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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是一门学问,没有争议的事情本不该被拿出来讨论。然而扮演与扮演之间也是迥然相异的,就好比布鲁斯韦恩自己,花花公子和义警都是他人格的一部分,不完全等同于他,但也不能说与他毫不相干。
先不管布鲁斯自己愿不愿意承认,假设像一颗暂时钉在思想之墙的钉子,用来挂住一些猜测、怀疑、不着边际的想法,直到脱落,又或者完全钉死在那儿。布莱雷利熟练地做完这件事,回过神开始思索之前的议题——扮演,是的,他需要扮演他相认还没到一年的父亲,扮演他、他的面具、他为人熟知的那部分和不为人知的那部分。
他站在路口,等待车流过去。秋末,哥谭的雨水中饱含了更为沉重的寒冷,那些出没于夏日的流浪汉已经不再随处可见,求生的本能让他们开始自发地寻找温暖的庇护。桥洞,背风的墙根,餐厅后门的垃圾桶;求死的理智使一部分人无知无畏地睡躺在冰冷的石砖与花园长椅上,死亡会在梦中将悲苦的魂灵牵离。布莱雷利在时隔两个月后,再一次来到哥谭下城区,扮演父亲的扮演。
穿着西服的男人,身上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市井气息,有时候是油嘴滑舌的诈骗犯,有时候担当交易的中间人,是帮/派成员,以纵火和死亡为生,偶尔,做点好事。
火柴马龙,存在过的名字,本该不存在的身份,蝙蝠侠的众多伪装之一。布莱雷利没想通他是抽的哪门子疯才会捡起这个身份出门,他完全可以自己重新捏一个,然后等蝙蝠侠回来后,他那十几个马甲里又会喜提一员。
这一点都不有趣。
布莱雷利自有一套表演技法。当你在扮演什么的时候,不妨抓住你和扮演对象的共同之处,刀尖抵在皮囊的薄弱之处,慢慢往上挑开,剖析也是需要有章法的;等你能把自己像塞棉絮一样塞进那身皮囊后,那扮演就差不多生效了。
只是,永远不要将皮囊的拉链合上,除非你想将自己的人格憋死在那虚伪的皮面之中,彻底成为他人的脂肪。
兴许是血缘作祟,布莱雷利在样貌之外,总还是有其他什么地方,堪堪能合得上他生父的性情。于是他只要将这部分外放,再收敛起不合时宜的个性,完全就能蒙混过关;就连去演提姆,他也能游刃有余,谁晓得为啥——他和提姆之间能隐约猜到一点对方的想法,虽然分歧也不少就是了。
但当火柴马龙就不一样了,他需要发挥出一点……他本身不一定拥有的状态。他对着街边的橱窗,露出一个流里流气的笑,然后整理了一下挂在领口的墨镜,这自若地走进某家位于码头旁的酒吧。火柴马龙这些年很少出现,不过还不到被彻底遗忘的时候。他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人和他打招呼。
“嗨,马彻斯,许久不见了。”
那人穿着一件灰色的西服,红头发,红脸膛,上前来和他打招呼:“借点火,火柴杆儿。”
布莱雷利依言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在对方卷雪茄的时候,点了一份三文鱼简餐和一杯威士忌。他轻佻地笑了
笑,“是很久不见了,近来没人找麻烦?()”
“这地方到处都是麻烦。?()?[()]『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红头发说,“你前阵子上哪快活去啦?”
“不算快活,给一桩事牵连到了,就出去躲躲难。”他说:“听说最近还行,没起什么风浪,就回来转转。”
“溜得挺快的吧?啊?火柴杆儿。”
“没法子啊,蝙蝠咬得紧。”
他向红头发——好吧,他蝙蝠侠给他的笔记里也没这号人——旁敲侧击地询问着关于哥谭的近况。
一切都如常,和他知道的没什么出入。不过有一点比较令人意外:那就是当他打听猫女的时候,居然没有半点花边消息传出来——他还真以为事情会像杰森讲的那样,成为哥谭人民的新乐子呢。也许是因为这事本身有点诡异,赛琳娜回去后并未选择声张出去。
酒吧还没到真正热闹的时候,这座名为“河畔”的酒吧扎根哥谭也有十余年,据说是由于老板背靠某股势力,才能在鱼龙混杂的下城区占有一席之地。三教九流都爱上这儿来,中立地区,谢绝武斗——虽然人人依旧枪不离手。
他和红头发信口胡扯了半小时,又和另外入座的两个黑人谈笑风生,这地方就没一个善茬,不过在有人请酒的时候,大家都还是愿意卖这位中间人一个面子。他身兼多职,又要给杰森打听老对手的行动情况,还要见缝插针地找找关于盲鸦的线索,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找到有关艾玛·柯利福的消息。
他摇晃了一下杯中的冰块,寻思这老板是有点会开酒吧的,就像布鲁斯所提醒的那样,只要钱到位,调酒师能给你往酒里再掺酒,保证搞出一杯既能喝翻对方又不会让人察觉的酒。
提姆的窃听器只派上了一部分用场,能够收集到的信息只有奥斯蒙德家中确实知道老头子有那么一号情妇,并庆幸这表子死得早,不算添麻烦。至于是谁杀的,还没能明确。
艾玛·柯利福的出身不算太好,她有一副不错的容貌,却偏偏生在哥谭下城区。在同龄人都选择早早堕落的环境中,她勉强读到了高中,却最终没能完成学业。读了一年后就辍学进入了社会。另外,她的父母离异得很早,父亲是个靠吃女人软饭为生的软蛋,母亲早早就不知所踪,她有一个兄弟,死于酗酒后的溺亡——掉进哥谭湾,不失为一种哥谭人特有的归宿。
她的兄弟亚伦·柯利福曾经是企鹅人手下的一个中层,曾经和一位老鸨打得火热,会帮对方介绍“员工”。在亚伦死后,这名老鸨仍然活跃在红灯区。
露出的罪背后往往会牵扯出更大的罪,这就是为什么这起案子棘手,亚伦死不足惜,可艾玛也一同死去,这就耐人寻味了——如果她是除亚伦之外的,另一个掌握那些戕害他人罪证的人,那么她的死亡也就意味着,往后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再抓住那老鸨的马脚了。也许她死于奥斯蒙德们的同室操戈,也许她是死于情/色贩子之手,也或许,还有更大的隐情等着他们去挖掘。
布莱雷利走出酒吧,等待路过的风带走身上的酒气,但海风在
()他身边绕了几圈,于是他只好拍拍衣服,带着混合着海盐的酒味踏上归途。
布莱雷利一直记着蝙蝠侠的忠告,关于如何扮演对方呕心沥血才让其活过来的火柴马龙。但他自认为没那么严重的强迫症,所以不会什么动作都完全模仿到位,实际上,火柴马龙本身是什么样,那是个其次的问题,重点是——搞懂别人眼里的火柴马龙,有人认为这是个幽默的人,那就幽默给他看,有人觉得他是骗子,那就竭尽所能地展现骗术。
布莱雷利本来打算往“住所()”走去,半道上,他又改变了主意,折身而回,踏入了另一条街区。
这样一来,一个小时后,臭名昭著的红头罩就能在某个巷子里捡到一个披着老爹皮囊的倒霉兄弟。他倒是大可以冷下心肠,把人丢在那儿不管——
“先把你身上的味道给我洗洗!?[()]?『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杰森嫌弃地说。
“你态度不能好点?”布莱雷利说,然后被杰森瞪了一眼。
半个小时后,他老老实实地坐在杰森安全屋的沙发上,叼着一根棒棒糖。发梢还在滴着水,作为收留他的报酬,杰森反手就丢了几份活过去。
“我好歹也有在帮你打探那几个新组织的消息,”布莱雷利说:“你就是那么对我的?”
“你打探到再说吧。”杰森把夜宵放进微波炉,定时,然后拿着一罐啤酒坐到了他身边当监工。
布莱雷利没分给他一个眼神,他在边干活边和夔娥聊天,并告诉她自己不需要她特意过来接人。
超人太频繁地出现在哥谭也不是好事,对哥谭人而言。
“你在查安吉莉亚?”杰森慢慢啜着手里的冰镇啤酒,布莱雷利“嗯”了一声,却说了个不相干的话题:“你想干什么就随便干,别在意我,就当我是盆栽,真的。”
盆栽可比你小子讨喜,杰森想。不过当布莱雷利愿意安静的时候,确实能起到盆栽的作用,随便往什么地方一放,赏心悦目,也不惹人烦。他也不像提姆,在没事可干超过二十分钟后就会原地睡着。
前提是他用自己的脸。
“她以前勾结过一些……高层。她一开始是在纽约做这种生意,后来才来的哥谭。”杰森不接他的茬,反而继续补充道:“虽然不是本地人,但她在这儿可是大名鼎鼎,哈,在我还小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那儿了,我是个男孩,所以最差的结局也就是去当窃贼,那时候,女孩们对她更熟悉——”
布莱雷利好像有在听,他在杰森停下话头的一瞬间立马接了上去,顶掉了原本的句号,让谈话在屋内延续:“所以你认识她手下的女孩吗?最好是活着的。”
“算不上认识。”杰森吐出一口气:“当年我被布鲁斯领走——这点先略过,那时候我和那些人的联系就断了,他们都知道我被阔佬收养,在我从泥沼里出去的那一刻,就注定我不会被他们看作一路人了。现在去套近乎基本行不通。”
“……怎么,你想和安吉莉亚掰掰腕子?”
杰森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那似蓝似绿的眼眸保持着混沌之态,叫人吃不透他在想什么。他盘着腿,像猫科动物把尾巴甩到身前,完全就是一副就没打算起来的、看热闹的姿态。
“你去过她的地盘?”布莱雷利问:“无意冒犯,我不会告诉布鲁斯的。”
“去过。去催过债,把一个赌鬼从娘们身上揪了下来,打掉了几颗牙。”他哈哈大笑道:“——她算是有点来头。干的那刚有油水可捞,但没贩毒来得快。想吞的不好下嘴,家底厚的也看不上。”
“……哼。”他笑了笑,用布鲁斯的脸——花花公子的姿态,冷不丁吓了杰森一跳——这小子学什么不好!
“那你有意向吗?”布莱雷利轻声问。“来帮帮忙呗?”
“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格了。”杰森说:“以及你拿什么理由来让我帮忙?”
“机会正好。”布莱雷利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夜色也正好。一根麻绳,要么去了断不幸,要么去了断脖颈,我可没兴趣去搞受害者回忆录。”
杰森咧着嘴,无声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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