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是你?”
“呵呵,我也很惊讶,本以为上次一别就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可能觉得这样说有点不太礼貌,齐修明又解释道:
“我这个人在追求君子之道,古书上曾说过:‘君子本色,表里如一。’
“很多时候我在尽量让自己的言行和内心保持一致,我这样说只是因为我内心是这样想的,并没有别的意思。
“而且现在也不是在谈利益合作,所以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的心直口快。”
王尘叹息一声:“不,我不在乎这个,我与你的看法一样,以为咱们不会再有交集了,我只是好奇——”
“怎么是我?”
“所以我一开始就问了。”
齐修明歉意一笑,道:“是我过度解读了,不过我们这行就是得多揣测别人的心思,我争取做一个不需要揣测、像君子一样透明的人。”
“……”
“那我就说说为什么会是我吧,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因为这里是总务司,而我是总务司的工作人员,所以我在这里也是很合理的,反倒是你……”
齐修明摇头晃脑说了一番废话,抬头便对上了王尘想要打人的目光。
“咳…这本书的出版社——‘璃月出版社’乃是总务司的产业,书籍审核也归总务司管,又恰好这都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虽然一般的书我并不会亲自过目,但又不凑巧,我是『灰烬』的粉丝,听说这本书是『灰烬』的新作时,我就决定要见一见『灰烬』老师,没想到竟然会是你。”
从上午拿到丽莎的回信后,中午又在万文集舍拿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预出版的样品成书,现在,王尘自然是在总务司审核书籍内容、申请版权保护、获取发行凭证。
离开了丽莎,这些事情都得自己亲力亲为了,在给丽莎的信中他还对此进行诉苦。
但丽莎的回信中是这样写的:“你若有心,直接把原稿寄给我,距离可不是问题,只怕……呵,我等着看这本新书跟你送我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到底有多相似了~”
抄袭风波还没有结束!
这是巧合!真的只是巧合啊!主要是送给胡桃的话再没有比《梁山伯与祝英台》更合适的了……这自然是不能跟丽莎说的。
全怪当时给丽莎选书的时候脑子抽了,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类型,于是选择了自认为大部分女生都会喜欢的爱情故事。
然后,说起西方着名的爱情故事,第一个瞬间脑子里就蹦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才有了如今的尴尬。
木已成舟,已经不重要了……
回过神来,齐修明正拿着印有西风骑士团和蒙德出版社印章的身份证明啧啧称奇,这种证明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难得一见了。
“你真的就是『灰烬』!”
“我真的就是灰烬。”王尘摊了摊手。
“这次的新书要办签售会吗?!”
“这就算了,总不能出一本书就举办一次吧?”
“不愿意吗?”齐修明托腮沉思道,“不办签售会的话,我也有中下两策帮助这本新书快速获得名声。”
“哈?”
齐修明露出一个斯文读书人特有的、很正派很能博人好感的那种微笑,然后侃侃道:
“将作者的名字去掉,传到书店里让店主们稍微推广一下,就能营造出这本新书抄袭《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假象。
“人们对于这种负面消息总是格外感兴趣,抄袭的事会以超乎想象的速度传开,到那时再正式发行带有作者名字的书,大家会发现原来这本被认为抄袭的书跟抄袭对象是同一个作者。
“如此便能迅速获得名声,只不过会被很多人猜疑,但这也无所谓,有舆论才能火,他们猜测得越久,这本书火得越久。
“只要在最后由某些‘小道消息’传出去‘这次抄袭事件是出版社和书店搞的活动’,就能保你全身而退,至多是我们出版社的名声承受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损失。
“此乃下策。”
王尘笑了,你搁这儿当谋士呢,“那中策呢?”
“中策就中规中矩了,但也难免要借助抄袭的舆论。
“这本书只需要正常发行,然后我们暗中派人反串、造势,说这本书抄袭了你的上一本,说你笔墨用尽了,舆论照样能起来。
“等到水搅浑了、鱼儿上钩了,我们再站出来解释这两本书的异同,这一招,只要解释清楚,基本不会有任何损失。”
“此乃中策。
“我把这中下两策用的手段称之为‘黑红营销’,大家习惯用红、火来形容生意兴隆,那要为负面言论选一种颜色的话肯定是黑色,合起来就是黑红了。
“可不要看不起黑红,这招并非谁都能用的,本身没有足够实力的话,黑是黑透了,红却不一定红。
“不管怎样,黑红也是红,火起来就行。”
“噗——”某些东西真的是不分国界、不分世界,“但是啊,黑红还是不碰的好,你怎么确定我不是真的笔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