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子稍微前倾,将手里的东西展开给祝鸢看,随便翻开几页,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祝鸢哪里能看得懂呢。
但她大概看得出来,这是一份地皮的竞标标书,祝鸢是有点意外的,周光耀竟不再走官路,反而开始经商了?
甚至走的商路也和沈肆之有几分相似。
“沈肆之能搞的,我也一样能做,可祝鸢你是知道的,沈肆之能是什么好人呢?像他这样的小混混最会偷工减料,盖出来的房子质量能好到哪去?”
祝鸢下意识皱眉,脸色沉下来,却也没开口打断他。
“我和沈肆之在竞争同一块地皮,要是地皮能拿到手,我七大姑八大姨都能帮忙干活,赚到的钱他们都能分上一份,他们苦了一辈子了,总算能有机会改善生活,最重要的,祝鸢,你最知道我人品了,盖出来的房子保证会比沈肆之还要好。”
“你想要我劝沈肆之?”祝鸢犹豫开口,她对周光耀说的话,十分里有八分是不信的。
祝家村的事情之后,沈肆之在她面前是一点也不避讳了,她曾经有些好奇的,嗫嚅着嘴唇想要开口问他,话还没说呢,沈肆之直接长臂一伸,搂着她脖颈,大手抬起她下巴示意祝鸢看合同。
沈肆之说过,他建房子无论是各方面的用材用料,亦或是其他各方面都是最好的,房子只要建成,总能挣到钱,无非就是挣多挣少的事儿罢了。
有些建筑队会在施工的时候掺杂着用粉末砖,努力将利益最大化,但沈肆之说,他是看不上挣这点子小钱的。
与其他开发商或房地产老板,拼命竞标市中心地段位置最好的地皮不同,沈肆之喜欢高质量建房、低价收购地皮,尤其最爱收……
——死人地。
祝鸢还记得,他们酒足饭饱后,沈肆之大腿敞开,揽着她坐到他腿上,尤嫌不够的,浪荡的抓着她的手扯开他胸前的所有纽扣。
沈肆之很有分寸,从来不会实质性的碰她,却喜爱动不动就对祝鸢动手动脚,尤其手搭在她大腿上,动不动就要攥她手腕或是摸她大腿。
好像搁家里就彻底褪了他那身凶戾的、不好女色的外皮一样,整个人跟个浪荡公子哥没什么分别。
“……死人地有什么可怕的?”
“国家这片土地那么大,从古至今,哪一寸土下没埋过人呢?”
“我是最不怕死人地的,小时候我就知道,死人地是个好地方。祝鸢,那时候你爸总跑我跟前说要收养我,但是我知道,我会付出很大很大的代价。”
“索性我小时候日子还算过得去,只是那个时候我经常吃不饱饭的,卖废品得来的钱再多,我也得留一部分交学费、买书本。所以死人地是我最爱来的地方,每个坟头前都有贡品,可贡品供完了最后还是会烂掉,烂掉了又没人给收拾,所以,我总是会很好心的帮忙给‘打扫’。”
他掐着祝鸢下巴看去,眸色渐深,“别这么看我,我吃他们贡品是给磕头的。”
“只是我虽说不怕死人地,但做和死人有关的生意还是有些晦气,所以我尽量多做好事,这样也就不会有什么报应落到你和儿子身上……”
“祝鸢?”
“祝鸢!!!你在想什么?!咱们时间不多了。”周光耀气急败坏,之前他在竹林里就看得分明,祝鸢不知道是找了什么借口脱身,等祝鸢跑到他跟前了,周光耀才明白她是想跑。
可她想跑,沈肆之会放手吗?
那个男人站在原地,目光却一直紧随她不放,祝鸢就算是要跑到天涯海角,都不可能躲得了沈肆之。
谁不想要荣华富贵,成为人上人??周光耀自己都想要得快发疯了,现在沈肆之的名头越来越响,甚至有人说他有钱到已经买下来一整个村子的地皮,他怎能不眼红?
就像白绾绾说,沈肆之能做到的,他也一定能做到,沈肆之在竞标地皮,那他就去争!
“我想要一份沈肆之的竞标文书,祝鸢,你帮我搞一份出来,买卖房子的利润是很大的,只要我拿下那块地皮,我一定会给你更多的好处的。”
“你不是要跑吗?不是要摆脱沈肆之?我有认识的学法律的朋友,到时候能拜托他来帮忙打离婚官司,沈肆之再有手段,到了法庭上我保管他是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
时间一点点过去,周光耀越发焦急,说不害怕沈肆之是不可能的,毕竟沈肆之一脚就能让他有腾空起飞的感觉撞到墙上,脚力之大能让他撞断肋骨。
周光耀害怕极了,和祝鸢说话的声音隐约有些焦躁和不耐烦,他清隽外表下的戾气越发藏不住了,男人额头青筋暴起,面容逐渐扭曲。
“祝鸢,你是在做好事,你想想,沈肆之一个混混,他建的房子有几个人敢住敢买?谁会相信混混能建出好房子来呢?”
祝鸢忍不住想开口反驳,可她看着周光耀越发癫狂模样,连声音都变得嘶哑……祝鸢怂了,她慌得不得了,好不容易从恶狼身边跑掉,谁知道转头又能撞见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