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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西餐

作者:乐德音 字数:4436 更新:2024-07-27 04: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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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岚下意识的抚上微隆的小腹,按下心底那股莫名的烦躁。

这会儿十三应该到天津港了吧?

景泰帝从前年开始就一直住在小汤山的行宫里,只每月两次的大朝会时才露面,就连这两年间的中秋节和万寿节都是在行宫过的。朝堂上大部分政务都分配给了太子和肃王打理,他老人家平日里就逛逛园子养养花儿,顶多招几个老臣下两盘棋。

外人皆以为是皇帝想开了,打算颐养天年,实则...景泰帝龙体欠安,病重久已。

这次太子和蒋贵妃连出两道密旨诏端亲王进京,其间用意不言而喻。

十三接到消息立即动身,打着隆顺号试航的幌子,深入京畿一探究竟。

都说天家无亲,却是有点儿冤枉这几位了。皇上也好,太子王爷们也罢,总得先顾全大局,国事才是排在他们心中头一位的。

至于什么父子纲常骨肉亲情,也许有,但是不太会影响他们的判断。理智是他们活下去的法则,以至于后来,只要不涉及实际利益,演戏谁不会呢?

如今京城有两个红到发紫的主角儿正在演对手戏,一个是太子李德晟,另一个是肃王李德旻。

不知皇上目前到底怎么样了,还能给这哥俩留出多少一决胜负的时间。

晴岚坐在荷兰人的饭桌前,心思早已飞到了别处。

肃王自打有了严世藩那堆金山的支持,出手十分阔绰。在朝堂中的呼声越来越高,他本人不骄不躁,继续稳扎稳打。就算太子顺利上位,肃王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

娄小姐前一晚被肃王的家丁抬进肃王府,后天一早娄尚书就入了阁。

能耐啊~!

父皇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哥为什么不反对?或许反对过,但反对无效。

所以季先生才会把明宇发配到四川,这样也好,朝堂上的纷争波及不到他。

爹娘启程去了明宇任上,也不知这会子走到哪儿了。

泓儿(李潆泓,晴岚长女,生于景泰二十七年十月初十)乍离了姥姥姥爷,会不会哭闹?

前不久诰哥儿的来信,说他被派往西南戍边,也不知能不能跟明宇见上一面。

还有弟妹陆氏,算算日子也是生产在即,会给舒家带来第一个嫡孙吗?

一旁的小宝似是感受到了晴岚紊乱的思绪,端起水杯,不着痕迹的提醒好友。

晴岚立马回过神来,见徐贵川等人还在跟荷兰使者聊得一片火热,心中冷笑不已。遂低头看起今日宴席的菜单。

开头第一道是清汤(牛肉),想来荷兰人已经了解了不少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知道他们的浓汤冷汤奶油汤等,不受大顺人待见。

不过,塞卡尔做的奶油蘑菇汤还是很不错的。

两年前,晴岚到胶澳后接见的第一个洋人就是塞卡尔——潘记杂货铺和美丽时光的合作伙伴,一位绅士的供货商,晴岚等人的老朋友。

这次隆顺号即将出访荷兰及欧洲等国,塞卡尔功不可没,他一直奔走于两国使者之间,为此做了不少努力。

晴岚接着往下看,炙鲥鱼,冰沙,羊仔骨,汉堡,牛排,冻猪脚,橙子冰激凌,新荷兰翠鸟鸡...

等等,晴岚微微向前探了探身子,她看见了什么?!

新荷兰?

这是哪儿?难道...荷兰人已经拿下了澳洲?

不会吧,是哪里出了岔子,让荷兰人轻而易举的得了澳洲?!

还有这个,翠鸟鸡,翠鸟鸡...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妈蛋!

翠鸟鸡不就是后世的极乐鸟吗?!

我去,吃极乐鸟,你丫真不怕遭报应!

极乐鸟这种珍惜禽类,长得十分漂亮,分布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周边一些岛屿。

晴岚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一对美国兄弟闯入食人族的故事。

他们当时去的就是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看起来让人不太舒服,“像一只疙疙瘩瘩的癞蛤蟆趴在海面上。”

当地的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吃人的良好习俗,对此还有一个总结性的概括。

说:白人不好吃,毛发茂密,油厚肉腻,身上还有一股重重的烟草味儿。

黑人也不好吃,肉柴粗硬,吃起来难啃还塞牙。

黄种人最好吃,不肥不瘦,肉香易入味儿。

他们还有收集人头的特殊癖好,将人头一个个排列在族中最好的建筑中,每个成年男孩子成年的标志就是拿回一个敌人的脑袋。

当然,人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他们还吃蛹类甲虫果蝠等物,这跟极乐鸟的饮食习惯惊人的一致。

晴岚再度看向翠鸟鸡这个名字。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别说极乐鸟的肉了,就是羽毛也成了禁止携带的走私品,一根羽毛就足够关你一辈子了。

极乐鸟也叫天堂鸟,生的极美,外形与传说中的凤凰相似,但比凤凰体型小,身上的颜色比凤凰更丰富,更鲜亮。

很多欧洲人捕杀极乐鸟就是为了获取它身上半米长的尾羽,可以用来装饰帽子。尤其是贵妇们,有这样一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还是集美貌和虚荣于一体的“高雅品位”,是贵妇间最常用来炫耀和攀比的资本。

若身材如对面那位荷兰使者的夫人一般,帽子上再插上三根极乐鸟的羽毛,与她那身酱红色的蕾丝长裙搭配起来,简直就是一只肥硕的火烈鸟。

到底哪里美?值得人如此丧心病狂!

思及至此,晴岚有些反胃,跟自己第一次吃熊掌时的感觉差不多。

一种良心上的谴责。

所以那次晴岚吃的特别多,她怕这头倒霉的熊看到自己的熊掌被浪费,会气的死不瞑目。

徐贵川还在那儿唾沫飞溅,史文挑挑眉,向晴岚投来问询的目光。

晴岚但笑不语,让他说,既然大家聊得这么开心,为何要“恶意”打断呢?

荷兰使者一边装作兴高采烈的与徐贵川交谈,一边轻蔑的撇了撇舒晴岚,后者仍保持着看菜单的姿势。

这一眼自然是没有避过徐贵川的精光,他承认,这样的眼神让他心情更加舒畅——他私下里也没少抱怨这位端王妃。

二人心照不宣,谈话间关系更加亲密,两个大男人的鼻尖儿都快要碰到一起了。

胖胖的使者夫人不满的挪了挪屁股。

史文垂下眼帘,一桌子人,肤色不同,神态各异,心思不齐,看起来怪有意思的。

有了极乐鸟在前,晴岚再次对菜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着一道道熟悉的甜品,晴岚将目光定格在末尾儿的英式火腿上。

听说这玩意儿很贵,反正晴岚前世是没吃过。

翻过一页,下一张是酒水单子。

白兰地,威士忌,红酒,波特,香槟,还有两种汽水,分别是甜味的薄荷水和咸味儿的苏打水。

很好,没有十三最爱的法式鹅肝和晴岚最爱的蓝纹乳酪。

看来这顿饭荷兰人下了不少功夫,而且并没有把自己这个区区的四品小官儿放在眼里。

很好,晴岚笑着合上了菜单。

******

“哦,舒大人,我看见你刚才在笑,是对我们今天准备的菜品很满意吗?”荷兰使者范古哲操着一口自以为正宗的汉语,开始向晴岚“发难”。

这个女人太难缠了,荷兰商人从她身上赚不到半点便宜,范古哲的商队以及其他荷兰的商队,每次到胶澳都要付上大量的金银,这让他对晴岚极度不满。要知道,荷兰人从欧洲到亚洲,这一路几乎是不用交任何停泊费和税费的。

“怎么说呢,荷兰的国情比我们想象的...”晴岚故意拖长了音尾,在范古哲期待的眼神和自豪的挺直胸脯后,才继续道:“荷兰比我们想象的要贫乏的多呀。”

吁——

在场的大人面面相觑,端王妃什么意思?这次出隆顺号使荷兰不是她一力促成的吗?

有人开始偷偷的打量藩台大人徐贵川,是不是端王妃气你抢她风头了?

女人都小心眼子,听说有个不开眼的富商要送端王几个瘦马,被王妃“一怒之下”送到船上去了,还是开往爪哇的船...

徐贵川脸上保持着一贯的笑容,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小得意。

没错儿,范古哲刚才的表现让徐贵川有一丝扬眉吐气的快感,实在是因为这位端王妃平日里做事太霸道了!

自打晴岚上任胶州知府以后,所行之事皆是事后再报,事成才知,他这个藩台形同虚设!

每次有什么动作,她只轻飘飘的来一句:忘却了;路上耽搁了;就把自己给晾在这里!

还有,这位舒大人行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建好的船坞司不让任何人进也就算了,还不准里头的人出来!害他丁点儿消息也打探不到。平常出海的官船商船需要登记也就罢了,出海的渔民你记个啥嘛!

她也不给你解释,后来有一次台风过境,大家才知这位舒大人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渔民出海安全。

用战船去救几个渔民,你吃顶了嗖!

别看她表面上跟你客客气气的,做起事儿来根本不留丝毫余地,说啥是啥!

商量?

呵呵,人家根本没把你这个藩台大人看在眼里好吧。

如今胶州都快成山东地界儿上的“国中国”了!

还有她手底下那帮子人,个个儿难缠的要死,自个儿不过是看着胶州空出来的缺儿多,想为她分担分担,才安排了族里一两个后生。谁知那个叫史文的,硬是堵了自己个倒仰,一个靠女人起家的“小倌”罢了,神马玩意儿啊!

徐贵川想到这儿,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快速抿了一口。

除了范古哲,所有洋人都吃惊的瞪圆的眼珠子。

而范古哲这会儿正忙着生气呢,面皮儿涨的通红,胡子都直了!

她怎么敢?!

她怎么敢诋毁我们荷兰,海洋上的霸主!

晴岚好像不过瘾似的,又补了一句,“真的,使者阁下,我开始怀疑这次出使,究竟值不值得大顺浪费这么多人力财力。”说完状似惋惜的看了一眼菜单,“啧啧啧啧...”

范古哲的血压高都要犯了,他压制住心头的怒火,强迫自己放弃想要掀翻桌子的冲动。

凭什么,一个女子敢质疑我荷兰的国力和地位,简直是,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对,无知妇孺!

“不知舒大人觉得哪里不妥?”他还不信了,一个没出过大顺的女子,还能挑出什么错儿来?

“使者阁下,看看你菜单上列出来的菜品,有多少是出自荷兰本土的呢?难道仅仅是冰激凌中的牛奶吗?”晴岚食指叩击着菜单的扉页,一下一下,将荷兰人的骄傲敲击的粉碎。

范古哲两指抹了一下盖住上唇的胡子,井底之蛙!“舒大人大概不懂什么是真正的贸易经济。只要有钱,什么买不来?”

“你们荷兰人玩的那套可不是什么正当的贸易经济,是殖民掠夺。”

这下不仅范古哲,所有在场的荷兰人都泛红了脸。

“还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所买不到的。”晴岚笑着伸出食指,“头顶上的阳光,胸膛里呼的空气,人心里头的自由,还有掌控海洋的能力。”

史文喉咙轻颤,跟状元郎比口才,找虐么?

如果不是穿着一身官服,小宝想像学生时代那样,拍桌子为晴岚叫好。

“荷兰可以掌控大海!”范古哲觉得有人掐住了自己的脖子,还越收越紧。

“是吗?”晴岚笑的一脸别有深意。

******

一个人躺在床上,晴岚拍了拍枕头,在黑暗中辗转反侧。

唉~~~真是被十三惯坏了。

从成亲到现在,十三一直在自己身边,无论多晚多累都会赶回来。

十三说,人生不过几十年,过一天便少陪你一天,爷可舍不得浪费!

也许陪伴真的是最长情的告白,而相守便是最温柔的承诺。

晴岚记得生女儿的那天,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她痛的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微弱的哼鸣。

十三心急似火,急到连土地公和灶王爷都拜过了,可产房里却迟迟没有动静。

所有嬷嬷和常随都拦着他,吴十一如既往地面瘫,“主子,你在外头这么闹,王妃怎能安心生产?”

十三沉默了,九尺的男儿流下可疑的水痕。“我只想陪着她。”

我只想陪着她。

晴岚猛抬头看着自己那肿胀到丑陋的身体,前所未有的感恩起自己两世的母亲。

感谢你们,将我带来这人世间。

新生往往都是痛苦的,痛的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晴岚也一样,不过在抱起女儿的那一瞬间,似乎人生已经完满。

无论当初是怎么来到这个时空,是什么阴谋阳谋,她都不在乎了。

因为这里有她最爱的人,有她所想拥有的一切。

十三,晴岚将自己裹成一个“蚕茧”,我爱你,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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