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是妈妈催你,都二十好几了,也该带个对象回来给我和你爸看看吧?”
黄秀兰虽然戴着老花眼镜,可她的眼睛可一点儿都不花,至少她能看得出自己的女儿是个美人胚子,在这个城市里怎么说也得找个百万身家的。
佳俞伸出手指,一根根掰给施妈看:“在美国的时候您一开始共说了五次,后来每月一次,都快赶上您女儿的例假了。得,现在来您身边了,得每天一次了吧?”
黄秀兰嘿了一声,拍了拍这小丫头的脑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这是怪你老妈啰嗦?不是老妈说你,就隔壁老张家那女儿,那出息的,前些天结婚的车队,把咱小区的路都给堵上了,那一排都是宝马呀。”
黄秀兰声色俱厉,手舞足蹈,试图用肢体的语言描绘那宏大的场面。
“诶?老妈,您这是催女儿嫁人呢还是赶不及坐宝马呀?听着贼像是卖女儿似的。电视剧里演的您都看过吧,您太像里头势利眼的丈母娘了。”
黄秀兰的动作停在了半空,整张脸严肃了起来:“你这傻丫头,咋这么说你妈呢?你可别像你妈,后悔药可买不着。”
“知道啦。”佳俞不耐烦地从床上站起,来到镜子前摆弄着身姿:“好在您当初的设计好,看,把您女儿设计得那叫一个标致呀。”转脸冲施妈一乐,她叉起了腰来:“您就放心吧,改明儿就给您领个千万富豪回来,让您天天个做宝马!”
“得嘞,就等你这话了。饭快吃,别等着凉喽。”黄秀兰满意地走出了屋,来到门旁的时候里暗喜地捶了捶手。
出门的时候,施汉中正翘着腿抽着烟,看着电视屏幕里格格之乐。黄秀兰一张脸沉了下来,悻悻地上前拿起遥控器就将电视关了。
“我说老施,这电视你都看了几遍了还看,女儿的终生大事还管不管了?”
施爸摘下眼睛,一脸委屈地看向黄秀兰:“咱姑娘挺好呀,这不是回国才几天嘛,过不久追求的小伙子就排得老远喽。”
“嘿!我说你这当爸的怎么一点防范意思也没有。”噔噔走上前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拍着桌子就喊:“咱女儿多大岁数,你是不知道现在的小伙子手段多得很,要是碰着个坏小伙,咱闺女就给人拐跑了,到时候看你急不急。”
施爸看着她,认真地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脑海中几个人名过去之后,忽然两眼一亮:“老婆子,你觉得静风怎么样?我觉得那孩子就不错,实在,靠谱儿,对咱闺女也好。”
“不行!坚决不行!你不会想让咱闺女一辈子就呆在这破地方吧?”
施爸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反驳的话又咽了下去,这一次没有硝烟的谈判,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车窗外夜色如水,游离的路灯在疾驰的车里看去,像是一串金色的珠帘。
崭新的迈巴赫停在了污水横流的街口,静风带着一丝酒气下了车,独影阑珊的走入一盏孤灯的巷子里。
脚步停在了佳俞家门口,他点燃了一支烟,陷入了浅浅的思忖当中。
他等待六年的女人回来了,但似乎还不如在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时候。至少那个时候,偶尔还有一两通互道寒暄的电话。可回来后,几次电话过去,要么无人接听,要么被挂断,最好的情况是接起之后,又以各种借口挂断。
他不禁回想起六年之前,进入三联会的日子。为了得到那笔足以供佳俞在美国的学费,他拿起了刀,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沾满了鲜血,那是别人的血。
后来的几次,他又在三联会内部的拳赛中,在地下拳馆和职业拳手过招,同样沾满了鲜血,那是他自己的血。
终于他遍体鳞伤的抱着钱回来,完成了佳俞的梦想,也终于因为久伤不治,直到如今每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都要经受伤痛的煎熬。
而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响起他们的过往,那个青春的年纪,风吹百合花般的纯情。
那段回忆里,她还是个会因为一只千纸鹤高兴一整天的女孩,还是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吹着风车的女孩,还是会拉着他的手,漫无目的地走的女孩。
“小兔,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一支烟,足以让他无眠一整夜。
同一片夜空,两个人的都会都来到六年前的那个时光,佳俞托着下巴靠在窗台,如墨的夜色里,是那段美国的回忆。
和许多留学生一样,她独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国都,语言不同、文化不同、肤色也不同,偶尔在路上遇到肤色相同的人,她兴奋的上前打招呼,但对方回敬你的还是英文,在这个国家,所有的国人,似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母语,或是无意或是刻意。
初到美国的第一年,室友Angie是菲律宾人,在一个深夜恶作剧,将一条毒蛇放在了佳俞的床上,一声撕破黑夜的尖叫,她满身是血的被送完医院。
那几个小时仿佛与死神赛跑,幸在最后她保住了一条命,但她的小腿却留下神经麻木的后遗症,经常走在路上,小腿会突然没有知觉。
这样的回忆在过往的六年里,以不同的方式重演着,也让她明白,她必须找到一个男人,一个有能力保护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