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百叶顿住了脚步,缓缓侧头看向她。
照片墙上的全家福没有百叶,不是因为故意忘记了她,而是因为百叶不肯合作,后来吴华英只能找出了她的一张单人照放进了旁边的相框。百叶成年了后,就从家里搬了出去。吴华英买的新房子原本有她的房间,只是她看都没去看过一眼,后来自然就改成了书房。
只是她没有想到,吴华英因此会给她单独买了房。
她突然想起,之前吴华英就提起过这套房子,只是她完全没有在意,还冷漠地打断了吴华英……
“百叶,欢儿都跟我说了,你不愿回家住吗?”
“既然一开始那里就没有我的位置,我又何必再回去呢?”
“如果你不想要住在家里的话,在c市二环内有套房子你可以搬进去,那是我——”
“还是不用麻烦了,如果我想住的话,嘉文在很多地方都有房产。”
百叶想起那些对话,心里抽痛了起来,她紧紧抿起了唇。
叶欢睨了她一眼,双手抱臂:“是啊,难道你还不够冷血吗?从妈妈把你接回家,你一直都是一副谁都欠了你钱的样子,我当时还可笑地以为以后终于有姐姐跟我一起玩了,处处讨好你维护你,而你呢?”顿了顿,她冷道:“你让我滚。”
百叶避开了她的目光,冷淡地反问说道:“……那妈妈扔下我一走了之,十五年来从未回去看过我一眼,不闻不问,这就不是冷血了吗?”
她跟叶欢还从来没有这样深入说过话,以前但凡叶欢有什么问题,她都是直接把无视掉,走掉。没想到这一次尽管剑拔弩张,却说到了不少她以前忌讳并且不屑理论的事情,还得到了不可置信的结果……
“我的天,妈妈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吗?是你爸爸带着你消失了,断了所有的联系,她想看你总要知道你在哪儿?”
百叶顿时就僵在了原地,半响才反应了过来,摇头道:“不,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总是把我们往最坏的地方揣摩?”叶欢说,“妈妈只是不想跟一个死者计较,也不想破坏你心目中好爸爸的形象,”
“好,也许是这样。那她因为有了别的男人才离婚……”
话还没说完,百叶就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了地上。
周围不少人看了过来。
叶欢终于忍不住,狠狠推了她一把,双眼冒火地瞪着她,却还记得压低声音:“你少瞎说!我只能告诉你,那是不可能得!至于你信不信,我不管,但是你不准去问妈妈,否则我要你好看!”
百叶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表情不变:“你要我怎么好看?”
“你——”叶欢怒指着她,气得上气不接下气,“总之你不准去问!你不准侮辱我妈妈,不准再让妈妈伤心了!”
叶欢转身就怒气冲冲地走了。
“你没事吧?”有路人关切地问道。
百叶摇了摇头,冲她笑了笑。
百叶在街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这才感觉到丝丝痛意,双手上的皮都破了一大块,沁出了血丝。她靠在椅背上,垂着头拿纸巾擦了擦手,又过了许久,她才重新站起身来,在附近找到的药店里清理了一下伤口。
离开的时候,又看到了季少茗的那辆拉风的车。
“上车。”他说。
百叶有些错愕,抿了抿唇:“季大哥,你怎么没走?”
“在附近办了些事情,刚要走又看见了你。”他简单解释了一下,“如果你想回临海市的话,我可以顺便把你捎回去。”
骗子。
她心里说着这两个字,唇边却露出了一个轻轻的笑来,然后说了一声“谢谢”。
他下车给她打开了车门,单手扶住了车缘顶部,用眼神示意着她。
“谢谢,季大哥。”
她再一次道谢,这才坐进了车里。
刚想起过去的第一天里,她的心情就一波三折,沉重繁多的记忆就像巨石一样狠狠压在了她的背上。大概是所有事情一下子挤入了脑袋里,有些猝不及防,她今天的状态总是不对劲。不然她也不会跟季少茗说这些话——
“季大哥,有人告诉我父母离婚是因为母亲出轨,有的人又全盘否定。我该相信谁?”
季少茗略怔了会儿,淡道:“谁有证据就相信谁。”
“如果都没有呢?”
“就看你愿意相信谁了,或者……”他瞥了她一眼,“我帮你查。”
百叶几乎是立刻就心动了,然而她想起叶欢说的那些话,犹豫了许久,终还是摇了摇头:“算了,都过去了。”
“你确定吗?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也不会让他们知道。”
百叶再次犹豫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她舒了一口气:“算了,那么多年了。”
不知不觉,她跟吴华英冷硬了将近十年了,而这十年来发生了太多事情,她的心情也渐渐变了。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要软化一些,却总是事与愿违。
“你想清楚就行了。”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窗边不断传来划破空气的声音,呼呼啦啦的,这种声音会让人烦躁,然而在黑夜里,却让人觉得奇异安静。
宿舍楼零星亮着几盏灯,路上也不似往常人来人往,冷清得很。
季少茗把她送到了楼底下就离开了,百叶目送车子消失在黑夜尽头,转身上了楼。
而另一条路的转角处,一辆黑色保时捷停在那里,在树荫的遮挡之下悄无声息。车里,江嘉文放低了椅背仰头靠在上面,黑暗将他彻底淹没,手指间的香烟弥漫呛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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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ful......
ight....
他静静地哼着歌,断断续续,曲不成调。
良久,他的唇角微微牵动,笑了笑。
……
百叶的效率很高,在宿舍里休息了一天后,就联系好了房东看房子。她选的房子都在明嘉公司的附近,相隔不远,一个下午看了三四套,选了一个最满意的就签了合同。第二天就叫好了出租车直接搬家,好在东西不多,也不怎么费事。只是以后花钱的地方就多了。
她也去甜品店辞了职,只是她立刻要走,剩下半个月的工资老板一分钱都没有给她。她跟老板说了一声抱歉就离开了,她也没有什么办法,明嘉公司那里要求她一周之内到岗。
明嘉公司是她第一次去应聘的地方,也是她第一次工作的地方。走到办公室里,看到设计部和文案策划部那些熟悉的同事们,只觉得恍然如梦。
大家见到她都笑了起来。
“百叶,你这个假期休得可够久的啊!”
“是啊,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上班了呢。”
“喂,听说你跟盛江的江总……”一个同事冲她挤了挤眼睛,“来来,让我们八卦一下。”
阮良霞坐在旁边转着手中的笔,闻言笑着摊了摊手。
百叶没想到这件事被传来了,她笑着瞥了阮良霞一眼,对同事们摆了摆手:“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还来上班做什么?让江总养着我就行了。”
至于信不信?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广告公司的气氛比较放松,据张总表示,这是为了发散思维让大家的灵感碰撞,从而创造出最好的作品。所以公司的休息室和外面的小花园也布置得相当舒适,只是大多数时候大家都没有福气享受罢了。这个行业闲得时候特别闲,忙的时候……为了第二天广告出街加班到天明也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公司里的人们,大多数都是单身,不然就是早早拐了女朋友结婚了的人生赢家。
正在说笑,从楼上走下来了一个男人。他的个子不高,戴着黑框眼镜,还扎了个马尾。身上是干净利落的针织衫和西裤,臂弯里夹着一本书,放荡不羁的艺术家风格和深沉的哲学家气质夹杂到了一起,集矛盾于一身。听说他大学时光还在国外研究的什么古代西方稀有心理学……
大家纷纷收敛了起来,笑着问候。
“张总。”
“张总早!”
张明嘉在门口顿住,转而看向了百叶,说了句“来办公室一下”就转身离开了。
百叶把包包放好,带了笔记本和笔就上了楼。
当初来公司上班她是没什么底气的,不过张明嘉一句话鼓励了她,他说“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是做文案的料,能静得下心来,不浮躁”。后来经常在工作中遇到些问题,张明嘉也会帮她一把,偶尔还会带她去甲方开个会,开开眼界。
不过,她就是在“开眼界”的时候,再遇了回国后的江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