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血色骨灵领主
翌日,清晨,门外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睁开眼睛,脸上一阵温润。
靠!真的如姐姐说的那样,今天下雨了,而我似乎是又忘记关窗户了。起身,套上衣服,一阵温温的凉意从窗外吹来,随手将窗户关好,出门,直奔洗手间,飞快的处理了下个人卫生。
来到饭桌,大家分别围着坐下,整个屋子里马上香气四溢开来,很丰盛的早餐。
张依依一手夹着个饭团,一手捏着瓶鲜奶,吃的很欢快,我不禁惊讶道:“依依小妞,昨天你不是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减肥吗?吃这么多,这么个减法?”
张依依咬了口,嘟囔着嘴:“这个你就不懂了吧?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
我愕然:“呃,有道理,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别到时候太肥了,更加嫁不出去了!”第一百二十九章
张依依翻了翻眼皮,不屑道:“放心,女子无才便是德,姐姐深信,会有一个男人是为受我的折磨而来到这世上的!”
我拿起一片面包,点头道:“恩,最好找个身强力壮的,这样不会那么容易就被你折腾死!”
张依依狠狠的瞪着我,道:“小子,老娘法眼一开就知道你是个妖孽了,再打击我,小心姐姐将你给收了!”
“呃,我错了,道姑饶命!~”
“靠!”
悻悻的埋头吃早餐,林若雨单手扶着我的肩膀,浅笑道:“小伙子,年少莫太张狂了,看,受虐了吧?”
我无语的抬首,观望四周,江南风铃正托着下巴靠在桌子上,作思考状,疑惑不已,遂问道:“小风铃,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江南风铃转过头来,道:“柳辰哥哥,你说我的白马王子怎么还不出现啊?”
我喝了口鲜奶,谆谆教诲着:“恩,每一个天真浪漫的小姑娘们,梦中都想找一匹白马,睁开眼却发现满世界都是灰不溜秋的驴,悲痛欲绝后,只能从驴群中挑个身强力壮的,这样的驴就被命名为:经济适用男。醒醒吧,可怜的孩子,这年头,白马都是化了妆的,只能在肥皂剧里看到了!”
林若夕拿手肘撞了撞我的肩膀:“切!~你能不能不打击人家的爱情梦想?”
“恩,能!想当年哥也是个痴情的种子,结果下了场雨……淹死了。”
林若雨吃好早餐,拍了拍手:“晕!都不要闲扯了,吃完饭速度上线,努力冲级,谁再敢多言,军法处置!”
我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个处置法?”
林若雨瞥了我一眼,一脸肃然:“斩首示众!!!”
“靠!”
我大惊,飞快的拿起一片面包和鲜奶,起身,飞奔回房,身后又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回到房间,解决了早餐,带上头盔,上线!
白光一闪,我出现在寒风岭的一处小树林,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一低头,己赫然看到昨天那个吟游诗人仍然躺在地上,腿上的伤口又腐烂了,此刻他正将昨天的那个粉末往伤口处倒。
我心中一惊,这个npc也不容易,伤口反复发作,昨天还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岭待了一天,其中的辛酸难以言语。唏嘘不已,正打算离开去做昨天的那个任务。
这时,吟游诗人卡米尔已经发现了我,激动道:“勇士,你终于来了,那个,我现在又饿了,能否给老朽弄点食物来?”
说完,我没有接到系统的提示,难道这个不算任务,算了,跑个腿吧,回城给他买点吃的再做任务。
于是,我上前一步,坦然道:“没问题,你先等下,我大概还要半个小时才能赶过来!~”
“多谢勇士!”
没有多话,直接捏碎了回城卷,一道白光,我回到了天水城。
上午时分,城里依旧热闹非凡,车水马龙,来到城内,广场上并没有太多玩家,大家形色匆忙,这是游戏关键的时期,都忙着练级打装备呢,谁有空在这里瞎扯中途刷新出来的骷髅逗留。打开城内地图,看到广场西边的一条街上就有专门卖食物的商店。马上转身寻了过去,来到西边的街道,几个转弯之后,果然看到一个香气四溢的店面,西街16号商铺,门口竖着一道布制的旌旗,上书4个泼墨大字——“天水饭馆”!
果然是古风古色,挺有韵味的,立刻上前,对站在摊子上笑吟吟的老板娘道:“我要买东西!”
老板娘马上笑道:“这位客人要买什么,自己挑吧!都是好东西!”
说完,我的游戏界面已经打开了一个菜谱清单,赫然可见——
1,【猪肉包子】:10金币|个
2,【酱牛肉】:100金币|盘
3,【美味烧鸡】:200金币|只
4,【葱油鱼】:500金币|份
……
我心惊不已,这个《天下》游戏公司果然够黑的,一个普通的肉包子都要10金币了,兑换成现实币,大概30几块钱,简直是坑人啊!而这里还没有上次我买的那种廉价的小面包,最低消费也得10金币。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思索再三,我决定破费下,这个连环任务背后肯定会给予丰厚的报酬,这个小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咬牙,我买了一只烧鸡,一盘酱牛肉,外加一瓶竹叶青的酒,全部装到包裹里。总共花费了我800多金币,这下卡米尔老头应该要给我个油水丰足的任务了吧?无数名祖先告诉我们,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我深喑其道。
买好东西,我连忙一路赶向原地,将烧鸡交给吟游诗人的时候,他立刻咧嘴笑了:“年轻人,难得,你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微微一怔,善良么?也许是吧!我这个人就是这个性子,遇到不平的事情总忍不住要上前去管一管,完全不计后果的,要不然,半个月前,我怎么会有缘认识林若雨,然后加入的夕雨工作室呢?
可惜,这个年代,陌生人太多,遇事漠不关心的人太多,老太太被车撞了,没有人去过问,路遇有人被抢劫了,没有人去报警,诸如此类,实在太多了,是世道太沧桑,还是世人太冷漠?
摇了摇头,挥去脑中的杂念,提着剑,扬长而去,目标直指前方寒风岭的深处,寻找那个劳什子骷髅领主。
一路披荆斩棘,砍倒了几十只血色骷髅,在一块小山岗上,赫然发现一只更加健壮的骷髅站在那里。一身青色的铠甲,手提一柄宽大的阔剑,身后一袭血红的披风,铠甲头盔包裹西欧是一张阴森的骨头脑颅,空洞的眼眶摄出血红的光芒,此刻冷峻的握着剑,睥睨天下,一股寒意渗来。
每一个牛叉的boss总是喜欢装13的,每一个装13的boss最后都会死的粉身碎骨。
我很自然的查看了下boss的属性——
【血色骨灵领主——费德斯】(黄金器级boss)
等级:50
攻击:478——520
防御:340
气血:3000000
技能:【死灵力】【重击】【死亡剑斩】
附加:曾经人类贵族骑士,死亡后仍然保留着强大的武技,实力强横的他已经霸占了整个寒风岭,成为这一带的领主,寒风岭也成为了生人勿近的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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