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睫毛,秀挺的琼鼻,小巧的嘴唇,以及那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璀璨光芒的美丽长发。
银发萝莉不过十来岁年纪,五官却是清秀俊雅,肌肤更是嫩得仿佛可以掐出水来,犹如一个精致的瓷娃娃一般,于活泼可爱之中透着几分青春靓丽,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胚子。
任谁看见这样一个漂亮萝莉,都会发自心底地相信,再过数年,她定会毫无疑问地成长为一个祸国殃民的绝色尤物。
此时的小萝莉正站在一间商铺跟前,迷人的大眼睛直视着店铺老板,嘴角挂着灿烂的笑容。
“小姑娘,二十斤红烛,可是重得很呢!”
面对这样一个声音好听,样貌还可爱到爆炸的银发萝莉,店铺老板也不禁有些飘飘然,声音不自觉地温柔了几分,“你一个人拿得动么?要不要我让伙计给你送回家去?”
“谢谢老板。”银发萝莉甜甜一笑,“不过不用了,我自己能拿。”
“年纪轻轻,就懂得替家里人分忧,要是咱家丫头有你一半懂事该有多好。”老板哪里见过这样的萌物,被她这么一笑,登时连心都要融化,说出来的话语,显然已经跳过了大脑的思考,“让一个小姑娘出来干这样的累活,家里想来甚是拮据,真是个可怜的娃,罢了罢了,蜡烛的钱只收一半就行了。”
“老板,你真好!”
银发萝莉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直看得店铺老板两眼发直,恨不能直接把这个可爱的丫头抱回家去。
能够在帝都开店的,自然都是精明之辈,然而此时的他却是一叶障目,只看见小萝莉年纪轻轻跑出来干体力活,却竟然忽略了对方身上的衣裳质地精良,价格不菲。
足见萝莉对于大叔的杀伤力,究竟达到了何种地步。
殊不知似这般思绪混乱,心动不已的并不只有店铺老板一人。
不远处的刘铁蛋愣愣地注视着银发萝莉,只觉浑身燥热不已,胸口小鹿乱撞,脑袋晕乎乎的,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在体内横冲直撞,仿佛被压抑了许久,拼了命地想要释放出来。
这种感觉有些难受,又有些新奇,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和她说话!
上去和她说话!
尽管不明白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刘铁蛋的脑海中,却仿佛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催促他。
上一次让他这么想要亲近的,还是冉素娟。
然而此刻的感觉,与面对冉素娟之时却又有所不同。
须知小孩子在年幼的时候,面对性情温和,容貌出众的异性成人,很容易便会生出仰慕和憧憬,就如同不少小学生都会对漂亮的女教师心生爱慕,信誓旦旦地声称要在长大之后娶了对方。
然而,这种情绪只是人生中的一个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提升,多半会渐渐淡去,回头再看,甚至会觉得有些好笑。
而经过三年的朝夕相处,刘铁蛋与冉素娟虽然依旧亲密,却也隐隐约约察觉到,这位亲爱的冉姐姐最后多半不会和自己走到一起。
我要娶她做老婆!
可在看见银发萝莉之时,他却莫名生出这样一种确信。
一个十三岁少年,对一个十岁萝莉生出这样的想法,显然有些为时尚早,然而刘铁蛋对于自己此刻的感受,却是坚信不疑。
“老板再见!”
就在他心绪激荡之时,银发萝莉已经伸出白嫩小手,一把抓住老板递给她的巨大包袱,并与他微笑道别。
随后,在两人惊愕的目光中,她竟然随手将这个夸张的包袱搭在肩上,迈着轻松的步伐扬长而去。
二十斤的重量到了银发萝莉手中,竟仿佛轻若鸿毛,丝毫不影响她的行动能力。
“姑娘留步!”
眼见银发萝莉即将离去,刘铁蛋心中一急,再也按捺不住,连忙高声喊道。
......
“长孙大人不在?”
望着一脸歉意的长孙家四男长孙敬德,李闲脸上不禁浮现出焦躁之色,“在这样紧要的关头?”
“王爷恕罪!”
长孙敬德今年不过十五,比李闲也就大了两岁,性格却要沉稳得多。
“他去了哪里?”李闲并不甘心,继续追问道,“皇姐的事情,他可曾听说?”
“陛下?陛下怎么了?”长孙敬德闻言,也不觉吃了一惊,“爹爹应该是去了南宫世家,他出门得早,若是刚才发生了什么,或许还没得到消息。”
“南宫世家么?”
李闲沉思片刻,随即抱了抱拳道,“很好,本王直接去那里找他便是!”
说罢,还不等长孙敬德应答,他便急不可耐地挥袖转身,很快便冲出长孙府外,跨上马车扬长而去。
南宫世家与长孙府只隔了一条街道,距离极近,坐马车去,几乎就相当于从北大打车去清华,可谓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李闲也是过于焦急之下,被情绪冲昏了头脑,马车堪堪行出数丈,他便醒过神来,又急急忙忙叫停了车夫,纵身一跃而下,一路疾行,三两步便拐过转角,出现在南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