非常淳朴善良的,见到有人欺负这对母子也会帮衬一些,在旁边说上几句公道话。见到她们有困难也会力所能及的帮上一把,虽然母子二人日子过的清贫但好在相安太平。
从小邓鄂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实孩子,刘氏虽说是个乡野村妇但她从小就教育儿子,日子就算过得再苦再难也绝对不可以拿别人一针一线,做人要有骨气。
这一天邓鄂像往常一样上山砍柴,在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一匹上好的绢布,只有十五岁的邓鄂心中顿时大喜连忙上前将其捡起并且藏在了柴火中,打算拿回家让母亲给他做身新衣服穿,要知道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了!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来没有对他发过火的母亲知道这布是他捡回来的之后竟然直接给了他一耳光,厉声骂道:“我一直教育你不要拿人一针一线,这匹布是别人掉的,人家找不到该多么着急! 你从那里捡到的现在就立马放回去,不是自己的东西绝不能要,知道了吗?”
尽管邓鄂的心中十分委屈,但还是按照母亲的意思将绢布依依不舍的放了回去,恰好此时丢失布匹的商人正好赶到这里,看到自己丢失的布匹还在心中大喜,要知道这一匹布可值不少银子如果丢了可就麻烦了,此时他看到邓鄂就守在旁边竟然没有将绢布拿走,于是好奇地问道:“小伙子,你怎么没有将这匹布拿走呀!要知道这匹布可是很值钱的!”
邓鄂揉了揉还在发烫的脸颊说道:“我可不敢!”布商闻言心中更是好意,便询问他为何不敢,要知道就算他真的拿回家也不会有人知道。
邓鄂也没有任何隐瞒,就将自己把布带回家后被母亲打了一耳光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母亲让他将绢布重新放回来,并罚他在这里等待失主!布商听完之后很是感动,没想到这一妇人竟然会有如此胸怀,他想了一下便从绢布上撕下来一些布塞给邓鄂,说道:“小兄弟这些布你拿去,足够做一身衣裳了。”不料邓鄂死活都不肯要,他可不想回去之后再被母亲打。
布商实在没有办法,便说道:“我和你一起回家,将这布亲手给你母亲总可以吧!”于是布商便跟随邓鄂来到了他们家,当布商看到邓鄂的家如此穷困潦倒心中更是感动,他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说道:“大妹子,这些银子你收好,如果不是你,我的布就丢了!”
刘氏自然不肯要,布商看到屋子里面的柜子上放着一双虎头靴,就是那种一两岁小孩穿的那种,布商直接将虎头靴拿到手中说道:“这双虎头靴我买了,这是买靴子的钱!”刘氏连忙说道:“这种东西不值钱,最多也就值几个铜板。”布商道:“可是在我看来,它就值五两银子!”说完将银子往桌上一丢便转身离去!
对此刘氏也没有办法知道自己今天是遇到好人了,她用那块布料给邓鄂做了一身漂亮的衣裳,又用那五两银子置办了一些日常所需的物件,本来那双虎头靴是她为以后的小孙子准备的,没想到竟然会被人买走,于是只能在重新再做一双!
村子里有一个叫黄三的地痞无赖,此人祖辈也算的上是大户人家,只不过到他这辈当初祖辈剩下的那点家产早所剩无几,如今也就比寻常人家强上那么一点。可黄三却不怎么认为,总觉得比别人高上一等,由此便瞧不上那些穷苦人家,尤其是邓鄂母子二人。
每当黄三在外面受气或者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找到刘氏母子冷嘲热讽上几句,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可刘氏从来都不允许邓鄂出言顶撞,尽管邓鄂心中愤愤不平,可最后还是无奈的忍受这一切。面对刘氏母子的辱忍,这就让黄三变的更加嚣张。
这些天,黄三看到一向生活清苦的邓鄂家除了买了一些米面外还破天荒的买了几两猪肉,这让一向看不起他们家的黄三心中起了疑,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是怎么回事,黄三眼珠子一转便有了一个鬼主意。
第二天,他直接一张状纸将这对孤儿寡母给告上了县衙,说是邓鄂偷了自己五两银子,并且还说有证人亲眼看到,本来这就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情,那所谓的证人就是他家的一个仆人。
县令见有人证,便将邓鄂母子二人由衙役带到了县衙大堂,村长听说之后一脸惊愕,连忙赶去县衙求情。
而这位县太爷平生最痛恨的就是小偷,因为当初他前往京城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随身携带的盘缠就被小偷给顺走了,害的他一路乞讨才勉强活了下来,所以每次审理小偷的案件时他都是异常气愤,旧恨新恨一起迸发。
在县令审问的时候,邓鄂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五两银子是布商所赠,就因为他找不到布商证明结果就输掉了官司,尽管村长一直在旁边求情,说邓鄂一家不是那种会偷东西的人家,可被怒气冲昏头脑的县太爷根本不听。虽然邓鄂一口咬定银子是布商给的,结果到最后被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