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准备工作只剩下一个,拿来当成睡前的消遣也很合适,亦或者是情侣之间的正常话题——女孩子怎么穿搭好看。
阿尔芙莲娜明日是要赏脸出席婚礼的,在我的强烈推荐下,本想穿巡查官制服的她被迫向在乡野旅社夜穿着的那身黑羽纱裙妥协——因为精巧做工带来的亲肤感与舒适,女神竟把这等巧夺天工的华美礼裙始终当作睡裙,真是暴殄天物。
为了在这等隆重的场合更加正式些,按照我的喜好,她决定穿上自己那双价值连城的过膝黑丝袜。
最后的衣着只剩下鞋子……这是最麻烦的选择,论理她应该穿黑色高跟鞋,但是她对于高跟鞋这种贵族女子的崇尚物嗤之以鼻,没有尝试它们的任何兴趣。
“真的不穿高跟鞋吗,配上礼服会很好看的。”我尝试说服她。
“不穿。”她用坚定的目光直视着我,丝毫不肯做出让步。
“我发誓,它穿在你脚底下会很好看的。”
“那……我拒绝。”在我的吹捧之下,她陷入了短暂的犹豫,但最终还是遗憾地选择坚守本心。
“你想要穿什么?”
此事彻彻底底成了一件麻烦事,她仍不肯容许我进入她的房间,在不知道她的鞋库储备的条件下,我只能随她坐在我的床边纸上谈兵。
“都有鞋跟……黑色的靴子可以吗?”
靴子也不是不可以,在正式的场合并不会显得随意而突兀,但其长度仍需细细考究,切不可将长筒靴、及膝靴、半膝短靴、过踝短靴混为一谈。
长筒靴会毫不留情地掩盖她的黑丝袜,自然被排除在外;阿尔芙莲娜厌倦了常穿的及膝靴,在这样的特殊场合,及膝靴的方案也被剔除在外。
“只剩下两种方案了,刚刚超过脚踝的靴子,以及到小腿一半的靴子,你喜欢哪一种?”
我得到了一个迷茫的目光,看来她也拿不定主意。
“不如你来分别试一试?”
“交给你啦。”
看到她微微上挑的眉头,隐隐约约的喜上眉梢让我意识到事情另有玄机。
“交,交给我?”
我疑惑地指着自己,不解她话语中的意思。
“虽然你还没有资格进入我的房间,但是我可以把我的靴子拿到这里穿,由谁来帮我穿靴子还要我教嘛?”
“啊这……”
不一会,她拎着一双与我初见时穿着的那双过踝短靴,矜持地踱到我身前,在我身旁坐下。
“另一双呢?”
“我还是觉得这双会好一点。”
她将带着短根的靴子轻轻放在双脚前,满怀期待地合上美目,将自己两双清水出芙蓉般光鲜美丽的玉足从拖鞋中褪出,连带着一双白玉般温润纤长的双腿,任性地在床边往来摆荡,勾引着心魂荡漾的我。
“那个……你看啊,我们已经确认了明天穿什么了,这个试鞋是不是……”
“多嘴!”
她故作生气,用稀有的可爱声线呵斥住打了退堂鼓的我。
“那个……要不要先把丝袜穿上?”
“我懒得穿诶?”
见她倔强地嘟着小嘴,我自知说不过她,只得退让三分,默默蹲在她的身前,提起一只靴子。
单膝跪地当然会讨好她……可是我觉得刻意的讨好只会固化我们的距离,惟有在特定情境下恰到好处的效忠姿态,方能真正打动这位神女的心。
她白嫩的脚掌如艺术品般玲珑剔透,牛奶般白腻的娇肤使人陶醉,我捧着她的一只天下尤物,仔细观赏后才略带遗憾地用短靴掩盖了它的光辉。
一只靴子,两只靴子……在她冷冽地睨视下,我浑然不动,始终如一地贯彻我崇尚美好事物的准则。
有一件事我必须澄清,我不是什么拥有怪癖的变态,我之所以会心潮荡漾,是因为我有着正常的年轻男子必须具备的好美之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说通俗点就是男人都是好色的,好色不是罪,但是男人不能够因为好色而犯罪。
作为一位追求美好事物的年轻人,面对这等集人间尤物为一身的存在——美人、妙音、娇躯,任何一样都足以击溃我表面的沉稳,更不用提我那在三者夹攻下瞬间投降的稚嫩心神了。
窗前,她像是一只与月光共舞的黑天鹅,曼妙的身姿在我眼前舞动,黑夜是她最好的舞台,清冷的月光为她附上一层薄霜。
她是那傲世流俗却沦入凡尘的神女,于正直善良之中葆有高傲矜持,时而高冷,时而娇羞得像无处遁逃的小猫咪,性格里仍藏有妙龄少女的俏皮可爱,不失天真的单纯与善良。
从某种角度来说,作为神明的她远比我们这帮人心交织的凡俗小民高雅纯粹,从不利欲熏心,不受世俗恶习的侵染。
“好看嘛?”
秀眉微挑,星眸流光,她的俏脸上浮现出一丝浅笑,自信地昂首向我娇声询问意见。
“不愧是风华绝代的天下第一佳人啊!”
我如痴如醉,憨然拊掌。
“哼,你不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