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中,李匡感觉自己像是睡在母亲的怀里,温暖、舒适、安详,浑身肌肉极度松弛,软软的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多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滋味了?让人眷恋而痴迷!
不对,我不是在圣地中吗?圣地不是遭到攻击吗?难道一切都是在做梦?我怎么了?为什么眼睛这么沉睁都睁不开?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海中飘荡,耳中却只有一阵阵汩汩的声响,仿佛自己是沉在极深的海底,听不到任何其他声音。
难道我死了吗?好吧!死了也好!
他心中一片宁静,不再去想那么多问题,任由自己的心灵舒展/>
……
圣地西方边缘之处,两间茅草屋旁新建了一间草堂。
草堂很是简陋,屋顶甚至都没有密封严实,缕缕细密的阳光穿透进来,将地面照射出点点光斑。
这里什么家具都没有,中间一只硕大的木盆中,昏迷多日的李匡整个人蜷缩在盆底,一动不动的紧闭着双眼。一股微风吹拂进草堂,木盆表层泛起阵阵涟漪,随即,又归于平静。
草堂对面的大树下,一张石桌旁坐着位中年汉子,此人却是曾经指点过李匡的圣地太上长老--歌老。
歌老此刻可谓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圣地忽然之间多出两名星皇。
忧的是,这草堂中的新晋/>
……
歌丝晋级那天,歌老压根就没有担心。这种事情见的多了,大不了没有晋级成功,至于生命危险,却是不存在。
他没有过去查看,只是在草房外远远眺望。
天降青红色闪电,这种异象很是少见,凭经验,越是少见的异象,晋级者成功的几率就越是低微。
“我这乖女看来是有难度啊!”歌老眉头紧皱,假如是普通亮银色闪电,他早就回屋陪爱妻去喝酒聊天,只等爱女过来报喜即可。
可如今这种异象,连他心中也没了底。
猛然间,天空中的异象又发生了变化,水桶粗的闪电消失后,竟然再次降下五彩斑斓的雷火。
怎么回事?
晋级星皇通常只降一种异象,哪有连降两种的?闻所未闻!而且,这雷火比之青红闪电威能大了不是一点半点。在雷云内初一形成,便伴随着阵阵隆隆爆响。
面积达10平米的一团雷火,其中蕴含着丝丝妖艳的闪电缓缓压了下来,歌老腾的升上半空,使劲揉搓着眼睛,想要看出些端倪。
雷火穿透歌丝宫殿,将一切阻碍焚烧的一干二净,直到厚实的墙壁挡住了圣地所有人的视线。
上千人同时见证了这一刻,可没人敢凑上前去,当然也包括歌老。
晋级的关键时刻,必须自己扛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假如贸然施展功力为他人抵御,那绝对是出力不讨好的愚蠢行为。
故老相传,天之异象实际上是人与天地沟通的一个过程,在这期间,假如有旁人施展功力介入进来,会打乱晋级者的沟通渠道。异象被外力干涉后,必然会无疾而终。同时,还有可能令晋级者元气大伤。
歌老在半空中急的握紧拳头,想要过去查看,却又怕把事情搞砸。甚至于,他都不敢轻易施展精神力进入那宫殿中探视。
雷火持续焚烧了三分钟,在一阵炸响过后,空中的异象才算是烟消云散。
歌老身形一动,彪射向爱女宫殿,同时将精神力覆盖过去。
“啊?是他?”他人还未到,首先却感应到有人死死压在爱女身上,而此人,却是一直嗜酒如命的李匡。
密室内,几乎所有器物均被烧成灰烬,一股焦臭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李匡和歌丝二人都已失去知觉,叠摞着躺在一处深坑中。两人的衣甲除了身体紧贴在一起的那片之外,其余均已被焚烧殆尽。
而李匡的后背,更是如同一截黑炭般焦糊不堪。
歌老来不及多想,伸手将二人抄起,一个闪现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并排的两个大木盆中注入了清水,随后他又将固本培元的药液倒入水中。紧接着,把两个头发、眉毛都被烧光的新晋星皇分别放在木盆里。
忙乱停当后,歌老悬着的心才算放下,可他仍然疑惑万分。
为什么好端端的李匡会出现在歌丝晋级的密室内?这太令人费解了。
这李匡,最近百年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整日萎靡不振。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是以酒为伴的样子,歌老当然早已知晓。
年轻人,有时会因为些什么事情沉沦,这并不稀罕,过段时间自然会恢复。歌老爱才,但却不喜欢干涉别人的私生活,所以,他从不过问。
可今天这事实在是蹊跷,无奈两人均已昏迷,欲知答案,只能静心等待。
……
三日后,歌丝首先苏醒过来。
从她的叙述中歌老才知道,这醉醺醺的李匡,居然将星皇晋级的异象,当成了有人对圣地发动袭击。
真令人哭笑不得!
对星皇晋级的无知,加上被美酒的麻醉,让李匡在没有施展功力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冲到歌丝密室中,单凭肉身承受了部分青红闪电。
而这闪电所携带的巨大能量仿佛传功般,瞬间将他的实力提升到顶点,随即再一次引发晋级的异象。
那雷火无疑就是李匡晋级的征兆。
“仅凭肉身抵达两次天降异象?啧啧!真是不得了!为父从未听说过谁敢如此干!”歌老连连惊叹。
自古晋级者,全是凭自身功力与天抗衡,虽说艰难,但安全上不会出大问题。即使天生骨骼强健之人,也不敢做这无谓的尝试。命是自己的,死了就一切皆空。
这小子够狠!够生猛!
“乖女,你还得感谢他,你不光是承受了自己的晋级过程,还沾了他晋级之光,星皇二阶,啧啧!至少为你省下了300年的苦修。”歌老羡慕道。
“可同样也是因为他,我的一头秀发变为了灰烬,这样子怎么见人?”歌丝身着一套白色斗篷,将头脸紧紧蒙住。
“蠢!头发慢慢会长出,这算什么事情?”他眼睛一瞪,觉得女儿有点不知好歹。
“那他现在怎么样?”
“那小子,傻人有傻福,星皇三阶,而且是神力达到星皇三阶,简直让我们这些一点点苦修出来的人嫉妒万分!”
“早知如此,您当初也应该光凭肉身抵抗,那样的话实力绝对比现在强的多。”歌丝揶揄道。
……
转眼间,歌丝晋级成功已过去一个月。
圣地西端,歌老住所处的草堂内已是空无一物。李匡在木盆中吸收了一周的药剂后,仍未转醒,歌老心中一动,干脆将其丢入了草屋不远处,那口自己练功用的寒潭中。
这口寒潭深处有裂隙直通先祖圣地的地核,一丝丝的远古地气经由道道发丝粗细的缝隙渗透入潭中,令潭水中充满冷冽渗人的能量。
“好冷!”李匡的灵魂在颤抖,自己仿佛是刚出生的婴儿,还未享受够母亲怀抱的温暖,便被人狠心丢到了冰天雪地中。
这反差太大!
身体不停颤栗着,却无法抵御坠下潭底的命运,心脏似乎都被冰封起来。
.”他的意识不停重复着这两个字,直到没有知觉。
他再一次陷入了混沌状态。
李匡居住的湖边,头戴斗篷的歌丝目光从湖心空荡荡的小舟,缓缓移到他的小屋。小屋中空无一人,满地烟头、酒瓶,仿佛在述说着李匡曾经的颓废。
“奇怪,他那分身已好久没出现,到哪里去了?”歌丝想通过他的分身,了解他曾受到什么刺激。
可惜此处仿佛荒弃多年的样子。
歌丝莲步轻移,站在小屋前,似乎是在犹豫。片刻后,她竟开始打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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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录星,幻月星所在小型星系中的一颗商业星球,幻皇诸多产业之一。
月录星体积并不是很大,仅相当于地球的五十分之一。这颗气候干冷的星球,因富产一种机械设备所需的天然冷凝剂而出名。每天,都有大量装满冷凝剂的大型储罐被运送至宇宙各地。
可以说,月录星上的土著居民各个都富得流油,其奢华档次,比地球上那些产油国的王储一族还要高几个层次。
但是,再富裕的地区,也总有些阴暗的角落,社会底层的流民自有他们的圈子,例如这‘布垭区’。
傍晚,布垭区一间招牌都没有的小食店里座无虚席,十几张桌子中,有一张却只坐着一个人。此人皮肤棕黑,头发短且自然卷曲着,一双眼睛闪烁着狡诈、阴冷光芒。
他正是李匡的脑海分身。
原本是能量构成的精神体,与一具黑暗古尸融合,并植入了一颗暗魔狼王的心脏,令这分身从里到外充斥着无边杀戮气息。
实力已达到星王顶阶的脑海分身,此刻正在惬意的饮酒。他面前,还放着一盘不知什么凶兽的肝脏。这副肝脏,是小食店老板当着他的面,将一只拴在畜圈铁桩上的凶兽开膛剖腹,麻利割下后热腾腾的盛上来。
分身拿起刀叉,优雅的将肝脏割下一块,送到口中咀嚼起来,一滴鲜血从嘴角溢出,但被他那条染红的舌头飞快舔了回去。
旁边两桌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生吃肝脏的家伙,见他那阴鸷目光向自己瞟来,马上将自己的视线移回,嘴唇哆嗦着端起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