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怎么想怎么想吧,她的想法不重要了!无论何时,人还要自己立得住!以前,我最听祖母的话,她让我学规矩,我就学规矩,她想让我高嫁,我就高嫁,从小便为当世家妇学了很多我不喜欢的东西。”
“可那些规矩有什么用呢?关键时刻不能当饭吃,也不能救命。我跟我爹商量好了,我要让我爹辞了太医院的差事,我跟着我爹学医术,以后开医馆,行医救人。”
李幼初觉得此时的沈锦书,坚定,有力量,说话条理清楚,整个人都发着神圣的光。
再也不是以往那个她熟悉的,软弱听话,遇事就哭鼻子的沈锦书。
父亲为了给她退掉亲事,被人陷害侮辱,自家人欺负他们,但锦书并没有因此被压倒。
她变了,变得坚强,懂得从困境里寻找出路,懂得护着父母,凡事先靠自己。
李幼初的眸子里闪耀着不知名的光彩,抱住沈锦书道,“阿书,你从小就爱看医书,也就因着是女儿身,才没从医。好阿书,以伯父的名气和医术,再加上你的爱心,这个医馆的门槛怕不是会被人踏破吧?”
沈锦书一扬下巴,神采奕奕,“话虽这么说,但我宁愿世上之人永无病痛。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只希望能减轻病人的痛苦,还他们一个健康的身体。”
“阿书,这样积德的好事,让我也参与一份吧,你与伯父选址,到时候,我出银子,咱们一起把这家医馆开起来。”
沈锦书看着好友,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现下的窘迫情况,才这般支持自己。
她们两个这样的友情,就是经历的事情越多,越牢固。
沈母听着两个姑娘的谈话,也震惊于女儿的改变,擦干了眼泪,眸中有了光彩。
“爹,您要是身体舒服了,就出来坐坐吧,圆圆来看您了。”沈锦书冲着里间大声道。
里面的声音凝滞了一瞬,片刻后,窸窸窣窣穿鞋的声音响起,沈道槐从里面走了出来。
李幼初一看到他,便红了眼睛。
从前意气风发的人,一夜之间两鬓斑白,容颜苍老,似是老了十岁的样子。
“沈伯父,您要保重身体,一切都会过去的。云彩再多,只要我们心中有阳光,又何愁不能拨云见日呢?”李幼初没忍住,还是劝了几句,“坏人还好好活着,我们好人怎能自己磋磨自己,令亲者痛,仇者快呢。”
沈道槐已经消弭了许多天,该明白的他都想明白了,说了这些天以来第一句话,
“许家欺负我,我并没多心痛,我眼看着你伯母和阿书被自家人欺负,才是最心痛的。这些天我想明白了,亲情是亲人之间才有的情分,这样遇事便只想着撇清关系的亲人,也实在算不上亲人了。我原打算带着阿书和她娘回我们老家去,开一家医馆,也许会比现在活的自在。”
“沈伯父,回老家去固然是好,但这次您受的冤屈就白受了,咱们应该卧薪尝胆,伺机而动,等着看坏人得到应有的报应!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白塔寺的事,您听说了吧?”
沈道槐点头,听她特意提起此事,眸中似有不解。
李幼初拉着锦书,走近沈道槐,低声说了几句话。
父女二人的眸子,同时充满震惊,齐齐盯着她。
最后,却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坚定地点了头。
沈道槐捋了捋胡子,一锤定音,“那就把医馆开在离白塔寺不远的京郊,就叫‘仁心医馆’。”
李幼初走时,同沈锦书说,李家在京郊有处宅子,她回去便让人将钥匙送过来,她们随便住,想住多久住多久,再也不用受沈家人的欺负。
沈锦书从父亲出事以来,从没哭过,可此时,她鼻头一酸,泪水翻涌。
这三天过得很快,李幼初亲自去见了韩瑜,韩瑜看过药材和补品,确认里面有毒,还是不好辨认的毒,同时服下后,会共同作用,若是毒素侵入骨髓,便神仙难救了。
李幼初恨得咬牙切齿,但还是压下怒火,请韩瑜三日后,悄悄去景秀山庄为娘亲诊脉。
这日,终于到了沛国公夫人寿宴的日子。
江芸儿一大早便换上李幼初送来的衣裙,在铜镜前照来照去。
两套衣裙,她都很喜欢,但其中一套衣襟上有个线头,被她一扯,那绸缎居然绺了。
“什么破料子,一扯就坏!”江芸儿又是心疼,又是气。
只好换上另外一套,那衣裳流光溢彩,甚是好看,江芸儿这才平息了怒气,眼中的欢喜遮不住,哼着小曲儿,不断地欣赏。
这样的大日子,权贵们一定会齐聚沛国公府,为国公夫人庆生。周小将军也一定会去,她已经好久没见过他了,这次,她一定要勇敢些,努力站到他身边去。
往年,沛国公府从未请过永宁侯府,故,她也从没有资格去参加国公夫人的盛宴。
她看着镜子里自己苗条的身段,赏春会上没穿上的裙子,没想到今日得偿所愿了。
只是,江芸儿摸着漂亮的裙子,目光从裙子往上移,在她的脸上停了下来。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
整个左脸遍布横七竖八的伤痕,伤痕有的已结痂,有的被她挠的仍然流着血水。歪歪扭扭,看着像一条条大蜈蚣,又红又肿,丑得她自己都恶心。
都怪陈流芳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