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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临岫接过那邀请函,一目十行扫了一遍,眼里涌现出点兴趣:“安德森邀请我们去黑市的拍卖会,就在后天。”
她向来对这种活动极有兴趣,之前在姜家,东部绝尘州的拍卖会都有专人把请帖和拍卖品目录单送上门,有看到喜欢的,她就乔装打扮了跟着哥哥一起去。
算起来,都有三四年没去过了。
更何况这次是荒州的黑市拍卖会,说不准能碰到极有意思的东西!
“根据内幕消息,这次拍卖会上会有神器压轴!”迟鼎等人也收到了后天拍卖会的通知,聚过来兴奋不已。
“这次的黑市拍卖会不同以往,安德森这是想大出风头呢,先宴会再拍卖,还遍邀了整个荒州有头有脸的家族。”沈意澜回忆着几个友好家族发来的讯息接道。
这次平谷城死里逃生,即便柳元克这个代城主没有说什么,各家各户也都欢欣鼓舞,安德森趁这个机会赚一波人气也属实正常。
“那后天我们就一起去玩玩!”
克利夫兰眼神瞟向姜临岫的身后,迟疑道:“那这位……”
“是我的……”姜临岫牵起靳厌离的手把他拉到和自己并排的位置,想了一下,斟酌了一个词出来,“男朋友!”
靳厌离虽然对这个词不是很明白,但依旧为她话里的意味和亲昵感到心满意足,冰冷疏离的脸上绽开了温暖如春的微笑,随即回握住了她的手。
几个小时前,靳厌离杀人不眨眼的模样让一干人等心有戚戚,现在他变脸的样子让一群人都看傻了,不约而同腹诽道,原来这男人还有这样温柔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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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日,是平谷城建城第一千二百年的纪念日,也是荒州最大的黑市举办的高级拍卖会的当天。
第一抹阳光突破了大地沉闷的束缚,照耀在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之中,温暖宜人,凉爽的秋风轻轻拂过,带走战斗的尘土,留下神清气爽的余味。
从清晨开始,平谷城就热闹起来,建城纪念日加上拍卖会的巨型,让这座城市,宽敞的大街上,各色车马从三三两两到络绎不绝。
原本许多周边城市就要来祝贺平谷城的建城纪念日,又临时收到了拍卖会的通知,纷纷传信回家,连夜快马加鞭遣人带了足够的钱来。
高级拍卖会,十年都不见得有一次!
每次高级拍卖会,压轴的那件宝贝总是能让各大家族抢破头飚上天价,可谓是激烈异常,热闹非凡。
迟鼎、沈意澜和克利夫兰分别代表三方势力,为了自己家族的排面,一个个都带了足够的人,一眼望过去一个比一个气势逼人。
克利夫兰看不下去姜临岫一身便装,接到邀请函第二天就逼着她去自己的库藏里挑衣服,试了半天,才终于敲定了今天出席的服饰。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中午是在城中最繁华的天元阁举行的午宴,用来纪念平谷城的建城,下午至晚上才是拍卖会的流程,拍卖会后还有安德森举办的晚宴,参加拍卖会的宾客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与否。
“荒州有头有脸的基本都到了,启灵州也有一部分。”沈意澜和迟鼎细数着一路上看到的马车或狮鹫上的家族徽章,心里有些惊讶。
“不止,甚至绝尘州的孟家和钟家也到了。”克利夫兰在一旁补充道。
孟家!钟家!
姜临岫闻言,心神一动,不着痕迹地往那个方向望去,果然是熟悉的孟家和钟家的徽章!
当初姜家一夜消失之后,剩下的势力被迅速瓜分,当初的事情,如果说没有这两家的手笔,她是绝对不信的!
靳厌离与她心意相通,对此刻她心里的滔天巨浪体味尤深,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姜临岫出神之际,一股暖意忽的从右手传来。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他用灵魂传音道。
她心里突然就松快了,没错,至少现在还有他在!
天元阁听名字不大,但是实际占了四分之一个平谷城,涵盖了一个能容纳千人的大广场,另有数座高楼可以供客人们高台宴饮玩乐,无一不是雕梁画栋,华丽至极。
正对着广场的,还有一座装饰精美的宴会堂,身份贵重的宾客们可以在宴会堂内娱乐社交,性格奔放些、喜欢随意的,则可以在广场上游乐。
将随行的人留在广场上自由活动,姜临岫五人并肩走进了宽大豪华的天元宴会堂。
一步入宴会堂,浓郁的香槟酒味就弥漫在鼻间,往里一看,便瞧见一个个身着盛装的男男女女。
晚宴的正式装束以晚礼服和燕尾服为主,即使没有穿礼服,也可以在左边一栋楼里临时租借。
扯了扯自己的衣袖,姜临岫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克利夫兰昨天拉着她试了几十套衣服,得亏他有这种闲心!
但是现在看着宴会厅里连一个看门迎宾的老头都穿得无比正式,她不由得又对克利夫兰升起了一种微妙的敬佩。
足以容纳上千人的宴会大厅里到处都铺着红色的地毯,灯火辉煌,各路宾客还在优雅谈笑着,即便心里有龃龉,面上的笑容还是依旧亲切如春风。
忽然,原本嘈杂的会场里突然静了下来,地上落针可闻。
角落里交谈的人们渐渐发现了不对劲,疑惑地顺着其他人目光集中的地方望去,视线落在缓缓进入大门的一行人身上,眼里不可避免地生出惊艳赞叹。
为首的是两个极其出色的年轻男人,一个高挑柔韧,一个颀长矫健,各有各的吸引力,让一众女客们情不自禁抬起羽毛扇捂着嘴小声吸气。
右边的少年全身洁白,疏离优雅,白底银边的衣服上用上好的银丝绣着繁复的花纹,披散的黑发用一个银色的精致发环束松松束在脑后,衣服剪裁极好,将那匀称修长的身姿称得更加出众,露出来的每一粒纽扣都是晶莹剔透的蓝宝石,在灯光和阳光的照射下迷人无比。
最妙的是,她身上衣服的配色与左边男人身上的颜色相得益彰。
那男人的容貌堪称绝无仅有,天蓝色的眼瞳就竟然比左边那位衣服上的蓝宝石更加剔透美丽,一头银白色及地的长发不加束缚,柔顺亮泽地披在背后。
他身上银灰色的礼服称得整个人冷漠性感极了,行动间隐约可见薄薄的肌肉形状,给他平添了一丝欲望和野性的气息,大着胆子想上来攀谈的大族少女们瞥见他和衣服一样冰冷难以接近的神色,又心有戚戚地止住了脚步。
这是一个将矫健的野性与冷漠的矜贵发挥得淋漓尽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