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红色的天空,低沉得令人喘不过起来的乌云凝结着……
“轰!”
雷声咋响,伴随着撕裂暗色天空,撕裂着漆黑大地的紫蓝色闪电……
“呼……哗哗……”
狂风吹着,排山倒海的气势,把一切都吹尽的气势……
这是末日,这血族,乃至神族、魔族历史上的末日;
但这又不仅仅是末日……
世界的尽头,一个有别于四周的末日景象,堪得上神之伊甸园的地方。此时,七个太阳正散发绚丽,灿烂夺目的金色光芒。
山坡上,绚丽得妖异的野花正连片绽放,随风摇曳着身姿。
风吹拂,无数五颜六色的花瓣随风飘扬。
花瓣被吹上了山顶,吹上了暗色天空,之后像是受到了莫名力量的吸引一般,化为了液体,下起了五彩的雨。
雨点落在了山顶上,落在了山顶那唯一的树木上——那是一片绯色如血,层层叠叠,无穷无尽,宛若鲜血凝结成的木棉树。
这些木棉树满枝都是木棉花。
木棉花绽放,木棉花飘落,木棉花在飘落中变成了雪色。雪色木棉花把地面铺成了雪白,没有一点异色的雪白。
这雪白在位于暗红色天空的绚丽太阳映照下,显得异常的刺眼,异常的妖异。妖异中,一株株雪白,有着尖锐词儿的藤蔓植物破土而出。
那是很像很像雪色蔷薇的藤蔓植物。
渐渐的,这雪色蔷薇铺满了整座山。
此时,暗红天空、金色阳光、血色木棉,以及雪色蔷薇构成了一副诡异,但称得上纯白无暇的美景。
而在这美景中,一个身着黑衣衣袍,有着一头黑色长发的男子,赤着脚,出现了。
那男人一步一个脚印,无视脚下那扎入他的赤足,吸食着他血液,并以他血液为营养,疯狂成长的雪色蔷薇。
那男人表情虔诚,如墨双目安详,宛若朝圣。
——当然,就某一方面来说,这是男人的朝圣之路……当然,更是……
男人登上了山顶。
男人看到了漫天飞舞的无数血色与雪色的木棉花瓣。
男人在花瓣中,看到了依在最高大,造型为十字的木棉树上的美丽男子:金色的发,精致的五官,修长的身体。
“日安,我的王!!”男人笑了,如墨的双目瞬间变为赤红。他走近,执起金发男子的手,单膝下跪,烙上了自己的吻。
“日安……”当低温的唇碰触到同样低温的手背时,手背的主人一怔。之后,轻柔的声音从金发男子的嘴发出,而伴随着声音的,是与发瞳色的眸子,缓缓睁开——那是如同血族最讨厌,却也是最渴望的阳光的色泽。
男子睁开了眼睛。
他的眼帘瞬间映入了红白分明,窒息无比的世界……他看着在眼前飘散的木棉花,眼中闪过慌乱:这里是哪里?他为何在这里?
“卡宾?!”男人瞬间就感受到了他的惊慌,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之后,他失礼得抱住了金发男子,安抚,“卡宾,喜欢这里吗?”拥紧,“喜欢我为你特别准备的地方吗?”
“这里?”金发男子被安抚了,但金色双目却依旧充满着疑惑,充满着不解。与此同时,他开始认真逡巡着这个心爱之人特别为他准备的地方:
血色花瓣交织成的天空,雪色蔷薇铺成的地面,极致的妖异,极致的纯白,也极致的令人窒息……
啊~~宛若炽热得可以融化一切的阳光下的血河一般……
金发男子赞叹着,修长的手指却不由自主得抓紧了胸口的衣服,尖锐的指甲嵌入了窒息得发狂的心脏……
“枢~~”金发男子不安着:他莫名其妙得沉睡,莫名其妙得出现在这里,然后,又莫名其妙得感到难受……
他伸出手,想要揪住爱人,揪住玖兰枢的衣服的刹那,一股有别于之前,但却来得更加可怕的难受侵袭了他的心脏——那是一种圣器割开皮肤的刺痛。
他低头,他看到那雪色蔷薇花铺成的天然地毯,已经染上了大片的血色。
“……疼……”他不敢置信得抬起了头,泛红的金眸,清晰得映出了黑发男子那打从出现那一刻起就没有变化的温柔,以及眼眸深处的冰冷。这一刻,心痛的同时,却是心碎:他从玖兰枢的眼眸处,看到了一把巨大的死神镰刀。那镰刀一半在空气中,一半却从他的身后刺入,穿透心脏,然后,出现在他的眼帘下——黑色冷光带着血色。
“卡宾,喜欢我为你准备的坟墓吗?”
玖兰枢拔出了镰刀,黑色的镰刀带出了更多的血液,被血液染红的雪色蔷薇疯狂生长,并把流血的金发男子当成了营养库,快速攀爬着。
“枢!”金发男子无意识地低喃。
“卡宾!”玖兰枢看着那宛若阳光的金色头发,看着那双渐渐朦胧,含着点点泪光但却异常美丽的眸子,笑得温柔——那是真正的温柔,温柔得让金发男子战栗,温柔得让金发男子心醉……
可惜,体温越来越低,意识越来越模糊……
“原来是……坟墓……”
金发男子以最后的眷恋伸出了手,带血的手指,抚上了黑发男子的脸,下一秒雪色蔷薇就刺入了心脏,开始疯狂汲取他的血液……
玖兰枢皱眉,他冷漠得打开了金发男子的手,收回了带血的镰刀。
之后,当他看到那株吞噬了心脏,绽放出巨大雪色蔷薇的植物时,笑了。
他伸手,摘下了那朵以血液灌溉出来的无暇花朵,沾花一笑。
“枢……为……什……么……”那样对我?
金色眸子渐渐和死去光泽,金发男子低喃着疑惑,缓缓闭上了眼睛……
“为什么啊~~”
充满着异样风情的古老语言,200年芳龄的血色樱花树下,金发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
与发同色的金眸,似朦胧,又似空洞得。它们望着随风飞舞的片片樱花,望着透过樱花间隙的斑驳光阳。
春日暖阳吗??
金发少年伸出了手,白皙得几近透明的肤色,修长得宛若象牙艺术品的手指,指尖轻触那缕金色温暖。
此时,风起,树影斑驳,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整只手,照亮了那头比阳光更加耀眼的金发,更照亮了那双金眸。
好温暖,他笑。
浅浅的笑容,带着意外的满足。
金色的光芒洒在白皙透明,仿若水晶的指尖……手上的金色温暖,让他全身暖洋洋。
他嘴角勾起,露出一抹浅浅的,带着满足的笑容,再次合上了眼。
风吹拂,斑驳的阳光,绯色的樱花洒落在地上,洒落在金色的发丝上,洒落在洁白似玉的肌肤上,形成了一副绝美的画面。
而在这幅绝美,带着宁静的画面边角上,一个携带着滔滔怒火的身影,正在野马狂奔之疯狂暴躁速度,瞬间夹带着可怕的气势,接近着。
越前龙马,男,12岁,父母健在,家庭美好幸福,爱好网球,并在网球事业上,有着不俗的表现。人生嘛~~正处于花一般绽放的美好的起始阶段。
不错现在呢?
他深深怀疑,他是那种“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杯具人物——妹的,他为了今天的网球比赛,在万恶时差的干扰下,砸了11个闹钟,洗了冷水澡,好不容易消除了睡意,结果那个应该负责送他到比赛场所的“监护人”,却留下那种可怕三明治——连里面的煎鸡蛋,就是昨日从美国打包来的有木有,之后,消失殆尽,连个让人寻找的渣渣都没有。
“喂,臭家伙,混蛋,给我醒来~~”气喘吁吁得跑进了这座需要通过特殊通道才能到达的小庙,背着网球袋,想用网球招呼某人的龙马快要迟到少年,就被这如画的美景惊呆了。
但是,长年的相处,以及手表上的定时闹钟,却让很快从惊艳中惊醒:
尼玛,他亚历山大的用了11个闹钟才爬起来是为了什么?他被迫吃连煎鸡蛋都是一天前从美国打包过来的三明治是为了什么?
可恶,他是为了参加今天的青少年网球比赛啊……他是为了网球比赛不迟到啊……可是……可是这个家伙……这个令人发指的家伙竟然搞失踪,竟然跑到这里摆睡美男pose,睡大觉,可恶……混蛋啊……现在他他就算坐特快专递,都要迟到了有木有?
于是,龙马少年出离的愤怒了,他要用网球这位一身/生!!
“喂,臭家伙,混蛋,给我醒来~~”气喘吁吁得跑进了这座需要通过特殊通道才能到达的小庙,背着网球袋,想用网球招呼某人的龙马快要迟到少年,就被这如画的美景惊呆了。
但是,长年的相处,以及手表上的定时闹钟,却让很快从惊艳中惊醒:
尼玛,他亚历山大的用了11个闹钟才爬起来是为了什么?他被迫吃连煎鸡蛋都是一天前从美国打包过来的三明治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