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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疙瘩所在的连队,在林子里追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见到敌人的影子。
沿着敌人留下的痕迹,他们一路追到了林子外围。
萨里思丹人将一路架在胳膊上的鹰隼戴着的头罩摘下,然后振臂一挥,两只鹰隼随着一阵啸声,冲上云霄。
带着鹰隼赶路的两个萨里思丹汉子,这才将自己的手臂放下,歇息歇息。
他们就这么用左手驾着鹰隼,一路走了这么久,虽然有支架能让他的胳膊休息,但是一直戴着厚皮手套,他们的手上依旧全是汗水。
两个鹰匠的手指肚,已经被汗水泡的发白,并且出现了褶皱。
看两个鹰匠活动自己的胳膊,一个夏国军士冲他们比了个大拇指,口中赞道“好汉子!”
两个鹰匠矜持的点了点头,其中一个开口道“你也一样。”
说的是大夏话,咬字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大家都能听懂,他们已经慢慢习惯萨里思丹人说话的方式了。
鹰隼都是经过训练的,这两只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两个鹰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憋屈过。
刚才在林子里他们也看到了,敌人在林间的空地上休息过。
他们也是猎人出身,对痕迹的辨别,也有一些自己独特的办法,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自己的鹰没发现敌人,这是不争的事实。
经过巴隆人临时休息的营地时,来自夏国的那些侦察兵,很快就判断出,敌人离开那里的时间并没有多久,并且立即开始了追击。
萨里思丹人也不是傻子,他们在看过那些痕迹之后,也大致判断出了敌人的规模。
不到二百人,就干去追击五六百人的敌人,夏国人的胆子还真够大的。
说到底,夏国人是来在帮助他们的,终究还是要离开萨里思丹。
一路追下去,直到下午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连长才下令把速度降下来。
身后传来隆隆的马蹄声,连长让队伍停下,并让麾下的军士准备战斗。
所有人都将一二式步骑枪抄在手里,将机头搬开,装上火帽。
不过等看清了来自东方的那队人马所打的旗号之后,连长和所有的侦察兵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咱们团长赶上来了!”连长大声喊道。
“万胜!万胜!万胜!”军士们欢呼着。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欧阳宁麾下第一骑兵旅三团团长甘梁。
甘梁不到四十岁,五短身材,平时很不喜欢下马,因为下了马他身高的劣势就显露无疑,总是被同僚调侃。
更让甘梁憋闷的是,二十年的骑兵生涯,让他这个几乎整日长在马背上的上校团长,双腿变成了实打实的罗圈腿。
本来就不高的身材,就显得更加矮小,再加上这个令人发噱的名字,甘梁平时脸上极少出现笑脸。
因为有些自卑,甘梁这个上校团长治军非常严格,甚至可以说是严苛,虽然没有对军士们打骂,可每天都板着一张脸,总让军士们心里毛毛的。
欧阳宁麾下的第一骑兵旅,承载了骑兵部队太多的荣誉,单单是“第一”两个字,就让不少军士热血沸腾。
虽然杨志清麾下的第十一骑兵旅这些年战斗力提升很快,隐隐有成为骑兵部队中佼佼者的意思,但是第一骑兵旅依旧是帝国陆军中轻骑兵优秀部队的代表。
作为一支王牌部队的主官之一,甘梁压力非常大,原本他有机会接手被誉为天下第一团的第一骑兵旅第一团,结果因为长相的问题,没能如愿,只能接手第三团。
原本这事儿并不大,如果放在别的骑兵军官身上,搞不好喝顿酒,跟同僚笑骂一番也就过去了。
可是甘梁不一样,他本来就有些自卑,结果因为这个问题,没能就任天下第一团的团长,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过去几年,欧阳宁和他的部队,一直在西南驻扎,后来被调防到京城,每当京城有重大活动的时候,除了驻扎在京城的近卫骑兵和近卫步兵要派出部队参与之外,第一骑兵旅也经常参与。
天下第一团可谓是在京城出尽了风头,这让甘梁更加憋闷。
军士们当然不知道团长心里是怎么想的,偶尔提起来也想去参与活动,结果就被团长瞪了一眼。
自从来到西北,甘梁的心思就活络起来,尤其是装备了新的火枪之后,他几乎发疯般的训练麾下的军士,消耗的弹药,比其他部队多四成。
军士们虽然非常有些怨言,但是团长的理由十分充分,只有经历过严格的训练,才能在战场上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侦查连连长策马跑到甘梁面前,左手一拽马缰,坐下的战马听话的向左急转,然后放慢脚步,跟甘梁并排前进。
连长在马背上向甘梁行了个礼,然后就低声开始介绍情况。
等连长说完之后,甘梁回身冲着参谋道“命令部队停止前进,休息一下,把地图拿来!”
传令兵立即向后传令,参谋也把地图递给了甘梁。
甘梁就在马背上摊开了地图,手指在地图上沿着自己一路追来的路径,确定了现在全团所在的位置。
“敌人领先我们多久?”甘梁开口问道。
侦察连连长看了一眼老疙瘩,沉声道“最多两个小时,我们找到了敌人临时宿营的地方,很多被压倒的乱草,还在流淌汁液。”
甘梁看了侦察连长一眼,连长连忙开口解释道“乱草被压断,短时间内会从断茬处流出汁液,不过几个小时之后,断茬处就会干瘪枯萎,我们赶到的时候,很多草木的断茬处,还有汁液的痕迹。”
“标下麾下的一个军士,善于辨迹追踪,他发现了这个细节,标下立即向长官传信,并开始追击,追出林木茂密的地区之后,又追了三个小时左右,始终没有发现敌人。”
甘梁略一沉吟道“他们应该是全速向萨奇勒而去了,你做的不错。幸好你没有遭遇敌人,你们兵力上不占优势,一旦遭遇,很可能要吃亏。”
连长点着头道“标下追了一路,没能赶上敌人,萨里思丹人的鹰隼也没有发现。”
甘梁虽然治军严苛,但并不是没有脑子的莽夫,听了连长的话,沉吟片刻道。
“萨里思丹人的鹰隼固然好,但是他们过于依赖鹰隼,一旦超出了鹰隼的侦察范围,他们就抓瞎了。”
“你们侦察兵还是要苦练本领,你麾下那个善于辨迹追踪的军士,是不是绰号‘金眼雕’的那个,我记得他还有个乳名,叫老疙瘩。”
连长打了个唿哨,老疙瘩就打马过来,距离二人十几步,就勒住马,双手按住马鞍,两脚从马镫中脱出,纵身向后一跃,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几步蹿到甘梁面前,立正行礼。
甘梁见老疙瘩身手了得,不由得夸了一句“好身手,这小子有两下子!”
老疙瘩向二位长官敬了个礼,大声道“报告长官,中士李财前来报道。”
甘梁又夸赞了几句,问了些辨迹追踪的事情,就让老疙瘩去休息了。
几个营长来找甘梁,请示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甘梁思索了片刻后道“现在我们是追不上那个亲王了,就算是追上,马匹体力耗尽,也没法作战。”
一个营长道“那我们就在此地驻扎?”
甘梁摇了摇头道“我们最后的目的是帮助萨里思丹人夺回萨奇勒,我们团既然已经缀上了那位亲王,还是跟下去探查一番。”
“从我军夺取勒慕斯之后,我们对萨奇勒方向,就没怎么侦察过,可以借此机会,探查一番。”
边上一个参谋道“我们夺取萨奇勒之后,已经清扫了巴隆人在附近的一些堡垒,巴隆人一定已经有了防备,我们进行侦察,会不会惊动他们。”
一个营长开口道“消息早就传回去了,那个巴隆人的亲王一到萨奇勒,必定收缩兵力,稳固防线,萨里思丹人反攻心切,一旦一头撞上去,不碰的头破血流才怪。”
甘梁止住了想要争论几句的参谋,开口道“二营长说的不错,萨里思丹人元气大伤,弄不好还是我们去收拾烂摊子,提前侦察一番,也能让杨长官早作准备,让公爷和侯爷少操些心。”
众军官纷纷点头,表示同意团长的看法。
“传令下去,让军士们好好休息,明日黎明向萨奇勒方向进行侦察;另外,立即派出传令兵,返回勒慕斯,向旅长报告此事!”
一众军官领命,参谋立即起草报告,随后将报告递给甘梁,甘梁确认无误之后,从怀里掏出个吊在自己脖子上的小皮囊,取出印信用了,交给传令兵。
传令兵接过报告,在一个班军士的护送下,一溜烟向北去了。
军士们分头休息,三个一帮五个一伙,生起火来,用自己水壶外面的饭盒,将肉干煮成肉汤,就着干饼子吃了起来。
甘梁也从马背上跳下来,找地方休息,在自己的部下面前时,他还是比较有自信的,也相信自己的部下不会嘲笑自己的身高和罗圈腿。
大家都在骑兵部队服役多年,就算是刚入伍时笔直的双腿,这些年下来,也早就成了罗圈腿了。
所以在骑兵部队里,罗圈腿根本就不是缺点,反而是老资格的标志。
“你小子新入伍的吧,两条腿像扁担一样,起码时间久了,怕是要磨破大腿,小心点儿。”
“什么时候你的腿像我这样,你骑马就不遭罪了!”
这样的话,经常从老军士的嘴里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