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里可不算什么高处,要去高处应该去别的地方。
傅炜伦面覆薄冰,唇边噙着一抹冷笑,深眸幽幽地盯着眼前说话滴水不漏的年轻人。
声音含了一丝冷意,“你来自京市宋家,应该认得她那张脸,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我劝你,止住你危险的想法。”
说完这话,傅炜伦压制住了情绪,发出一声轻笑,语气淡淡:“抱歉宋同志,做家长的总会过分关注自家孩子,如果有哪里误会了,你莫要见怪。”
虽说着抱歉的话,眼中的冷意却让人不能忽视。
话落,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天色渐暗,远处的灯光照过来。
宋从新低垂着眼眸,细密的睫毛垂下,在明暗参半的光线里,掩住了眸底的情绪。
没有误会啊。
他确实是带着目的接近傅昱,从而接近她。
可她那么聪明,对外人那么疏离。
再加上她身边还有那么多精明的人在。
他怎么可能接近的了她,从而完成某人不可能完成的奢望。
对,奢望。
明明知道只是一场不可能完成的梦,他还要继续带着目的去接近别人吗?
傅昱,多好的人啊,不仅仅是工作上。
平时他也想跟这样的人成为朋友啊。
傅晓,是一个看一眼入心。
再了解,会让人心动的女孩。
可他如此卑劣?
宋从新五指收紧,手背青筋暴起,他闭了闭眼,忍住心里徒然涌起的一丝悔意。
...
第二天开始,好像知道她写会议记录是一把好手,傅炜伦一些简单的会议就直接叫她跟着。
还会让她帮着写一些不太重要的稿件。
这个对她来说有些难,虽然她曾也写的一手高分作文,可毕竟后世的作文靠的都是想象力。
这种记实的稿件,对她来说,还真有点难度。
不过她文笔好,经历了几次失败,知道那些字眼不能写之后,也算是能上手了。
一周时间,也能写出一些精彩的文章来了。
这天,傅炜伦把她叫进了办公室,递给她几张报纸让她看。
在她走后,秘书处的其中一人走到冯树恒旁边开始嘀咕:“这书记的外甥女就是不一样啊,这才来了多久,就能写稿子了,而且连考试都没有,直接进了办公室,哎,人比人气死人啊。”
冯树恒抬头看着他,他眼中的嫉恨之色那么明显,他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个同事,心眼这么小。
他发出一声轻叹:“那女孩是没有编制的,也没有工资,只是来这里打发时间的。”
“说不定过两天就走了,而且她在这儿这几天,我们工作多轻松啊,你怎么会这么想?”
那人脸色瞬间涨红,双手不知道放在那里,结巴的开口:“是吗?呵呵,我不知道。”
冯树恒面上不显,心里却为他打上了不能深交的标签。
办公室内,傅晓看完报纸,不解的问:“三舅,你给我看这个做什么?”
傅炜伦摘下金丝边框的眼镜,轻笑道:“你这几天写一些文章,给报社投稿,看看能不能选上...”
傅晓也没问他为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好的,我回去就写,”
“不用,”傅炜伦低头继续处理文件,语气平静:“就在办公室写也行,角落里有稿纸,”
看着她坐在沙发边开始沉思,傅炜伦眼中意味不明。
既然优秀,那就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藏什么...
第199章未来...
傅晓脑中思绪翻涌,并不是没有思路,而是在想,她要写什么。
现在这个年代,对什么都很敏感,还要多想想。
良久,心中有了想法,提笔开始写。
她写的很快,因为对于这个话题,脑子里想说的话很多。
写起来基本上没有停顿的时候。
虽然很快,但字体依旧工整,写好了之后可以直接寄出投稿。
根本不需要再写第二次。
傅炜伦看她下笔如有神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也没有打扰她,自顾自的忙自己的事。
她写了两天,第三天把稿子给傅炜伦的时候,他惊讶的抬头看她,“你写的挺快啊,多少字?”
“两万多吧,没数。”
傅炜伦拿起稿子坐下,“我看一下?”
傅晓无所谓的点头,“看呗,您给我检查一下,有没有哪里不合规的,我再改。”
她话音刚落,傅炜伦就拿起第一张看了起来。
办公室里一阵安静。
题目【未来...】
他挑眉轻笑,名字起得倒是有意思。
接着看里面的内容,结果越看越入迷,连着看完所有内容,他沉默良久。
这才抬头看向那个边看小说边偷笑的女孩。
他只知道她聪明,没想到这孩子的见解这么超前。
而且不少的建议和批判,都非常的发人深省。
这篇文章如果发出去,怕是会引起无数人的共鸣。
毕竟她文中所说的未来,也是无数人真心希望能看到的啊。
“三舅,怎么样?有哪里需要修改的吗?”
傅炜伦恍然抬头,眼神复杂的盯着她,摇了摇头,“没什么需要修改的。”
傅晓轻笑,“那你怎么这副表情,”
“没什么,”傅炜伦语气带着一丝恍然,“你写的很好,小小,你真的很厉害。”
傅晓眼眸微动,她写的虽然名为未来,可那确实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啊。
她只是把该修改的地方做了一些改动,写出来而已。
厉害的并不是她,而是促进这些发展的无数人。
她垂眸沉默。
听到傅炜伦的声音响起,“小小,可以直接寄出去了,就寄新华社。”
傅晓抬起头,点了点头,“好的,我马上就去寄。”
“嗯,”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傅炜伦眼神深了几分,隐约可以看出一点与有荣焉的骄傲神采。
文章寄出后,傅晓依旧在傅炜伦办公室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时间平静的过了三天。
这天,天黑透了,新华社编辑室的灯依旧亮着。
身为报社总编,方总编每天晚上都要看一些别人递过来的审稿。
今天,他依旧是最后一个走的。
忙完手头的工作,忽然想起手下一个编辑,也是他的得意门生,今天送上了一篇文章。
当时他正在忙,没时间看,就放在了一边。
趁现在有时间,正好看一下。
打开抽屉,把信封拿出来,打开的一刻,他的眼睛亮了一瞬:“好漂亮的正楷。”
作为文字工作者,他还是比较喜欢规规矩矩的正楷字。
看着很舒服。
那些狂放的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