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叶孤云未能想出弗兰克倾慕的对象究竟是谁,因为到现在他甚至还不认识那位姑娘,没有见过面,没有相互听说,若非介绍,根本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然而,弗兰克也没有在胡说,叶孤云和那位姑娘之间的确算是有段渊源,她的名字叫肯娜·詹姆斯,竟是已经牺牲的圣武士肯特的妹妹。
已故队友的亲生妹妹,当然算是一段匪浅的渊源。
弗兰克和肯娜的相识是顺理成章的。
作为前进堡之行名义上的最高负责人,于情于理,弗兰克都得替牺牲的肯特好好料理后事。自觉失责心怀歉疚的弗兰克认为有必要为肯特举办一场特别隆重的葬礼,于是,势所必然,葬礼之上,主持者弗兰克与事主的妹妹肯娜,相遇了。
然后,事情就开始往狗血的方向展:爱情的火花无端迸,弗兰克对肯娜一见钟情,随后对其展开热烈的追求。整个开端妥妥的就是偶像剧的经典套路——家世显赫的高富帅白马王子爱上了身世悲惨却美丽善良的灰姑娘。好吧,事实上连故事的后续展也一模一样,白莲花一样的灰姑娘死活就是瞧不上你那“幼稚肤浅”还满身霸道总裁范的白马王子——死孩子!想上老娘?滚一边去!
这一点,看看弗兰克现在表现出来的状态也就知道。而这,正是他前来求助的原因。
简而言之,弗兰克是来请教如何泡妞的。
当然,经历丰富的叶孤云可早就猜到弗兰克的意图,也无扭捏,当下便答应了会给予帮助,只是其中到底包含着多少且待看戏的戏谑心态就无人知晓了。
“今晚很重要!她将登台演出,”弗兰克苦恼地挠着头,“我知道,这是一个表达殷勤的机会,我必须要去捧场,但我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状态和方式出现在肯娜面前......前几回,唉,不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反倒惹得她开始对我有所反感了......”
“喔?你做了什么惹她反感了?”叶孤云问道。
“不知道......”弗兰克沮丧地一把伏在了桌面上。
“......”
叶孤云无语摇,想了想,又觉释然,说到底,弗兰克还只是情场初哥,盲目、冲动、焦虑、患得患失、懵懂不知所以,都是初涉恋爱后的正常反应,看起来蠢透了,但也可以理解。事实上,总免不了,初哥们会迫切地去表达自己热烈的情感,但偏偏不会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而经常会出现的一些笨拙举动往往只会制造出反效果——这很致命,特别是心中女神并没有将其当作第一选择的时候(也就是备胎啦)。
在弗兰克带着浓浓期待的眼神中,叶孤云说话了,只是内容并不是他想听到的:“唔,不知道病症,我没法给出药方。”制止住弗兰克着急的插话,叶孤云接着说道,“但有一点是能够确定的,你,必须打理一下自己的形象。说实话,就你现在这幅模样,如果我是姑娘,也不愿意和你靠近。”
“是吗?”弗兰克茫然地眨了眨眼睛,蓦地,张手凝出了一小块冰镜,照了照,见着了颓废凌乱的自己,嘟囔道:“确实......但,这很简单。”
啪~!一个响指。
一团浓稠的白色奥术能量应声涌现,一股脑儿将弗兰克包裹,过了几秒,咻的一声,又全部消失。再次出现时,弗兰克全身上下已变得焕然一新,衣服像是被刚刚浆洗过般,脸上也全然不见了污渍,凌乱的头也重新变得整齐服帖。
“清洁术,一个非常实用的小戏法,法师福利。”弗兰克略带得意地说道。
然而叶孤云却轻轻地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他左右瞄了弗兰克几眼,淡笑着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你需要改变,而不是整理。继续以旧形象示人,不过是再度重复前些次的失败的见面的老路,难有进展。换个形象,不能保证太多,但至少能给姑娘带来一些新鲜感。”站起身来,他朝弗兰克招手,“跟我来。”
现在的服饰体验店说实在的其实只是一间被人为拔高到极高档次的大杂烩成衣店,毕竟诸女还是第一次接触到现代时装店的概念,也是第一次以这种概念自行开店,她们尚未吃透,实践之时难免会不自觉地套上了脑海中还保留着的一些老式裁缝店的观念,她们还不懂得要将市场细分,不懂得选择性的针对单一的客户群体做到产品和服务上的尽可能专业化精细化优质化,而只是一锅乱炖——好吧,说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表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苏珊娜的秘密”服饰体验店,也是有男装卖的,尽管数量较少,尽管会和女装很不协调地混搭在一块......
为弗兰克挑选服装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先其普通的身材就代表着不必为尺码而烦恼,其次,在风格和款式的选择上——呵!在这间汇聚了大部分来自于叶孤云的前设计理念的作品的体验店里,难道还要担心这方面问题?大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在这里,随便拿出一套服饰,都能将一个人整饬得时尚前卫别有风范,谋杀一堆眼球——当然,在当下的人们保守的眼里,或许更愿意称之为伤风败俗离经叛道。不过这也顾不得弗兰克是否在意是否抗拒了,反正叶孤云强势地主导着一切。
很快,弗兰克便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名典型的近现代绅士。
一袭华贵的燕尾服,一条相搭配的礼服裤,一件精致的白衬衣,脚下是一双锃亮的黑皮鞋,脖领上则是一个俏皮却不失庄重的黑领结,胸前的口袋上插着一方素白的绸帕,头上是一顶黑色的高筒的圆顶硬礼帽,左眼处戴着一副圆圆的单片眼镜,而手中则拄着一根更像是饰品的勾型短拐杖。全身只有黑白二色,但不会显得过于单调,相反,看起来就是莫名的格调高致,配上弗兰克自身尊崇的身份和良好的教养,端的是气质雍容、风度翩翩、高贵典雅有内涵——简称人模狗样。
“还可以。”反复打量之后,叶孤云笑着评价。
“嘿!你这人真的很讨厌耶!至于么?给予一份到位的赞美有那么难吗?”现场敢于这样当面斥责叶孤云的只有伊芙了,生气地别过头,看向弗兰克,她很是认真的说道:“弗兰克殿下,不用理他!我保证,现在的你绝对是新月城中魅力最高的男人了!”
经她一撩拨,围观的诸女也跟着唱起了赞歌。事实上店员中还是单身的几个姑娘早已满眼星星倾倒一片了,而叶孤云的几位侍女,更多的是在为老爷的吃瘪而得趣。
叶孤云大感尴尬,他不惯于接受赞美,同样也不惯于给予赞美,这是长久形成的性格弱点,知道不好,但想改也改不了了。没奈何,忍受吧,谁叫伊芙的斥责是如此有理呢?他摸了摸鼻子,灰溜溜地扭头望向一边,眨眨眼,朝也在窃笑中的安妮示意,后者连忙敛起笑容,也眨眨眼,比了个“ok”的手势(当然,这也是被叶孤云熏陶而来的)。
点点头,然后再次看向弗兰克,轻咳一声,叶孤云说道:“唔,时候不早,该出了。”说完,便一本正经的往服饰店外走去。
叶孤云将陪着弗兰克一同前往“赴约”,当然,是在后者强烈要求之下。说是赴约,准确的说,应该是自费(费用不是重点,重点是指明没有得到邀请)前去为肯娜的演出捧场,然后在看看是否有机会达成会面。好吧,这本来就是一个经典款的备胎求见女神的状况。
服饰店大门外已经停着一辆马车,四轮,双马,足够庄重,但不太好看,四四方方的,过于呆板笨拙,称不上弗兰克此时的形象。叶孤云皱了皱眉,马车是他让安妮准备的,若仅止于此,他当然无法感到满意,但想到安妮向来妥帖停当的办事风格,旋即释然,也许这就是安妮短时间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马车了。
拉了把身旁的弗兰克,问道:“清洁术能清洁马车么?”
其实马车并不肮脏,只是叶孤云就是想要刚才弗兰克已经展示过的那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怔了怔,弗兰克答道:“一般我们只会用来清洁衣物,用在马车上......应该也行吧。”
“很好,快办。”叶孤云又瞄向了马车的四角,“身上带有魔法风灯么?”
“啊?魔法风灯?为什么要带?没有喔。”弗兰克茫然答道。
“店里有。不如把店里的......”安妮建议道。
“唔,不需要了。”叶孤云摇头否决,又说道,“取四个绳结挂饰,别致有格调的那种。”
安妮应声而动,然而叶孤云又叫住了她,“再带上一把刀,”转过头,他向弗兰克吩咐,“等会儿你就在挂饰之上恒定光亮术,不过,不是简单的恒定,你得让法术切实可控,比如说,打个响指,光源即亮,再打响指,光源即灭,还得让它们能够识别对象,否则随便一个人无意打了个响指,原本正运行良好的灯光突然亮了或者灭了,那可就非常尴尬了!怎么样?办得到吗?噢!别说办不到,你可是天才法师,而光亮术只是一个零级戏法,如何你也得将这个戏法玩出各种花样来。”
弗兰克又再怔了怔,然后重重点头。
“很好!除此之外,光色的选择也得注意,务必是柔和的、温煦的、不煊赫不刺眼的暖色调,略微馥郁的黄,较为浅淡的橘,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具体选用随你心意。最后,有什么法术能让马车变得更为美观,请尽情施展。”
很快,安妮回来了,带来了挂饰和刀,由于摸不准叶孤云的意思,她将餐刀和裁缝用的裁刀一并拿来了。叶孤云将挂饰递给弗兰克,自己则接过了相较而言更长更直的裁刀,然后,他开始围着马车绕圈,这里敲敲,那里摸摸,数圈之后,在马车后部停下。
弗兰克和安妮俱都不明所以,但也只好依言散开。正狐疑间,就看到几道突然出现的无色剑芒咻咻咻地削向了马车!
这是做啥?
众人茫然地看着叶孤云来回挪移又不住挥刀,完全搞不懂后者的意图。直到看到原本四四方方粗厚笨重的马车厢被逐渐增多的折面和线条修饰得越来越典雅优美,他们才明白过来。
这他喵的,利用剑芒整改马车?
明明是一件技惊四座叹为观止的事情,怎么偏偏就会感到荒诞不经呢?是因为无聊?本无必要?脑洞太大?还是因为大材小用?抑或暴殄天物?
叶孤云已经收手,看到马车厢上经过不断切削而露出来若干粗糙的木头切面,失笑摇头,靠近端详了几下,又再吩咐:“弗兰克,这些切口只能劳烦你用法术处理一下了。”
转过头,看到犹自怔怔的众人,不由皱眉:“嘿!怎么了?都别呆着,赶时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