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尾,李家儿子在妓院喝花酒,与人争执失足从楼上掉下摔死了,县衙判为意外,妓院赔了一百两银子了事。独子死了,老两口难免伤心,他们不怪儿子不争气,却反说儿媳克夫,整天打骂儿媳出气,没想到李家儿子死后一个月,张氏却被诊出怀了身孕,按理这对李家来说是好事,不管男女总算给死去的儿子留条后。可禁不住有人嘴碎,说这张氏肚子里的孩子来历不明,两年都没怀上,男人一死就有了,肯定有猫腻。
传言一出,老两口也起了怀疑,再加上听到侄媳妇嘀咕曾见到堂嫂跟一个货郎眉来眼去,疑心就更重了,后来更因为一点小事不顺心,婆婆就骂张氏水性杨花、不守妇道,说她肚子里的孩子不知是哪个野男人的,还想冒充自家子嗣骗自己家产,说到最后竟还动起手来,将张氏打了一顿,张氏自不承认,哭着求饶,老两口又说要将张氏沉塘,张氏娘家爹娘早死了,她出嫁后,哥嫂带着儿女投奔嫂子那头的亲戚去了外地,也没了音讯,连个为她出头的娘家人都没有,还是左右邻居看不下去,怕出了人命将之拦下,最后事情闹大,惊动了县衙。
这种事情县衙一般不管,可李氏老两口坚称儿媳张氏与人通奸,还怀了孽种,一定要将儿媳沉塘。可抓奸抓双,无凭无据,即使县令也不好就轻易判定张氏与人通奸,理何况这妇人还身怀六甲,弄不好就要一尸两命,幸运地是他们这个县令不是个草菅人命的,还算拎得清,只说证据不足,张氏无法定罪,若李家仍不满意,可放张氏离开。那李氏两口不依不饶,说当年娶妻聘礼花了多少多少,张氏在他们家吃喝两年又花了不少,不能让张氏这么轻易离开。张氏则说当年她嫁进李家,不仅如数带回聘礼,还有娘家给的嫁妆,现在都在李氏老两口手里。而她在李家两年洗衣、做饭,看铺子,并不少做活,并不算白吃白喝。后经县令调查,张氏所说属实,觉得这老两口着实可恶,就直接判了张氏与李家儿子和离,张氏腹中的孩子与婆家无关,由张氏独自抚养。
这件案子当时很轰动,许多百姓都围观了,这位大娘当时正好在县里,也是围观百姓之一,当时就对张氏很是同情。
将身无分文、孤苦无依还大着肚子的张氏净身赶出家门,李家两口仍不满意,整日在外咒骂她,说张氏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这样死在外头才好。张氏也的确存了死志,就在张氏想跳河一死了之时,被他们村路过的苗柱子给救了。
苗柱子当过兵,受伤才回的家,回来后发现爹娘死了,媳妇跑了,独留八岁的闺女在家里,若不是村里左邻右居给口吃的,估计等不到他回家也饿死了。
苗柱子见张氏大着肚子无家可归着实可怜,就收留了她。一个没了媳妇,一个没了丈夫,各带一个孩子,谁也别嫌弃谁,两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后来张氏产下一个男婴,苗柱子十分高兴,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养。
婴儿一周岁左右时,从其五官依稀能辨出像那张氏原先的男人。也不知怎么这事就传到李氏两口子耳中,李氏两口子就偷偷来看,见果然跟自己儿子小时候一模一样,就认定那是自家的亲孙子,便要将孩子带走。
张氏自是不肯,别说张氏就是苗柱子也是不乐意,他自己只得一个闺女,白得一个儿子,都养到一岁了,怎舍得轻易送给别人,哪怕是孩子亲爷奶也不行。
李氏两口子哪愿放弃,三五不时就来闹一闹,哭一场,搅得四邻不得安宁。
村里人都习惯了,看看、听听也就散了,没有谁去同情那哭得狼狈的老太太。
若不清楚前因后果,谁不说这老两口可怜!
可儿媳是他们给赶出来的。
骂没出生的孙子是野种的是他们。
经县衙公证,与人家母子脱离关系的是他们。
诅咒儿媳与孙子死在外面的也是他们。
已经求仁得仁了,难道还想再博取大家的同情,来一次道德绑架!
反正在唐幼鱼看来,哪怕同情心泛滥成灾,也不想用在这样的人身上。
饭桌上,众人不免又说到对门那事。
张苗:“这老两口有点想不开,反正儿子都死了,管儿媳肚里的孩子是谁的,生下来当自家孙子养着就是了,养大了不就成自己孙子了。”
董其对他竖起大拇指:“还是苗哥你想得开,抱养别人家孩子跟养儿媳偷汉子生的孩子那能一样吗?那是儿媳背叛儿子的证据,还要整天在眼前晃,将来还要继承自己辛苦挣来的家产,谁能忍得了呀!”
唐小春不乐意听这话,将筷子往桌上一放:“难不成错的不是李氏两口子,还是那张氏,怀孕都不挑个时候,要是在她男人死之前确认怀上,岂不没这些事了?”
董其一看小春这架势立马怂了:“没,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李氏两口子的心情能理解,但做法不能苟同,仅凭别人几句闲言碎语就判定那孩子不是他们李家的,太草率了。”
唐小春柳眉倒竖:“你这是在为那两人说话?我倒觉得挺好,张氏离开那个虎狼窝,岂码不用挨打受气,身边还有个知冷知热,能护着他的人,多好的事。”
董其:他真不是那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