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庄稼?”陆子淑听得很惊奇,自称战神的人,还需要去收庄稼?
然后陆子淑就看到刑天拿着镰刀,去跟村中的男女老少一起在田里收庄稼。那些村中的妇女,用新收获的稻米熬粥,给陆子淑和丹阳子享用,丹阳子还花钱买了一只鸡,请人炖了当晚饭。
陆子淑顿时有些无所适从,偷偷问丹阳子:“这里是很快就要遭殃了么?”这一路所经过的战斗场景,都是固定的事件。然而刑天和这些村子空有修罗之名,却看不到任何跟厮杀有关的兆头。
“并不会。”丹阳子摇摇头,“第六十关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为试炼者提供休息的场所。”
陆子淑感到很难理解,等一下我就要跟招待我们的人以命相搏?如果这村子不是假装善良,半夜里会来人偷袭,或是往食物里下毒,陆子淑都觉得不正常。
“我也不知道大帝为何会如此安排,但这里确实是特殊的,是可以放心休息养伤,甚至得到训练的地方。”丹阳子道,“你可以把这里理解为一个神圣的时空,传说神武大帝在此参透了武道的真谛,战神刑天也因此被神武大帝封为战神。”
于是陆子淑就在这里住了两天,她甚至开始喜欢这个地方了。这里的人笑起来都很和善,也从来不会为一点点小事而争执。每天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暇的时间便会用来习武,武技说不上有多高明,但也绝非一般凡夫俗子可比。
而他们的第三只眼,便真的只是装饰而已。
他们会用棍棒进行激烈的打斗,时常打得筋断骨折,但是战败的人都会笑着称赞对方,感谢对方的指教。
然后他们还有浓厚的信仰与图腾文化,他们喜欢牛,可能除了习武竞技之外,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斗牛。他们会把雄壮的斗牛进行盛装打扮,而牛也如同神只一般,完全知晓自己尊贵的身份,走在田埂上的步伐都威武不凡。
陆子淑越来越困惑,问一个放牛的孩童:“你们这里会有强盗吗?”
“不会啊。”放牛娃告诉陆子淑,没有强盗,没有野兽,这里非常的和平。这个世界一共就只有这么大,从竞技场的高台向四周能看到的村庄,也就是全部世界了。没有人能去到外面的世界。
“那为什么还要习武呢?”陆子淑简直无法理解,看他们每个人都打得好认真啊。
这个世界,就连好勇斗狠的理由都没有,每一个人都非常善良。如果发生了什么矛盾,一定是双方都在道歉。就连在比武的时候被打断了腿,伤者都一脸感激的模样。
放牛娃回答:“为了跟你比武啊。”
陆子淑完全懵了。跟我比武,就是你们所有的人存在的意义?
放牛娃却说:“你看我们这十几个村庄,只有最强大的人,才能成为战神,才有资格跟你们这些外来的修行者比武。听大人说,有时候上百年才能等到一位修行者来到这里。我们知道,你们也很不容易。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经历了千难万险,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不知道爬起来多少次。所以我们也要当得起这份荣耀,竭尽全力锻炼自己,看自己是否有资格与你一战。”
陆子淑回到屋里,沉默不语,似乎灵魂深处某个地方受到了触动。
“你怎么了?”丹阳子对陆子淑的状态十分担心,看起来就似乎非常的不对,像是要哭,但又哭不出来。
刑天背着一袋稻穗回来,见到陆子淑这副模样,却说:“看来你似乎已经准备好了。”
陆子淑郑重地站起来,对刑天深深一礼:“拜托了,请与我一战。”
刑天舒展了一下筋骨,笑道:“别看我这个样子,我很强的哦。”
陆子淑道:“我必竭尽全力,不让阁下失望。”
她已经明白了,为什么刑天一开始会说她状态不好,因为那时候她只想速战速决,那种浮躁的心境,配不上这里这么多人日复一日的努力习武。
第二天一早,四面所有村庄的人都前往竞技场,人人都穿上盔甲,盛装打扮。
在正式的比武开场之前,先进行了一场斗牛,两头雄壮的公牛先发起了勐烈的战斗,直到其中一头倒地不起,另一头也扬着被撞断一半的牛角,浑身鲜血淋漓,但是不屈地屹立在场中。
陆子淑也穿上了至今为止从未有过的隆重甲胃,手里提着一杆长枪,而不是法杖。
她原本钟爱的甲胃和大荒法杖,都在雷津渡被还原成了材料,现在身上的东西,都是丹阳子在这个阿修罗境里一点一点为她收集来的。陆子淑平时不喜欢穿沉重的甲胃,更不喜欢刀枪,但是现在却穿上了全副铠甲,拿起了长枪。这对丹阳子来说,也是第一次见到。
而邢天出场,更是隆重到惊人的地步。十里八乡所有的男女老幼,都排着队抚摸他的胸膛,或是后背,仿佛这样便可以为他注入力量。他穿着一件漆黑的锁子甲,戴着牛角盔。
陆子淑忽然发现,这个牛角头盔有点儿眼熟,跟明月歌的那一顶有点儿相似。
而且四周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戴上了一顶这样的头盔,仿佛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一瞬间,所有的农人就都成了战士,竞技场的气氛变得十分狂野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