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第波市场位于新月城城区的中南部,与天然便是冒险者聚集地(大部分官方非官方的委托都可以在这里接受和交付嘛)的新月城佣兵工会离得极近,原本只是个稍有规模的施法材料贩售市场,但经过长久的发展,这里早已不再是最初之时的那般简单纯粹了。
基本上,你可以把你能想到的所有诸如黑市、销赃点、鉴定所、典当行、地下钱庄之类的不那么光彩的标签通通贴到它的上面。
因此,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根本就是其固有属性。
当然,与此同时,这里也绝对可以说是包罗万有门类齐全。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神奇强大的魔法装备,实用的用以应急傍身的炼金产品(强酸瓶、炽火胶、异种箭矢之类),效果不一各具神异的魔法药水,差不多所有的已知的经典法术的卷轴,常见的以及罕见的绝大部分施法材料,常规的以及珍稀的绝大部分炼金、附魔、魔法构装材料,与上述所有东西对应的制作或者支援服务......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事实上,侬第波市场已经成为了大部分冒险者为之依赖的一个一站式解决所有日常问题的绝好去处。
甚至是,富有一方的大公爵也不得不通过这里的渠道求购一些急用的珍稀之物。
好吧,对于叶孤云来说,这些都是个屁,他来这里不过是想方便的买到一些杂七杂八的材料而已。他正在赶来的路上,他和两女的交谈还在继续。
“米兰达,你的弟弟怎么样了?”叶孤云问道。
他还记得,米兰达有个弟弟,当初她的毅然选择(抛弃抛弃在歌舞团女声组的优渥职位卖身作为送予未知的大人物的一份礼物一份“惊喜”)多少也有点为弟弟的前程考虑的意思。由此看来,米兰达和她的弟弟的感情应该是很好的,至少米兰达很是关爱她的弟弟。然而奇怪的是,好长一段时间了,米兰达从没带过她的弟弟来见他。
“弟弟?巴伯?”米兰达一愣,继而甜甜笑道,“他很好呀!”
“那小子当然好啦!”泰勒撅了撅嘴,“被破格提升至侍从,并能跟随沃卡尔先生学习,嗨,这种运气,都不知道要羡慕死多少个曾经的小伙伴喽!能不好么?”
叶孤云奇道:“你认识他?”
泰勒一窒,红唇张了又合,就是说不出话来。而米兰达却是罕见的展露出一副狡黠的表情,笑道:“当然认识啦!巴伯还曾经追求过她呢!还有哦......嘻嘻,小时候泰勒还答应过要当巴伯的新娘呢!”
泰勒顿时急了,看了眼叶孤云,又狠狠地瞪了瞪米兰达,连声叫道:“小时候过家家的幼稚游戏怎么能当真!而且......我才不要一个比我小还比我矮的男人当丈夫~!”
“咯咯~!泰勒你着急的样子好可爱哟!”米兰达调笑道。
“你还笑?”泰勒吼道。
“好啦!现在确实已不比从前......”米兰达收起笑容,妩媚地耸了耸肩,“巴伯也不愿意娶一个比他高的女人作为妻子喽!嘻嘻,巴伯现在喜欢上了城南的裁缝马蒂斯的女儿,他准备完成了修业成为了正式的侍从之后就向她求婚~!”
“哼!”
叶孤云静静地听她们说完,然后以开玩笑地口吻说道:“原来你们都认识啊?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傻乎乎地什么不知道?太过分了!...说起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我的那位小舅子呐!瞧,要不是今天提起,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米兰达,这事你做的不对哟~!”
虽然知道这并不是责备,但米兰达还是慌张张地垂下头:“这是有原因的......”
“有原因?”
“当然!”却是泰勒大大咧咧地答道,“谁都知道他巴伯是米兰达的弟弟,谁都知道米兰达现在是老爷您的侍女,谁都知道他巴伯的侍从资格是怎么来的......所以,平日里巴伯就没少受到一些‘关系户’、‘靠姐姐’、‘靠姐夫’之类的嘲讽......”
努了努嘴,泰勒又说:“哎,那小子也算是有志气吧!一心想要用努力证明自己......”
叶孤云笑了:“于是他便刻意避免和我见面,怕被人见到,坐实‘靠姐夫’的指控?”
米兰达呐呐地道:“是的......”
叶孤云摇了摇头:“没必要啊。”
米兰达赶紧又说:“不管怎样,现在的状况就已挺好!有名师指导,巴伯自己也肯努力上进,前途是光明的可见的,再没什么不可满足的了......”
“名师?”叶孤云挑了挑眉。
“沃卡尔先生难道不是名师吗?”米兰达答道,“就是脾气稍稍古怪了一点,不太好相处......嘻嘻,巴伯最近老跟我抱怨,沃卡尔先生现在是越来越严厉越来越暴躁了,开始不讲道理,动不动就骂人,就像、就像更年期的大妈~!唔,我不该取笑他的,也不知道他有什么烦心事......”
沃卡尔?烦心事?呵......
心念一动,笑眯眯地,叶孤云向米兰达说道:“让巴伯来找我吧!我们总是要见面的,毕竟,我们已经是亲人了,不是吗?”
一番话,说得米兰达脸红红的。
“而且,名师?呵......”叶孤云扯起嘴角,神色自有骄矜,“难道新月城中还有谁能比我更有资格称作名师的吗?还是说,你们认为沃卡尔比我更优秀更适合?”
“不!不!”米兰达的脸色涨得通红,不是羞怯的红,而是激动的红,因为她已听出了叶孤云的言外之意。
“我猜我有很多东西能够教给巴伯,前提是,他愿意向我学。如果他不是笨蛋的话,他应该知道作何选择。呵,‘靠姐夫’?有的靠为什么不靠?所有的这类冷嘲热讽不过是那些羡慕而不可得的鄙薄之徒用以发泄他们那点阴暗猥琐的情绪的无聊之语而已!任何时候都不必在意!”
“啊...是!”
......
侬第波市场到了,第一眼便能感受到这里的独特氛围。
因为贩售的物品之别有特色(的缘故),这里自然而然的就会笼罩于一片神秘、幽暗乃至是阴深诡谲的气息之中。而此时这里还添上了一层意料之外的寂静,烘托着固有的若般气息,竟隐隐地透出了一股森冷可怕的感觉。
想了想,原因倒也不难想到。
缘何寂静?人太少了!
缘何人少?不正是因为这里一直以来的主要客户群体——自五湖四海汇聚于新月城的大群冒险者现在十之八九都被关进监狱里啰!
看到这里惨淡的人流,就能知道这里的摊档主最近的这些日子一定很不好过。
叶孤云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泰勒和米兰达都被这里的古怪氛围弄得怯怯的,不想让她们再多担惊,所以只求尽快将东西买到。
要买的不过是零零碎碎杂七杂八的一些东西,自当没必要走进那个如今已转入高大上路线只贩售高等级魔法装备、道具和材料的真正的(也是狭义上的)侬第波市场,就在其外围找那些集聚而来的靠贩售低劣装备、基本材料和零散杂货讨生活的小摊档便已足够——当然,这些小摊档里头也是能淘到好东西的,就看你有没有那个眼力了。
叶孤云特意找了一个摊档,说是特意,是因为其店主的外型,五大三粗的一个壮汉,实在与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看起来尤为醒目。
“什么?你要黄鼠狼尾尖的毫毛?”那店主将脸拧成了一个皱橘子,满是奇怪与纠结,“原谅我罗嗦几句,客人,你要这个做什么?没听说那个法术要用到黄鼠狼尾尖的毫毛作为施法材料的啊!它似乎也不能用作附魔或者别的......嗯?还是说,你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法?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打探这些......”
做什么?做笔咯!毛笔!狼毫笔!
是的,耳熟能详的狼毫笔是用黄鼠狼尾尖的毫毛制成,而不是望文生义以为的狼毫......
叶孤云淡淡的说道:“若是没有,换作野兔项背之毫也无不可。”
野兔项背之毫,色呈黑紫,故又叫紫毫,“坚韧而锐利”,做成的紫毫笔实际上要比狼毫笔更高一档。前世之世,因野兔只有项背之毫可用,使得紫毫笔比狼毫笔更为昂贵难得,但现在显然不一样了,谁知道这个世界里黄鼠狼和野兔哪个更为稀罕?
店主直挠头,心里头那叫一个犯难,他已经认出了叶孤云——新月城里大概也没有人不能认出着装风格如此鲜明独特的首席顾问大人,他万分想要做成和这位大人物的交易,就算不为补救一下最近凄凉无比的生意,能攀上这位大人物的关系也是极好的,只是......他这里确实没有那些个莫名其妙的的毫毛。
眼珠一转,店主想到了主意,只是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首席顾问大人身旁的那位漂亮的不像话更像是贵妇而不是侍女的侍女破坏掉了。
几不可察地扯了扯叶孤云的衣袖,米兰达柔柔地说道:“老爷,也许我们应该到牲畜市场看看,我想在那里应该很容易找到黄鼠狼和野兔......”
泰勒立即反应过来:“是哦!那里总有猎人前来出售他们打到的猎物,不会缺少各种各样的动物......”
米兰达又说:“我们可以买来现成的黄鼠狼和野兔,自行取毛,没必要麻烦这位店主先生啦......”
店主实在想哭——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怎么会麻烦?我也是打算这么干的啊!」
「不就是打算赚这丁点跑腿费么?姑奶奶,没必要赶尽杀绝吧?」
不过叶孤云倒是没有采用此建议,想了想,他伸手朝天空指了指,说道:“然而,现在已是凛冬时节,就算猎人还愿意工作,大概也没有猎物能被他们打到了......”摇摇头,“罢了,找不到狼毫和兔毫,便去找羊毫吧!我想城里总不至于连山羊都没有。”
店主心中顿时敞亮——
「原来是可以替代的......」
连忙叫住三人,恭声说道:“既然羊毫亦是可取,想来其他兽毫也无不可。小人此处虽然没有狼毫、兔毫和羊毫,但却有各种野兽、魔兽以及奇兽之皮毛,或许也可满足大人之所需......”
叶孤云闻言却是一愣,继而摇头失笑:是啊!做毛笔而已!什么毛不能做?只要能满足要求,使用其他兽毫又有何不可?暂时用不上惯熟的狼毫笔、紫毫笔、羊毫笔,难道就不能试试本位面的特色之“魔兽毫笔”、“奇兽毫笔”么?总是习惯于批评别人囿于思维定式,原来自己也未能免俗......
呵,执着于过往,着相了啊!
店主不知道叶孤云的这些心理活动,他只看到对方实在有够古怪的脸色,吃不准,舍不得,无奈何,他唯有壮着胆子试探了一句:“大人?”
叶孤云回过神来,笑说:“这样吧,你这里的每一种兽毫都给我来一份,必须不能是干枯脆碎过于绵软的劣毛,我只要坚韧锐利有弹性的长毫,已进行了初步除脂处理的最好,你看着办!”
店主连忙点头:“好的好的......看,这是凶暴狼的毫毛,坚韧颀长,大概能满足您的要求;噢,这是凶暴獾的毫毛,也不赖吧?这是猫鼬的,这是闪电狸的,这是六目巨猿的......”
叶孤云只是静静地听着店主的卖弄,差不多了,他又问道:“老板,这里有朱砂(颜料「朱砂」和「朱膘」的主材)吗?”
“朱砂?”
“又叫辰砂,一种红色的天然矿石,加热时会析出剧毒的水银蒸汽......”
“哦,赤色水银矿石是吧?有!”
“一块就够,能用好久了......另外,硫磺(与汞升炼制成「银朱」)也给我来点......雄黄、雌黄(「雄黄」、「石黄」)有吗?蓝铜矿(「石青」)?孔雀石(「石绿」)?......”
“哎哎哎,大人请稍慢,让我先记下......硫磺、雄黄、雌黄、蓝铜矿、孔雀石,对吧?还有什么吗?”
“赤铁矿(「赭石」),蛤蜊的贝壳(磨成粉末,便是「蛤粉」——卧槽!我真没有故意在膜!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念两句诗:苟利......),铅粉(「铅粉」白色颜料),蓝靛(用以提炼「花青」),藤黄(其胶质树脂是为「藤黄」),红花(可以泡制出红色染料「胭脂」)......”
“Wow!好多呐~!”店主一边记录,一边笑道,事实上他已在尽力去控制自己的笑容,生怕太过浮夸有所唐突,“每一样都要一些是吗?”
“嗯。”
“晓得!......哎,别怪小人多嘴,实在是大人您买的这些材料有够奇怪,想来想去我都想不到它们究竟作何用途......呃,我真的很好奇呐,大人您是要拿它们做什么?”
叶孤云淡淡一笑,准备解释——做颜料也没什么不可以解释的,却又听身后传来了一个昂然激越的声音:
“对啊!你是要拿它们做什么!”
转过身来,定睛一看,愕然,来者,却是费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