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噎了一下,及时拉住舌头,将唇边的话咽回去。
明华章已经走了出去,太平公主急匆匆跟在后面。江陵看着前面人的背影,有些茫然。
是他聪明的太寂寞,还是他不懂猪?
夜幕寒星。
谢济川躲在假山后,小心地望着前方。他再一次感叹自己交友不慎,这种危险又不吉利的事,总是他在做。
明华章对此人的形容出奇得准确,那个男人穿着蓝色粗布衣服,出身行伍,凶悍狠辣又机敏,像一头狩猎的狼,对周围环境有一种可怕的敏锐。谢济川好几次差点暴露,他不敢离得近了,只能远远跟踪。
那个男人谨慎地朝后面望了望,然后就一头扎进一片林子里。谢济川看着前方黑黝黝的树林,眉头紧紧皱起。
这个时辰树林里不会有人,他进林子做什么?有两种可能,一是谢济川被发现了,蓝衣壮汉在故意引诱谢济川进去,然后趁机埋伏;二是他要去凶杀现场善后或者回味。
第三个命案的现场还没有找到,如果能跟着他找到现场,无疑坐实了他杀人之事。可是万一猜错了,谢济川就会落入危险之中……
谢济川斟酌半天,最终决定赌一把,赌他的判断是对的。他在路边给明华章留下信号,再一次祈祷,希望明华章能来的快一点。
再不来,谢济川小命危矣。
谢济川小心翼翼走入树丛,每一步都踩在已有的脚印上,不肯落下痕迹。他靠着树干遮挡,慢慢追上凶手的脚印。谢济川悄悄探出头,看到一个蓝衣壮汉背对他站立,一脸陶醉地做着什么。
谢济川不能明白死人现场有什么可兴奋的,但并不妨碍他继续观察。壮汉终于发泄够了,收拾好衣物,开始掩埋地上的血。
他傍晚为了趁明华裳等人回来前将尸体放入他们院子,杀人后没来得及处理现场,只匆匆洒了一层土就走了。现在他要将所有痕迹都消灭,把沾了血的土掩埋到更深处,以后,没人会知道这里曾死了一个人。
壮汉的动作非常麻利,看得出来是个熟手,很快就要完成了。
这回轮到谢济川焦灼了,树林里越深处足迹就越少,谢济川为了隐蔽身形,不得已在空白雪地上踩了脚印。只要壮汉返回时,一看到雪地上多出来的足迹,就能猜到自己被跟踪了。
以壮汉这个体格和狠劲,谢济川单独对上他,未必……不用未必了,肯定打不过。
谢济川再一次在心里呼唤明华章,他刚无声哀嚎完,林子里突然传来踩断树枝的声音。谢济川吃了一惊,还不等他反应,壮汉已经意识到自己被跟踪了,像机敏的豺狼一样掉头,一头扎入林子里。
他选择的方向,正是谢济川的方向。
谢济川暗暗骂了声晦气,也不管会不会暴露了,转身就往外跑。然而更雪上加霜的是,后面的人急于立功,还没合围就嚷嚷起来,蜂拥而上,完全暴露了位置。
壮汉是何等狡诈的人,他很快就找出缺口,一路强攻往林子外逃去。
都已经跟到这里了,再让他跑出去岂不是功亏一篑?但谢济川看了看壮汉下手的力度,还是选择明哲保身。
明华章去禀报太平公主后,立刻带着援兵来支援谢济川。他一路顺着标记找到这片树林,明华章让太平公主的人手散开,从四面八方包围树林。
这个恶徒十分凶悍,不能强攻,得小心埋伏,一击得手。埋伏最要紧的就是沉住气,他明明三令五申让他们沉住气,等合围后再动手,切莫贪功冒进,没想到还是坏了事。
明华章快步朝壮汉逃跑的方向追来,但还是晚了一步,让壮汉逃了。
谢济川看到连忙叫住他:“景瞻,别追了,这里是太平公主的庄园,他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慢慢再抓就是。”
谢济川觉得已经找到凶手,接下来无非是体力活,没什么可担心的。而明华章的心情却截然相反,他皱眉道:“这种穷凶极恶之徒要是不能一击即杀,以后就更难逮了。山庄这么大,他又熟悉地形,他要是随便找个角落躲起来,我们去哪里找?”
“这是太平公主该想的事。”谢济川走过来,拍拍明华章的肩膀,说,“别给自己揽事,我们已经做了该做的,其他是大人物们的事。以太平公主的财力,你还怕她抓不住一个小小逃奴吗?”
明华章当然不担心太平公主,他脸色肃然,说:“但我担心他被逼急了会继续犯案,拉更多的人垫背。”
说到这里,明华章怔了怔,猛地睁大眼睛:“不好,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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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裳简单收拾过后,熄灯上床。但终究心里有事,没法像以前一样一沾枕头就睡,她半梦半醒中,隐约听到外面有叫喊声。
明华裳睁开眼睛,仔细听了一会,转身去推任遥:“任姐姐,外面好像出事了。”
任遥也睡得不踏实,明华裳才唤了两声她就醒了。她们两人赶紧换好衣服,明华裳开门,发现招财等人也都醒了,聚在她身边,惊惶道:“娘子,外面有人拿着火把巡逻,似乎在抓捕杀人凶手。”
“杀人凶手?”明华裳喃喃,“看来,他们去找太平公主了。二兄他们在吗?”
招财赶紧去对面的廊庑上敲门,没一会慌慌张张跑回来:“娘子,二郎君房里没动静。郎君该不会出事了吧?”
明华裳心里洞明,说:“他们应该出去了。招财,把所有人都聚集起来,派两人沿着墙壁巡逻。公主发动自己的人手抓捕凶手,想来很快就能有结果。我们只要撑过最乱的这段时间,别被人钻了空子就行。”
招财发现她们娘子看着胸无大志、一团和气,但遇到事却十分掌得住。就连任遥也被她的镇定感染,高声道:“拿我的枪来。放心,有我在,还轮不到那群小贼闹事。”
明华裳又去上房敲门,结果发现江陵也不在。得了,现在院子里只有她们一群女眷,幸好明华章将他的小厮侍卫都留下来了,在加上养宝宝的豹奴,耍枪的任遥,他们也能自保。
所有人都聚在正堂,明华裳看见高贵踱着猫步的宝宝,眼睛一亮,忙道:“宝宝,来我这里!”
可惜江陵不在,宝宝高贵冷艳的很,完全没法讨好。明华裳费尽浑身解数也毫无进展,她灵光一动,想起来自己从洛阳带来了肉干,那可是金玉满堂的新品。
明华裳道:“招财,去取鹿肉干来。”
招财看了眼那个能咬死人的畜生,迟疑道:“娘子,这到底是野物,恐怕会伤人。”
“不会的。”明华裳道,“动物的心可比人干净多了,只要我们不伤害它,它不会主动攻击的。再说,还有豹奴在呢。”
贵族们好狩猎,豹子、猞猁来自西域,稀奇、珍贵又能带出去狩猎,贼有牌面,是两京很流行的宠物。而贵族们只玩个新鲜,并不愿意真养这些动物,所以便催生了豹奴。
豹奴是西域奴隶,专门帮贵族饲养、训练野兽。江陵来山庄都带着豹奴,可见这厮多么大户。像宝宝这种猞猁都是从小训练的,十分亲人护主,明华裳并不担心会被宝宝咬伤。
招财拗不过明华裳,只能领命而去。她很快回来了,明华裳颇有耐心,她拿着肉干,远远放到宝宝面前。宝宝嗅了嗅,谨慎地叼过来吃了,明华裳立马再放一块,同时不动声色靠近一步。
明华裳见任遥一直注视着她的动作,心领神会,往任遥手里塞了一块肉,说:“任姐姐,你也来,说不定宝宝更愿意亲近你呢。”
任遥手里拿着肉片,还有些扭捏,没想到宝宝连吃了几块鹿肉后,胃口被吊起来了,竟然直接上前,从她手里叼走了肉干。
任遥呆住,明华裳趁机在宝宝身上摸了一把,心满意足说:“果然,宝宝也很喜欢任姐姐。”
宝宝忙着吃鹿肉干,任由那个女人在它身上胡作非为。明华裳手指从宝宝的皮毛中穿过,心想摸起来果然很舒服。难怪江陵喜欢养猞猁和豹子,又能当宠物又能当护卫,如果她有钱,她也喜欢养。
明华裳遗憾地叹了一声,手里的动作更不客气了。
任遥到底还是个十七岁的姑娘,很快就被大猫吸引走了。她们两人围着猞猁到处稀罕,完全忘了外面。忽然,院门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明娘子,凶手逃出来了,二郎君不放心你,让我来接你去安全的地方。”
招财、如意听到,吓得不轻:“什么,那个凶犯现在还没抓到?”
任遥皱着眉说:“那个恶棍特意往我们院里放死人,可见居心不良。恐怕他会来找我们,我倒无所谓,明二娘你手无缚鸡之力的,赶紧换个地方躲吧。”
招财、如意也一迭声应是,招财立即就要去收拾东西,突然被明华裳叫住:“等等。”
明华裳看向紧闭的门板,问:“今日是稷实跟在二兄身边,为什么不是稷实来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