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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习惯将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时代,毛头小子才会觉得当义警很酷,普通人心知肚明:这活儿L可不容易,但还是愿意花三分钟闲暇同身边的人诋毁上两句,以显得自己不随大流,有独到的见解。反正,正义之士们要是敢揪着这点同他们作对,那他们就能单方面宣判,此人配不上英雄的名号。
话又说回来,要当一名披风英雄,除了老生常谈的道德、勇敢和公益心,还得有超能力或者是钞能力,倒不是为了彰显些什么资本,只是当你个够高,人们才会放心地将塌下来的天交给你去撑着,还有,什么来着?
“我一定要穿这个吗?”
“你问我?”
杰森说,他的语气里包含了幸灾乐祸的情绪。
他还把尾调上扬,完美地凸出了他看乐子的心态。
“阿莱,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其实也可以保持原样。”
迪克遥遥扔过来这么一句话。
布莱雷利到蝙蝠洞的次数不算多,除非有事,不然知道机关他也不会下来。没准是因为他早过了青春期的缘故,谁晓得他要摁死多少次好奇心才能换来这样一副漫不经心的扑克脸,杰森猜测道。他端着一杯饮品,靠在栏杆上,看着对方慢吞吞地参观制服展柜。
看来披风英雄的精髓果然还是披风。
布莱雷利现在开始感觉到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到底有多有钱了。
蝙蝠洞里一共有两个展示制服的地方,一个是……纪念意义更大的玻璃展柜,布莱雷利有注意到杰森的视线会在触及其中一套罗宾制服的刹那挪开,也不知是被何种过往给烫到了;另一个是电子投屏,收录了所有人过往的制服数据。
当然,一些游离在外的家族成员现有的制服数据是不存在于其中的,此外,还有一些设计方案,初稿、废稿、尚待调整的、已经做出实物的,五花八门。
“居然还有系列。”布莱雷利说:“我还以为往制服上贴一个蝙蝠标识就等于加入你们这个系列了。”
“蝙蝠战甲都迭代好几个版本了。”提姆解释道:“为了适应不同的敌人以及——科技进步,你知道的。”
“比如我现在这一身,就是‘元年’系列的。”(注)
“YearOne?有意思的名字,有寓意?”
“是啊,很有意义,蝙蝠侠亲自命名的。”提姆的唇边浮现出一抹狡黠的微笑,他理了理帽兜,“其他人也有本系列的制服战衣,但是他们不一定穿。”
“你有没有考虑过,”杰森毫不留情地吐槽:“好看和实用是可以并存的?再说,谁乐意和你们搞系列制服,又不是在集邮盲盒。”
“你听到了吧?他就是嫌设计不好看,老天,真不知道他一个搞出那么大个红头罩的人到底哪来的立场嫌弃我这边的设计的。”提姆说。
“你确定你要和我掰扯这个——”
“好了、好了。”
迪克打起圆场,通常看不下去争端
的人就会第一个打圆场,“总之,如你所见,大伙都是爱穿什么穿什么。”他对布莱雷利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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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雷利只觉得心情复杂。
正如蝙蝠侠所言,他开始准备带着布莱雷利实习了——哦,扮作提姆参加葬礼不算。而在一切开始之前,他需要有一个遮掩自己表面身份的里世界人设。
首先,布莱雷利想,我所谓的……“表面身份”本来就是假的,到现在为止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是你儿L子。
其次——
“万事屋的身份不行吗?”布莱雷利问,被否定后,他只好妥协:“好吧,所以我该怎么做?”
蝙蝠侠看着他,说话的语气里居然带上了一点叹息:“我知道你身上有你朋友的法术,但——”
“布莱雷利,你应该减少对魔法的依赖了,这并不是好事。”
……
“是他会说的话。”杰森评价道:“你听听就行,也不一定照做,忌惮魔法是他的事。”
“是啊,但这不是还得做做样子吗?”
布莱雷利把数据库翻了一遍,他真的想不通——话说当义警不穿战衣犯法吗?披风英雄就不能随便穿点什么就出门吗?
尽管提姆的原话是:“要么你自己设计,我这边想办法给你赶出一套,要么你挑一套旧的改一改。”
“挑你的也行?”
“可以啊,考虑到我们身形相近。”提姆痛快地答应了。
但这好像并没能带来什么帮助,布莱雷利还是没能纠结出他的战衣,于是他选择转移话题:“说起来这套‘镀金时代’是怎么回事?这是也是战衣?我可以问一下创作灵感吗?”
三句话,让迪克格雷森的圆场功亏一篑。
“别问。”
顶着杰森的大声嘲笑,提姆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