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绾赶紧在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可是脖子上的吻痕却是越擦越红。在菲菲锲而不舍的盘问下,亦绾说了昨晚所经历的一切,只是她对阮家明却只字未提。菲菲是亦绾从初中到现在最好最好的闺蜜,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没必要对她隐瞒什么。
当她说到她和姚丞昊的那一段情事的时候,菲菲惊讶不已同时又有些担心地说道,“亦绾,难道你们都没做什么安全措施吗?这要是万一,我是说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他会立马娶你吗?还是只是给了一个口头上的承诺?”
亦绾是知道菲菲所顾忌的那些问题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男人欢愉过后当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是女人呢?亦绾只是茫茫然地摇了摇头,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当时两个人都是意乱情迷地完全昏了头。菲菲虽然与姚丞昊很早就熟识,但是女人看男人的心就像男人看女人的心一样,深不见底。
不过说真的那一段时间姚丞昊果然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再见时,却已经是一个星期过后。他打电话给亦绾的时候,仿佛还有机场里播放登机信息的广播的声音,夹杂着嘈杂的人声和小孩的哭闹声,姚丞昊忽然隔着电话筒呼呼的气流呼哧呼哧地说道,“亦绾,我很想你。”仿佛是刚下飞机,风尘仆仆的。
亦绾的心一开始还是七上八下的,但是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声音以后忽然就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她也很想对他说一句,姚丞昊,你知不知道我每时每刻都在看着手机来电显示里会不会有你的电话,你知不知道我想你都想得快要疯了。但是作为一个天蝎座的女人极爱面子的这一大特性,亦绾只是清了清喉咙,有些怨怼地说道,“你去哪了?”
原来他是飞去国外去和某个重要客户谈生意合作去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刚一下飞机就急匆匆地开机给亦绾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也许是因为最近太疲乏了,他说着说着就不小心咳嗽了出来。其实他出国前就已经有些小感冒了,再加上对英国水土不服,这几天胃有些吃不消,所以他是怕亦绾担心才一直没给她打电话。亦绾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作为女孩子的细腻柔情的一面她还是有的。以前从来都是姚丞昊担心她,此时此刻,当亦绾开始担心他的时候,亦绾才知道深爱一个人的时候原来心会疼的。
亦绾叫他多喝点水,别到处乱跑,如果严重了就去医院看看别硬撑着。姚丞昊在那边头点得跟拨浪鼓似地,生怕惹了亦绾生气。姚丞昊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副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子的模样。亦绾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快到下班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姚丞昊快煲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粥了。幸好今天经理月经失调到医院开方子去了,亦绾朝着那个落地玻璃门里经理的旋转沙发椅子吐了吐舌头,然后把桌上的A4打印纸文件合同和黑色签字笔收拾收拾准备下班。
亦绾一向都喜欢磨磨蹭蹭的,等办公室里的人都走完了她才熄了灯锁了门走人。也不知今天是怎么回事,亦绾不知不觉地就往离公司不远的曾经姚丞昊在那里接过她的十字路口走去。
阴云密布的天空不知何时下过几滴雨,滴在胳膊上,凉丝丝的。亦绾这时才恍惚想起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雨伞了。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一对对情侣撑着伞从她的面前擦肩而过,男的撑着透明的绣花雨伞,女的小鸟依人的依偎在男朋友的肩头,有的男孩会小心翼翼地将雨伞往女朋友这边倾一点,生怕女孩子身上淋上了雨,而女孩则会娇嗔的责怪男朋友把雨伞打得太低了,遮住了自己的眼睛。那一幕幕甜蜜的场景,亦绾忽然想起了那个大雨磅礴的夜晚,她从法国高级餐厅里走出来的时候,她晕倒在橱窗口的台阶上的时候,那个抱着他给着她这世上最甜蜜温暖的男人。
亦绾想着想着忽然就笑了起来,在大雨没有倾盆而下的时候,她将手里的包包顶在了头顶上冲到了一家商店的屋檐下避避雨。雨珠噼里啪啦地砸向地面,瞬时溅起一团团白花花圆滚滚的小巨浪。都说只要一场暴雨就可以在城市里看海了,虽然还没有看到海潮的壮丽场景,但是台阶下已经汇聚成一条条淙淙涌动的溪水了。
此时正是出租车上下班交接的时候,况且又是下雨天,在人头攒动的繁华市中心,打车简直比登天还难。
既然亦绾招了半天手也没有一辆出租车肯停下来载人,那么亦绾想,索性等雨小一点以后,她再冲去对面的超市买一把雨伞。此时刚过七点,商店隔壁的一家小报刊亭里正在播放着千年不变的中央新闻联播。
那熟悉的声音和旋律,亦绾忽然想起小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整个村子里就会回荡着爸爸那雄浑略带磁性的声音,“小兔崽子,一放学就瞧不见人影子,吃饭了也不着家门……”而那时和二狗子在池塘边上玩疯了的亦绾就会拽着书包带子风一般地跑回家,伴随着家家户户窗户里传出来的新闻联播的声音,父亲虽然手里佯装着举起解放鞋就要打亦绾屁股,亦绾一个机灵就跟泥鳅似地溜到了沙发上里赶紧作势写作业,一边写作业还不忘一边扭过头来跟妹妹抢动画片看,永远的多啦A梦,永远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可是很多东西再也要不回来了,那种滋味,亦绾只是觉得鼻子一酸,却转过头去看了看玩具橱窗里摆着的那些精致好看的芭比娃娃。
雨越下越大,风也跟着紧了起来,商店里晕黄的灯光透过虚掩的玻璃门打在了亦绾的身上,像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过的晚餐。
“亦绾?!”不知谁在背后喊她,声音虽好听悦耳,却带着一丝迟疑的犹豫。
其实这座城市除了部门里的同事和相熟的朋友很少有人认识她,亦绾有些惊愕地回转过身子的时候才看到是个带着墨镜妆容精致的女子在叫着她的名字。米色的最新款时尚的风衣和过膝的红色高跟长靴,染着时髦金黄色的长发,烫着时下最流行的蜷曲好看的大波浪。那一身扑面而来的时尚气息和香奈儿恍若花露水的味道,亦绾忽然在脑海里飞速地旋转着,她萧亦绾也没结识过什么混“fashion”界的朋友啊,可是那女的分明就是在看她,还微微笑了起来。等她摘下眼镜后,
亦绾才忽然恍然大悟,原来是宋绮珞!
差不多几年不见,宋绮珞似乎比从前更漂亮优雅,而亦绾的穿着和她比起来,似乎是寒酸了很多。
本来就是一位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拥有豪宅名车的豪门千金,亦绾也不是没有见识过。但是宋绮珞却始终没有端着一副大小姐的架子,她笑语琅琅地和亦绾打着招呼,“亦绾,真巧啊?我和朋友本来在那边逛街,没想到在这碰见你?”她顺势瞟了一眼橱窗里亦绾刚刚看过的地方,忽然娇俏地笑道,“原来你也喜欢芭比娃娃啊!我在英国留学时,家明……”她忽然觉得气氛仿佛有点不对,瞬间就住了口。
如果那一年在菲菲的生日派对上,宋绮珞没有为了阮家明而对她咄咄逼人的话,或许亦绾今天和她站在一起会以一个旁观者或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关系和她简单地寒暄两句。但是,今天亦绾显然没有什么好心情。
亦绾没有看她,只是看着无数车流人流交织的街面,似乎努力克制着想要给她找一个台阶,也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家明没有来接你吗?”
“他说,公司里还有董事会议要等着他开,你知道,他一向都很忙,”她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仿佛想到了什么,忽然莞尔一笑道,“大概还有一个钟头我们要去米兰尊贵试婚纱,亦绾,不如我们去隔壁的酒吧喝几杯吧!”话语里似乎有些挑衅的意味,但似乎还隐藏着一些不愿说的话,阮家明就算忙到天昏地暗,也不至于要到晚上九点去试婚纱吧?亦绾忽然很想在心里冷笑,但是天蝎座的她从来不愿比别人矮半截的她当然有话要奉劝给这位姑娘。
这个时候,酒吧里人很少,她替自己要了一杯鸡尾酒和一听罐装啤酒,问亦绾要点什么的时候,
亦绾只是要了一杯加糖的白开水。
宋绮珞将那只涂了红色蔻丹的手在酒杯的杯口缓缓摩挲着,笑着说道,“亦绾,这么多年,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一开始我以为家明哥喜欢你只是因为他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偶尔向往一下田园生活也是情有可原,可是事情远比我想象地复杂地多,对,从他认定你是他的女朋友带到他家的那一刻,我就开始嫉妒你,我打小就心心念念想要嫁的男人竟然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是我从不会气馁,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我都比你略胜一筹,论相貌,论家世,论青梅竹马,我有那一点输过你,可是凭什么……凭什么……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呐!”她的情绪似乎有些激动,亦绾这时才发现她的脸庞有些微醺的酡红,仿佛像是喝过一点酒过来的。
亦绾只是小口地啜着杯中的白开水,这么多年来,唯一让她感到安心的就是这份现世如水般的安稳,她虽然很想做出镇定的样子但语调并不轻松,“他陪着你漂洋过海,陪着你出国留学,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他依然过回了他锦衣玉食的生活,对,我只是个毫不起眼的游览一遍就忘了的田园生活,所以你大可以放心,我们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你也不必再费尽心机,对不起,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亦绾忽然觉得这样的谈话有些狼狈,所以只得匆匆收尾。
亦绾拿起椅子上的包包正待起身的时候,宋绮珞却一把抓住亦绾的手,亦绾可以明显感觉到她的手指在颤抖,仿佛使了很大的力气才抓得住亦绾的手腕,亦绾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难道阮家明曾经对她做过些什么?她的情绪比自己想象到要激动地多,亦绾觉得自己如果一走了之是不是过于残忍了一点,其实把话说清楚了对他们三个都好。曾经恨得咬牙切齿的情敌,如今再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却忽然动了恻隐之心,生活还真是讽刺啊!
亦绾没有再移步,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先放手,我不会走。”似乎在努力安抚她的情绪,可亦绾的心又何尝不是疼得在直打颤。
宋绮珞仿佛在为刚才自己的失态作解释,又恢复里一派高端优雅的姿态,“对不起,最近也许是因为婚期将近,我可能有点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但是亦绾,家明对我很重要,哪怕是豁出性命去爱他我都会嫌不够。”
是啊,哪怕是豁出性命去爱他你都嫌不够,即使宋绮珞极力想掩饰手腕上的那条曾经为家明割腕自杀的痕迹,但亦绾却依然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几年他们在英国过得并不太平。她是在求亦绾离她的未婚夫远一点,还是发现家明最近和亦绾走得有点近?总而言之,亦绾觉得宋绮珞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敏感的多,一开始她也如绮珞一般,以为可以为爱情去死,可是后来她才发现爱情其实要不了你的命,它顶多会让你当时的你痛不欲生地疼一下,之后,我们依旧还是要在滚滚红尘中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是啊,一开始我以为只要他离了你就会跟我永远在一起,呵呵,可能是我太天真,那天在菲菲的生日派对上,在青梅山的山顶上,对,卧室看到你和姚丞昊走上来的,我才故意凑上去拼命地吻了他,他当时喝了很多酒,几乎连站都站不稳,可是我吻了他,我看到你转身离开时的背影,我知道,只要将你赶走,家明就永远不会再和你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再次吻我的时候,喊得却是你的名字,呵呵,我煞费心机,换来的却是什么,他不爱我,对,他不爱我,即使在英国那么多次我们睡在一起,他都从来没有碰过我一下,他说,“其实他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个人”,我说,“是她吗?他点点头,我乞求他,“难道爱我一点点都不够吗?哪怕只有一点点就足够了。”他不作声,很久才说道,“绮珞,从小到大,我都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妹妹,绮珞,你别再闹了好吗?”混蛋,他就是个王八蛋,既然不爱我,为什么要陪我来英国,既然不爱我,那为什么还肯和我睡在一起,对,他开车出去的那晚,我发疯了,我躺在浴室里拿出刀片,从我准备将刀片滑向手腕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他,嘟了很多声后他才接了起来,我慌张地问他,“你在哪儿?”他那次确实没有骗我,他说他在英国的郊外,他在找一种生物,叫萤火虫。对,萧亦绾,那是你的最爱是吧,你看,他在国外,还不忘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我说,“我快要死了,回家看看我好吗?就最后一次了好吗?”你知道他说什么吗?真是讽刺,他竟然又是那句,“绮珞,别再胡闹了,不早了,赶紧睡觉,明天还有课吧!”我躺在血泊中晕眩了过去,是家里的佣人发现了把我送进了医院。这一段我从来都是对爸爸守口如瓶的……我……”她举起一罐山水啤酒狠狠地灌了下去,其实她已经喝了不少了,所以才会把这么多年积压到心头的话全部都倾泻出来,只是亦绾骇然,她和家明之间的一百只萤火虫的约定,绮珞怎么会知道地一清二楚。
“萧亦绾,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坏的女人,家明才不肯爱我啊,你说,你说啊……”她的情绪实在是过于激动,眼泪哗哗地往下流着,精致的妆容也花了,头发更是凌乱不堪,紧紧拽着的亦绾的手就是不肯松,在这个光怪陆离灯红酒绿的夜晚,有谁会知道她会是大名鼎鼎的S皇冠酒店的豪门千金。
她喝完了桌上的所有啤酒,而手腕上的那条断断续续的割伤的痕迹似乎是在绝望与失望之间孤独地徘徊了很久很久,最终终于狠下心来甘愿为爱情舍命。爱与不爱,都是如此残忍的一件事情,亦绾忽然不敢去想,这几年所发生在家明身上的风风雨雨。
亦绾正被宋绮珞纠缠地一个头两个大的时候,却听到绮珞包里的手机“叮铃铃”地响了起来,她腾出一只手拼命扣开铜锁纽扣,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老公”,亦绾想了想,最终还是接了起来,“喂……”
“喂,你在哪?”家明或许没有听出来是亦绾的声音,他以为是宋绮珞,声音有些低沉暗哑,仿佛是真的才开完会着急着想要知道宋绮珞的下落。
“家明,我是亦绾,绮珞她喝多了,我们在弥渡酒吧里,你快开车过来接她吧!”亦绾觉得是时候该结束了,或许把宋绮珞亲自送还到他手里才是她直到今天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她不想再继续纠缠下去,对他,对自己,甚至是对宋绮珞都不是最明智的做法,可是只有当她匆匆挂上手机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的喉咙里竟然有哽咽的嘶哑,幸好有忽忽的气流和酒吧的喧闹声遮掩住了她此刻内心的煎熬与狼狈。有时候,其实亦绾也在心里掂量过,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能吃的饱还是能穿的暖,为什么人人都要为它醉得不省人事,为它疼得痛不欲生,后来她才知道,即使爱情给不了我们一点甜头,我们还是会在痛苦地打断牙的同时,和着血水一起咽下去。
亦绾将绮珞的手机重新塞回她的包包里,阮家明的车很快就开了过来,一身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出现在灯红酒绿的酒吧的门口的时候,却怎么也掩饰不住满脸的疲惫和焦灼。曾经那样温润柔和的面庞和眉目,而今却染上了一层历经世事的风霜,阮氏集团最高层的管理者,他有着他作为一名地产业管理者的凌厉独撑一局的风范和一个有钱人的高贵孤独。
亦绾忽然感到一阵心疼,曾经的那个蹲在水跳板上堆着满嘴牙膏泡沫唱黄梅戏的清俊少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下来,他穿着白色短袖T恤,月光下,他笑着对她说,“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那样亮地甚至有些刺眼的山月曾照亮了她每一个有关爱情的美梦,然而她终究会知道,山月的清辉终有黯淡的一天,而腐草为萤的萤火也有消逝而亡的那一天。
她的清俊温润的少年,她的阮家明,如今却只是眉头深深地锁在了一起,也许是和绮珞闹僵了,也许不过是会议上的某个地产投资方案又出现了重大的分歧和纰漏。亦绾没有朝她挥手,对,即使隔了这么多年,她依然习惯于让他先找到她。
绮珞在亦绾的扶撑下依然不安分地折腾着,她还要喝酒,吵闹着,无休无止,即使已经喝得不省人事。阮家明的眼里似乎有深深地歉意,他向亦绾微微欠着身子,看来不负众望,在英国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确实学会了高贵的绅士风度。
他将绮珞背回到了车上,依然一副歉意的姿态回过头来对亦绾说道,“亦绾,对不起,绮珞从来不这样……”
亦绾只想在心里冷笑,阮家明,你到底还要硬撑到几时,她连为你割腕自杀的勇气都有了,如今只是大醉一场,你却还是像当初那样,以为离开掩饰就可以规避一切问题了吗?对,亦绾是承认,哪怕是现在,她依然对他是爱恨交织,可是从没有哪一刻她觉得当有种失望和落寞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时候,她开始感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陌生地让她感到可笑和无助。
亦绾只是想早点逃离开这场不堪的局面,而且下过雨的夜晚其实是有点冷的。所以只是挥挥手,依然要强装着微笑着说道,“快点送绮珞回家吧,她喝了很多酒,路上开车慢点。”抛开所有的爱恨怨仇,即使是作为曾经相识过的朋友,这样的寒暄似乎早已经足够了。
“亦绾,我送你回去吧,”家明似乎有些不放心亦绾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一个人打车回家,但他是了解亦绾的性子的,所以沉默了一会,方才缓缓说道,“正好我开车经过在水一方那边。”可是这样的解释是有多么多余,他住在城东最繁华的地段,而亦绾却住在城西最偏僻的一段路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两个方向,他却连撒一个谎都是漏洞百出的。
亦绾随手招了一辆打着空车招牌的计程车,再次朝他挥了挥手,“我打车回去就可以,你快回去吧!”
阮家明没有如她所愿,他推开车门,将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了亦绾的身上说道,“晚上有点冷,下车的时候也记得披上,有什么事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
亦绾不愿意接受,可是她第一感觉到他的强硬和不容拒绝。司机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亦绾只好作罢,重新坐回了计程车里。他将一张粉红色的钞票塞进司机师傅的手里,然后微笑着说道,“请将这位小姐送到在水一方那边,谢谢。”他的性格里有细致周全这一面,所以亦绾也就随他了。
她坐在后座上,对着后视镜捋了捋被毛毛细雨雾湿了的额头上的一绺小碎发。而阮家明站在车窗外面,纯蓝色的衬衫上同样是打湿了一片,霓虹灯幽幽的灯光撒落在他鬓角的两旁,微微泛着青灰色的光芒。他的轮廓分明,棱角凌厉,依旧英俊地像她梦中的模样,可是如今他已是一个身家过百亿的成熟男人。
亦绾看得痴了,直到司机师傅猛地一踩油门,冲上高架桥的时候,亦绾才如梦初醒般地听到有细细的雨珠敲打着车窗玻璃的声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司机师傅揿开了CD按钮,是萧亚轩的《突然想起你》,林夕作的词,这个音乐上的大才子,总是让女人在冥冥中就算飞蛾扑火也想要乞求爱情那独有的滋味。熟悉的旋律,哀伤的歌词,在这个雨夜,突然想起你,这种滋味并不好受。
车窗外即是转瞬即逝的霓虹灯和巨塔水晶般的高楼大厦,亦绾把手搭在座位上,却无意中触碰到西服外套里恍似有个圆鼓鼓的什么东西。
阮家明一向是不喜欢在兜里揣东西,反正那家伙现在不在,因着好奇,亦绾伸手进去把那圆鼓鼓的东西给掏了出来。
原来是一只折得很精巧漂亮的川崎玫瑰,浅蓝色的信纸,每一个褶皱都恰到好处地突显出玫瑰的娇嫩与妩媚。其实在折纸玫瑰或是纸鹤这方面,亦绾还真不得不佩服一下阮家明。很多女孩子都折不好的东西,他却可以折的很好看。
亦绾见识过她折纸玫瑰的魅力,所以也没什么惊喜可言。然而纸玫瑰恍似还有一个环状的硬硬的东西。她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去剥开玫瑰的花瓣,而最后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枚镶嵌着名贵蓝宝石的铂金戒指。
亦绾的脑袋在飞速地旋转着,宋绮珞,她的所有手指中好像真的只有右手的无名指上没有戴戒指,可是他们不是早已订过婚了吗?难道是阮家明今晚想要给宋绮珞更大的surprise,亦绾的心骤然咯噔一下,这样也好,郎才女貌,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的嘴上恍似不在意,但捧着纸玫瑰的手恍似在微微颤抖。当她正准备将戒指重新塞回纸玫瑰里,按着原先折好的褶皱再重新折回去,但信纸背面的子在霓虹灯闪烁的光影里却骤然晃疼了亦绾的眼睛,他说,“致亲爱的亦绾。”
他的字迹清秀,飞扬流利,可是亦绾却逐字逐句地看了下去,“曾经有个女孩对我说过一个故事,她说,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山上……一开始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无休无止的文字游戏,到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就像我和那个女孩之间的感情,兜兜转转,却始终得不到一个好的结局。我知道,一切的后果都是我咎由自取,但是亦绾,你猜对了所有,开始或是结局,却独独忘了我爱你。”
“都是因为这场雨,突然间下得那么大,怕来不及跟你走在一起,我始终学不会控制我的呼吸,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美丽的名字……有什么方法让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可以不分离……”CD的旋律那么远却近地敲得人的整颗心都快碎了。
她努力地控制着将自己整个身子在伏在椅背上,然而不争气的眼泪却再也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