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女人在自身的装扮上虽然愚蠢,可对待其他问题理智得很,她指着洪汉民喝了一声:“办正事要紧,那金丝软甲应该就在这厮身上,直接杀了他!”
洪汉民混迹江湖二十余年而不死,并非自身实力出众,更不是他智慧超群,而是有一群兄弟抱团。
如今孤身一人的他,没有了兄弟,他又如何能够存活?尤其是身上穿了一件如此人人垂涎的宝贝。
肥胖女人和中年人配合默契,一人一侧,三招就将洪汉民的脖子给砍了下来。当然,金丝软甲也被他们给剥了下来。
沈冲轻轻叹息了一声,听在外人眼里,或许是自叹刚才为什么不迅速一些?不然这金丝软甲就是自己的。
沈冲自然没有后悔,他叹息的是这二人取了金丝软甲,也活不久了。
“漂亮小和尚。”肥胖女人格格笑着,她此刻心情倍爽,乍一认真看去,内心不禁觉得沈冲的面容哪怕是潘安也有所不及。
“贫道叫慧空。”沈冲双手合十。
“慧空?你啊,做什么不好,干嘛要做秃驴,除了念经打坐还会做什么?不如这样,今天我就帮你还俗了,以后做我的近身童子如何?”
肥胖女人一颦一笑如若花魁,兰花指,勾魂笑掌握恰到好处。只是一身肥肉颤抖起来太过违和,让人忍不住有想吐的冲动。
“我若还俗,需上少林与师傅一说。你若是将我送回少林,我可以答应你!”沈冲不紧不慢回应道。
中年人本欲再度指点江山,可一听肥胖女人的话,瞬时脸色黑了下来。
“我送你去了少林,那群老秃驴一听我要拐走他们最有潜力的弟子,还能让我走?”肥胖女人搓着双手,走到沈冲面前,突然抬手在其脸上摸了一把,神情迷醉道,“啧啧……老娘年轻二十年,肌肤也是这个触感,我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沈冲心中有火,可却不能发作,这时中年人站了出来,他怒吼了一声,“你丈夫就站在你身前,老婆娘请自重!这人知道太多了,必须死!”
“你也配做我丈夫?”肥胖女人冷哼了一声,“他知道再多也没事,哪怕知道我就是二十年前的红蔷薇,我今天能毒他一次,以后就能毒他一辈子!你不用说了,就这么定了!”
红蔷薇?这个名字不错。可惜了,二十年后,红蔷薇变成了肥且枯萎的蔷薇。
这是怎样的一对夫妻?沈冲有些看不懂。世间看不懂的事太多太多了,沈冲也没有太好奇。
“不行,必须杀!”中年人一脸凶相,仿若做出这般凶戾的样子,胆子也会大上不少。
肥胖女人挡在沈冲身前,道:“财富咱们一人一半,那林仙儿我没兴趣,就归你了,我不过要个和尚不过分吧?”
“嘿,两位,我怎么感觉我像是一件商品?”沈冲插了一句。
肥胖女人眉笑眼开,竖起了大拇指,“我的小冤家,你就算是商品,也是最华丽,最昂贵的一个!”
“哦?那我比金丝软甲呢?”沈冲忍住想吐的冲动,与肥胖女人打情骂俏起来。
肥胖女人眨眼回应,“你可比这破软甲要珍贵一万倍!等杀了梅花盗,这软甲谁爱谁拿去!”
“他必须死!”中年人拔出匕首,冲着沈冲而来。
妻子当着自己的面勾引男人,而且当着自己的面说不配?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中年人也无法忍受,他必须要杀了沈冲!
“孙逵,你找死!”肥胖女人从怀里抽出一条软鞭,试图将中年人手上的匕首给击落。
但是……孙逵并非功向沈冲,而是刺向红蔷薇。这一幕沈冲已经料到,他从孙逵肩膀上看出了其人的下一步动作。
高手间对决,一定要注意对方的肩膀,向左向右亦或者向前向后都能从肩膀上的变化而观察出来。这是沈浪手札中说到的一句话。
匕首很锋利,削铁如泥,更何况满是肥肉的身躯。孙逵手法很精准,直接扎入了红蔷薇的心脏。
血浆入注,喷了孙逵一脸,使得本就扭曲的脸上更添了几分狰狞。
“你……你竟然敢……”红蔷薇话还未说完,人就倒下了,轰隆一声砸在木板上,仿若地震了一般。
孙逵看着倒下的红蔷薇,足足呆住了百息的时间。
沈冲摇了摇头,直到孙逵将红蔷薇睁大的、不可置信的眼睛盖上时,他说话了。
“你们做夫妻已经二十年了吧?我想你忍受她也不止一两年了,为何直到今天才杀了她?”
“是啊,我忍受她十多年了,为何今天才想着要杀她?你说为什么?”孙逵反而问起沈冲来了。
沈冲想解释的是,以前或许都没有到达你的忍耐,直到今天,竟然当你的面与一个青年和尚调情。
这些话沈冲没有说出来,他的本意也是如此,如今他中毒了,唯有挑起这夫妻二人的矛盾,才有存活的可能。现在,不正成功了么。若是双双死去了便好了,可惜孙逵还好好的,沈冲再次担忧自己的性命。
“忘记了,你是和尚,怎么能体会这种感觉呢?只可惜你今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孙逵道。
通过对话,沈冲大致了解了孙逵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概便是平时话不多,时时被红蔷薇压制着,却极少爆发。再加上其敏感的身份,一直在躲藏,所以这二十年来没有交朋友,连真心话也找不到人诉说,所有的心事都埋在自己的心里积压起来。
此刻杀了红蔷薇,算是一种释放。沈冲料定这厮今天的话不会少。也好,多耗些时间,自己活下来的概率也会更高。
“我虽然是和尚,但也看多了人间世故,你的感受我无法感同身受,但我也知道,这必然是不好受的。可能是你平时把她惯坏了,让她觉得无论她要做什么,你都会支持,哪怕心里不支持,行动上也不会反对。”
孙逵点了点头道:“你这小和尚说的似乎有那么些道理,也不知道你从谁身上听来的。”
沈冲笑道:“我从谁口中听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还有以后,希望你以后别太宠着妻子了,要知道那不是对她好,而是害了她!”
孙逵道:“你这小和尚不但武艺精炼,而且对于感情知道颇多,似乎生活阅历也很丰富啊,不是个单纯的武痴!你说你,在少林待得好好的,为何非要出来淌这样一趟浑水呢?”
沈冲道:“我师父确实不希望我出来,可人要成长就必须下山,若是一辈子都待在少林,怕是真的就成了只会撞钟念经的和尚啰。没想到一来就碰到了诸葛雷,且对方还带了金丝软甲,看到那个无头尸体了没?他叫洪汉民,是诸葛雷的一个小弟,他若是不眼红金丝软甲,现在肯定还活蹦乱跳的。”
说到这,沈冲突然又皱眉,仿若在思考什么,一会后接着说道:“可洪汉民也是老江湖了,当然知道自己拿了一件什么样的宝贝,九成以上的几率是要死的!为何还要冒险呢?”
孙奎哈哈一笑,道:“小和尚,你很聪明!”
等了十息的时间,沈冲见孙奎没有再度说话,便催问起来,“我都是快死的人了,何不告诉我为何洪汉民要冒这个险?”
孙奎没有直奔主题,而是问了沈冲一句话,“去酒馆可以喝酒,但是你可知道大部分人去酒馆还有件他们极喜好的事?”
“聊天打屁?”酒馆里往往能最快知道一些最新发生的大事,沈冲自然知晓这个道理。
“聪明,真聪明!”孙奎一连夸赞了两声,“我为什么开个小酒馆?其实就是为了这点好处。不但能知道江湖上发生的大事,而且还能听到不利于我的风声,便于提前躲藏起来。”
沈冲道:“看来你听到了金丝软甲的另外一重价值?”
孙奎道:“不错,这金丝软甲若仅仅是金丝软甲,还不至于让洪汉民这种小角色铤而走险,要知道他若是身上有这件宝物,能活下来的几率可还要低于你说的一成!”
沈冲道:“怪不得,连你也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了。藏了二十年的心,都能被勾起!这金丝软甲的另一面必然可让世人癫狂!”
孙奎笑道:“可不是么!金丝软甲虽好,可穿在人身上最多也只能提高一成的战力,就如洪汉民,他纵然再多穿十件金丝软甲,还不是照样要被我三招内割了头颅!”
沈冲点头,表示认同孙奎的说法。“可孙先生,还没告诉我这金丝软甲到底为何能让世人癫狂?”
孙奎重新将小门关了起来,好像怕门外有人偷听似得,然后走到沈冲跟前轻声说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