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木心里当然还是不太托底,总惦记着身后洞中深处,怕里面再突然冲出来一只大妖巨兽,把他们俩当成丰盛的晚餐,但他细细听去,里面空空荡荡,没有一点声响,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动静,遂放下心,小心翼翼的把暮清放在地上,再用火折子一照,发现女孩儿的脸更无血色……
李小木心乱如麻,再顾不了那么多了,将暮清的衣领挑开,轻轻揭起内衫,那如缎子般柔嫩的白色肌肤直刺人眼,但李小木已没了别的心情,因为在她的右胸之上血污遍布,之前的伤口已经开始溃烂,血是黑色的,肉也发了紫……
李小木心疼异常,再不多想,用火把匕首烧红,狠下心,朝暮清的胸口割去……
女孩儿痛哼一声,张开了嘴巴,随后又紧紧咬住,洁白的贝齿狠狠的挫咬,浑身开始剧烈的颤抖。
李小木皱了皱眉头,继续低下头……
一刻钟过去,暮清的伤口终于被处理干净了,李小木掏出仅剩不多的伤药,帮暮清敷好,又从包裹里取出一块干净的帕巾,见早已被雨水浸透,正想点燃地上的枯草烘干,却猛然想起什么,一摸腰间,那小兽还在,低头看去,他却咧了咧嘴——
小兽已在颠簸中脱离了绑缚,此刻正被缠腰布勒着脖子,眼珠儿翻白儿,舌头耷拉到一旁,早已倒不过来气儿。
李小木忙将它“松绑”,刚一放到地上,小兽就急急的猛喘,趴在地上好像只将死的小犬,缓了好一阵儿才倒过气,正睁大眼睛瞪李小木,却不料被他一把抄起来,猛猛地一捏肚腹,呼!火焰从小兽嘴里喷出来,虽然火势不大,但李小木还是用那股“真火”把帕巾烘干了……
随后,小兽又被李小木扔在一旁,它浑身无力,只能趴在地上恨恨地看着……
李小木帮暮清包扎妥当,又喂了她几颗恢复体力的丹药,暮清气息渐起,面色微缓,痛苦之色大消。
李小木总算能长长松口气,脑门儿上已经布满细汗,刚想把暮清的衣服系上,手下却突然一亮,从女孩儿的内衫里掉出一个东西,正落在她那白皙的脖颈上。
李小木愣了愣,把东西捡起来,一看之下不由呆住了——
一条红绳挂在女孩儿漂亮的颈子上,而红绳一端赫然拴着一块圆润的玉佩,通体翠绿,莹莹放光,不见一点瑕疵——正是之前他送给暮清的那枚无名雌翠!
李小木的心里瞬间变得热腾腾的,原来这东西竟被她贴身的戴着!而再看看女孩儿手腕上,潘仁奕送她的那枚玉镯,李小木顿时觉得那“破玩意儿”暗淡无光,好似茅坑儿里的臭石头,心中自然无比得意。
刚把暮清的衣服穿好,洞口外就进了人,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来欢谷”一伙儿。
他们个个狼狈不堪,雨水泥水湿透了衣裳,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淌,经过这一遭,“来欢谷”又有伤亡,除了春云柳三个修为高些的,就只剩下了一个女子,而且她肩膀不知被什么妖物抓到,留下几道深深的血痕。
一支兰看到李小木先是一愣,随后又瞥见躺在地上双目紧闭的暮清,眼光顿时亮了亮,他舔舔嘴,咽了口唾沫。
李小木在洞里,“来欢谷”的人在洞口,中间隔了三、四丈,洞中幽暗,一支兰聚起枯草堆儿,想燃起火烤烤衣服,可刚把火折子插进草堆,就听洞中深处隐隐传来低沉的响声,便好像是猛兽轻吼,他被山上的兽群虫潮吓破了胆,马上便将草堆扑灭,战战兢兢的往里面看,可入眼的是黑洞洞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作罢,半倚在洞壁上,时不时的偷偷瞄向暮清。
春云柳似也受了伤,进洞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在李小木面前才装作没事儿,但越是这样,越引起了李小木的注意。蔚儿也有轻伤,小臂上被剐下去了一块儿皮肉,虽然不大,但也是鲜血淋漓,正撸起袖子在那儿自顾自的上药。
毫发无损的只有一支兰,也不知那个家伙为什么如此的好命,竟能在狂乱之境全身而退。当然,此刻也只有他的心思最躁动——
外面的雨似乎停了,月亮西落,正透出云层,于这山洞平行一线,把奶白色的光芒洒进来,映出了洞口的一切……
或是连日奔波又受了伤,春云柳早已靠在洞壁上睡着了,睡得沉沉的,长长的睫毛偶尔动一下,安静中带着妩媚,一支兰偷偷瞄着她,但发现她微微一动,转了个身,吓得一支兰心里一寒,连忙把目光落向别处……
蔚儿在打坐调息,袖子高高的挽起来,一直白玉般的小臂在月光下隐隐发光,她气息不稳,胸口也随之起起伏伏,看得一支兰再次干吞了口唾沫,但随后他又摇了摇头,把眼睛转到下一处……
这次出行,春云柳带了“来欢谷”不少低职的女门徒,可现在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了,一支兰甚至叫不准她的名字,因为在谷中千百名如花似玉般娇艳的门徒中,论姿色,她只能算作中下等,在平日里,一支兰都懒得看上她一眼,可今晚呢,这女子却撩足了他的欲·火……肩上的伤口又长又深,女子早已褪去了大半上衣,大概是“来欢谷”的女人们向来就没有“贞洁”的概念,所以毫无避讳,当着一支兰和李小木的面,坦胸露脊,她上过伤药后,又服了几粒丹丸,也不把衣服穿好,只是松松垮垮的披着,湿透的纱衣紧紧贴着身子,该凸的凸,该凹的凹,白皙和粉红略显乍眼……
一支兰有些按捺不住了,悄悄往那边蹭,快到跟前想了想又停住,狠狠一咬牙,又坐了回去,那女子原来早有察觉,朝他微微一笑,小声道:“兰护法好深的定力,谷中的规矩,您可得守好!”
一支兰心里一凉,的确,谷主定下来的规矩确实狠了点儿——不准同门男女行苟合之事——如经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