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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孙子·军争
加图索团长正在露台上擎着一杆骑枪充当鼓舞士气的雕像,突然感觉不对劲,只觉得右胸上一阵巨力袭来,随着一声金属撞击的巨响。
他仰头向后倒去,跌倒时盔甲撞击发出了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
随着加图索团长倒下,他手里的金色鸢尾花大旗也跟着倒下。
这时远处才传来一声枪响。
此时公孙杰正端着望远镜,试图用眼神将那个穿着华丽盔甲,举着旗帜鼓舞士气的家伙干掉。
结果随着一声枪响,那家伙一头栽倒在地。
“好样的,谁干的,老子立即擢升他一级军衔,我再出十个金龙,给他买酒喝!”
公孙杰扯着大嗓门大声叫喊,很多军官都在观察镇子里的情况,不少人都看到了那个旗手一头栽倒在地上。
“好样的,这才是我们帝国陆军的好汉子!”
“什么情况,咱们离镇子还有一里远呢,哪打的枪?”
“不会是巴隆人自己走火了吧!”
“扯淡,看见那队侦察兵了么,刚才我看到他们那有硝烟,然后才听到的枪响!”
“那就是侦察兵干的了,乖乖,这得有四五百米吧,好家伙,一枪命中,这是走了多大的运气!”
“步骑枪能打这么远?”
军官和军士们都被这一枪给镇住了,议论纷纷。
然而公孙杰却趁着镇里因为旗手中弹倒地,刷的一声拔出腰间军刀,向前一批,用尽全身力气狂吼道。
“进攻......大夏威武!大夏万胜!”
负责从东面进攻的帝国军士立即端着武器开始向前,齐声大喊“大夏威武!大夏万胜!万胜!万胜!!万胜!!!”
战斗呼号声震四野,传令兵也发出了焰火信号,原本还有些雾气的天空,随着三枚红色焰火升空,也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将雾气吹得一干二净。
秋季的烈阳下,双峰镇内的金色鸢尾花骑士们,刚刚经历了团长被不知道从哪打来的一枚枪弹放倒这种事。
又要开始应付敌人的攻击,敌人从三个方面同时发起攻击,各类旗帜遮天蔽日。
对方人人身披重甲,盔甲的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负责东边围墙防守的骑士们,看着敌人步兵手里举着长长的武器,迈着整齐的步伐向自己推进,脚步声一阵阵传来,竟然有些感到一阵心惊胆战。
他们都是经历过无数战斗的骑士,对于战争早就已经习惯了。
可是看到眼前这绵延不绝,如日夜不息向海岸发起冲击的波涛般推进的军队时,还是不禁感到脊背阵阵发凉。
气势雄浑的军歌声再次响起,骑一师四团在团长朱峥准将的率领下,下马作战。
其中第一营作为先头部队,五百军士排成两列,举着手里的铁枪枣阳槊之类的重兵器,迈着整齐的步伐,在上校营长宋彪的率领下,徐徐前进。
在他们身后,是四团其余三个营的军士,他们手里端着一二式步骑枪,齐步向前。
被金色鸢尾花骑士团战马啃食得乱七八糟的田地,很多地方还有参差不齐的庄稼,军士们就像看不到这些还没收割的庄稼一样,向双峰镇推进。
“戒备!戒备!团长大人只是受伤了,他没事!”
“我们金色鸢尾花的战旗还没有倒下,勇敢的骑士们,拿出你们的勇气,让我们用手里的长剑告诉敌人,我们才是真正的勇士!”
“团长大人没事,小心戒备,把盾牌都拿起来,小心敌人的火枪,把他们放近了再打!”
“你们这些学徒,又不是真正的骑士,你们的弩箭呢?”
金色鸢尾花的大旗再次被竖起,高阶骑士来回奔走,大声呼喊,鼓舞士气。
骑士们听到团长大人没事,纷纷都打起精神来,虽然加图索团长的武技在骑士团中不是最高超的,但是威信极高!
除了是骑士团的创始人之外,较高的军事才能和治军手腕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加图索团长被王林用狙击步枪发射的子弹击中右胸,中弹位置再往上一点儿,就是胸甲和肩甲的连接处。
厚实的胸甲,由一整块精钢打制,内衬熟牛皮,用皮带和锁扣跟背甲和肩甲相连,这种整块金属制成的板甲,非身家丰厚的骑士,都装备不起。
更何况是加图索团长身上这种,几百米外一打眼就能晃瞎人眼睛的高级货。
骑士胸甲的设计,非常精妙,不是贴合身形的方式,而是在胸部的中线位置有明显的凸起,两侧略低于中线。
这样的设计,穿在身上之后,胸甲和身体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空腔,能够有效防御重型钝器的打击,当然也能够防御枪弹。
若是胡思远在这,一定能认出,这就是穹甲效果,当年德国海军舰艇抗揍的不二法门!
一件事,存在即是合理。
东西方的甲胄设计理念,一个是追求甲片密集布置,达到刀剑难入的效果;另一个则是搞出了穹甲这种东西,让诸如钉头锤等钝器难以凑效。
王林那一枪射出的子弹,以一个较小的角度击中了加图索团长的胸甲,弹头在击中胸甲的同时就已经开始变形,然后前进轨迹产生变化,一路向左,在胸甲上留下一道铅印子。
加图索团长不敢再冒险了,他不敢肯定自己下次运气还这么好,下次要是打中盔甲上的缝隙,以铅弹那种鬼东西的杀伤力,自己铁定玩完!
既然自己没事,就得赶紧指挥手下的骑士们进行防御,敌人可不会因为自己没事儿就放弃攻击。
镇子外北面的小山包,也就是被公孙杰命名为一号高地的山包上,率先传来了告警的讯号。
号角声持续不断,加图索团长立即带着几个高阶骑士,到镇子北面围墙处,观察北面小山上的情况。
驻守这个小山包的,是兰帕德骑士麾下的一个大队,还有六百多骑士学徒,海德副团长带出来的两个中队,在兰帕德骑士赶到后,就都调动到另一座小山上去了。
兰帕德骑士不知道镇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正在组织人手结成阵型防御的时候,发现隐隐包围着自己的敌人,开始向自己逼近。
“准备好弓箭,大雾正在散去,敌人要进攻了,把盾牌都拿上,高阶骑士顶在前面。”
兰帕德骑士虽然有些冷幽默,但是在大战即将到来之际,还是非常冷静的下达了命令。
“我们占据有利的地形,小心他们的火枪,他们是轻骑兵,用弓弩招呼他们!”
随着兰帕德骑士的命令,骑士们纷纷端起盾牌,在山顶结成了一个圆形的阵型,借助昨天夜里自己同伴连夜挖掘的一道壕沟,组织起了防御。
但敌人的行动让他们感到困惑,大队的骑兵并没有在平原上开始加速,积蓄冲击力,一鼓作气冲上山坡。
而是缓缓向自己驻扎的小山推进,在距离山脚下一百多米的地方扎住了阵脚。
大概两千名骑兵从马背上跳下,他们甚至都没有携带最常用的骑兵长矛,也没有携带弓箭或者弩弓,而是一个个从鞍袋里拽出火枪。
一个跟在兰帕德骑士身边的高阶骑士沉声道“这些敌人的骑兵在搞什么鬼,难道他们要放弃最擅长的作战方式,选择下马作战吗?”
兰帕德骑士皱着眉道“这些东方人的火枪很厉害,你难道忘了杜根那个人渣在萨利沙哈城外的遭遇了吗?”
另一个骑士闻言,脸色一变,声音有些颤抖的道“大人,敌人明显是要用火枪压制我们,我们怎么办?”
兰帕德骑士压住内心的烦躁,故作轻松的道“不要惊慌,他们的火枪也就是射程超出了我们的狗锁式火枪,威力上也就那么回事,我们的盾牌的盔甲足够坚固,能够抵挡铅弹的攻击!”
很显然,骑士们并没有吃下兰帕德所给出的定心丸,在面对火枪齐射的时候,谁知道那些泼水般飞来的铅弹会打在哪?
现在敌人发动了攻击,自己除了硬着头皮迎战之外,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
骑士们少量装备的狗锁式火枪,被集中起来,准备在敌人接近自己阵型的时候,给予敌人迎头痛击。
敌人的进攻开始了,一队队端着火枪的士兵,排成整齐的队列,开始沿着山坡向山上推进。
这座小山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树木,长满了杂草和灌木,皮大通麾下的军士们,行进的速度不慢,很快就推进到了半山腰,距离那些巴隆人的防线,只剩下二百米左右。
这已经是一二式步骑枪的有效射程了,跟着队伍一起前进的团长皮大通大声下令“停止前进!准备战斗!”
尖利的哨子声响起,军士们停下脚步,在军官的指挥下整队,然后检查火枪弹药是否装好。
“瞄准!”
几百名在队列第一排的军士将火枪端起来,瞄准了正在山顶上严阵以待的巴隆人。
“开火!”皮大通大喊一声,用力将手里的军刀向前一劈。
各连接到命令后,连长嘴里叼着的哨子就被吹响,哔...哔哔......
尖利的哨子声此起彼伏,军士们纷纷扣动手里火枪的扳机。
嘭嘭嘭嘭......
嘭嘭嘭嘭......
杨志清算得上是最早意识到火枪即将取代刀剑的高级军官,他的麾下也是最早一批换装火枪的部队,训练有素的军士们,打出了密集的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