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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昔虽说让长史周忠自主支配银两,但他还是每日写了条陈,把支了多少银子花费在何处都一一列明,送进来给林忆昔看。林忆昔前世也见过生性固执,对自己的职责忠心耿耿的人,既然他要写,自己也就每日收了,免得他心里犯嘀咕。
听说周家贫寒,林忆昔有意周济一二,每每田庄送来新鲜菜蔬肉品,都挑些命人给周府送去。周忠毫不懂家计的主儿,尤其爱散财,有时候领了俸禄还没拿回家便散出去了一半,到了月末家里往往断米断炊,以汤水充饥。
这样一个人,不顾家简直到了疯狂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林忆昔很佩服他夫人,竟然能一跟就跟了他十几年。
真乃伟女子一枚!
只是,苦了他一双儿女……
因此,对周忠的一双儿女,林忆昔也照拂有加,常把七岁的姐姐和五岁的弟弟召进王府玩耍。
前世起码也算是管理出身,林忆昔深知用人不能一味的以强权压人,天天指挥着别人做这做那,要想让手下人踏踏实实忠心耿耿的跟着你干,必须心贴心肉贴肉,得对手下人好。人心换人心,你只有对别人好,让别人心甘情愿给为你效力,才能维持一个好的团队,也才能长久的立于不败之地。
是夜,王夫人一宿未眠,躺在床上盘算了一夜该怎么开口向妹妹“借钱”。
第二日,一早便梳洗打扮齐整,带着许多点心、布匹及一众小丫头到了薛王氏的住处。至正房前,便命小丫头在外面等着,自己带着陪房周瑞家的并两个贴身的心腹丫鬟进去。薛王氏早听了传报,忙不迭的迎出来,满面笑容。
王夫人一把拉住她的手嘘寒问暖一番。又叫丫鬟奉上点心,说是给宝钗带的。
薛王氏笑道:“你留着给宝玉还有你们家的几位姑娘吃就行了,还想着她!”
王夫人笑着往里间看了一眼,见薛宝钗正和香菱丫头下棋呢,便对周瑞家的说:“你把那几匹锦缎给姑娘拿去,让姑娘瞧瞧可喜欢不喜欢,喜欢呢就留着裁几件衣裳,不喜欢也没关系,我那里还有,让姑娘去我那挑去。。”
周瑞家的答应一声,便亲手捧了进去给薛宝钗看。
不多时薛宝钗出来拜见,笑道:“多谢姨娘,这几件缎子都是极好的,我很喜欢。”
王夫人笑道:“喜欢就好。”
一边说一边瞅了周瑞家的一眼,周瑞家的会意,忙笑呵呵的说外面日头很好,拉着薛宝钗去外面晒太阳,丫鬟们当然也都跟去了。房间里只剩王夫人和薛王氏两人,王夫人便将借银子之事用一种自以为妹妹可以接受的方式委婉说了。
薛王氏心里自是不愿,推说自己家如今也败落下来,没有银子。
王夫人便晓以利害。无非是搬出来娘娘,说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等将来娘娘得了势,宝玉便是国舅爷,想要什么官不成,宝钗嫁过来就是诰命夫人,荣华富贵享受不尽,还能拉扯拉扯她那不长进的兄长薛蟠。到时候自己再在娘娘面前美言几句,给薛蟠也弄个一官半职,岂不是光耀了薛家门楣吗?
“妹妹,你想想,若真如此,百年之后你到了地下也可见妹夫了不是?”
“这……”一席话说的薛姨妈有些犹豫。
她一向是个心眼活耳根子软的,不由便动了心。何况儿子是她的命根子,也是她下半生的依靠,若真能得个一官半职,便是花几万银子也是值当的。何况贾府只是说借,又不是要?仔细一想,姐姐还真是为自己好呢。
就这样薛王氏一口答允,只是如今府里没有现银,得筹措两日。
二人商定,两日后王夫人再来取银票。
晚间薛王氏叫来自己的一双儿女,将此事告知。薛蟠一听,喜得拍手叫好,直道:“母亲做得一笔好生意,既不花钱,又给儿子买了官,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
薛宝钗小嘴儿一撇,白眼一翻,眼睛里满是鄙视。
摊上这么一个除了吃喝嫖赌什么也不会干蠢钝如猪的哥哥,自己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自己那姨妈他还不知道,从来只有进的没有出的,这钱送出去便是肉包子打狗。
但既然已成定势,这钱不花也得花了,何不让这钱花的有意义些?
据她这些年的观察,贾宝玉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指望他获得权势富贵,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有什么办法能让元春表姐把自己弄宫里去,凭自己的手腕,哼哼……
——
“冲啊!第一个攻进花容王都者赏金万两!!”
徒祺宇手执斩云宝剑,跨在汗血宝马上,急速奔驰于被鲜血染红的沙场之上。浓烟滚滚,沙尘飞扬,到处飘洒着血雨,地上是横亘的尸体、残肢,大地笼罩在一片恐怖的阴霾之中。
若是一个没上过战场的人,猛然出现在这种场景之中,能当场吓得晕厥。
徒祺宇身上蹭亮的银甲在血雨的洗礼下早失去了原本的光泽,布满暗红的血块。他的脸上也都是污血,活着泥土,几乎辨认不出原本的模样。
徒祺宇冲在最前线,正跟地方的一员大将激烈战斗着。
徒祺宇武功卓绝有万夫莫当之勇,但对方的武力也不弱,二人厮杀了上百回合,仍不分胜负。乱箭纷飞,不多时,二人的战马都被射死了,无奈只得下马继续厮杀。
不知打了多久,二人都疲乏至极,敌将突然径直向徒祺宇头顶砍来。徒祺宇刚要用剑阻挡,不料对方突然手腕往下一转一压,改变攻势,径直袭向徒祺宇最脆弱的脖子,来势迅猛如闪电,刀尖划过之处,登时渗出一抹红色,登时沿着光滑的刀口渗出一片血红。
徒祺宇眼神一凛,忙将头一闪,堪堪躲过对方砍来的力道。敌人也是一员猛将,挥刀的力气极大,本意是要将一刀将徒祺宇的头砍下来的,不想被徒祺宇一闪,一低头,刀刃滑向了头盔,铿锵撞击一下发出刺耳的低鸣。
徒祺宇一把拔出腰间所配弯刀,顺势一扫,整个将敌将的胳膊砍了下来。
他来不及多想,把弯刀一收,再一扫,割破了敌将的喉咙。鲜血飙出三尺多远,溅得徒祺宇满身满脸都是。他伸出手指,抹了抹唇角的血迹,眉头蹙了蹙。现在他全身上下,到处沾满鲜血,只有眼珠子是干净的,漆黑如墨,里面似有千万种情绪。
即使看不出原本的脸色,他的五官还是精致的让人叹息,全身透着一股野性的魅力。
“王爷,您骑这匹马!”
一位小将牵着徒祺宇的替补战马走来,徒祺宇正要上马,小将大叫“王爷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徒祺宇还没来得及躲开,便被一直羽箭贯穿了,箭头从背部进去,贯穿身体,血淋淋的杵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