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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达是一个佣兵,是雷萨里特先生的手下,威金斯的生死之交,即那三个海盗兄弟之一。他拥有四分之一的诺德血统和十六分之一的芮尔典血统。今天是他经历的第一场战斗,鏖战过后,他干掉了5个灰斗篷,现在正在四处收拾战利品。他和雅格负责南坡的工作,他负责搜刮灰斗篷身上的零碎物事,像第纳尔啦,戒指啦,祭祀用的骨粉啦。雅格则跟在他的后面,约达搜刮完后,他就将灰斗篷的装备啦,武器,乃至衣服全都扒下来,充作军资。
雅格是一个很节俭的人,他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所以他时常会这样大呼小叫起来,“嘿,约达!你漏了一样值钱玩意!”。约达会好奇地问,“什么?”。“金牙啊!金牙!这个老家伙居然镶着金牙!”雅格激动地大叫,然后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刀,将金牙挫下来。所以雅格像个蝗虫一般,所到之处时常是寸衣不剩。以至于总是超额完成队长的命令。
将黑斗篷们的斗篷都扒下来后,坚信“节俭吝啬是一种美德”的雅格又将他们的亵衣亵裤扒了下来。即便如此,他依旧是不过瘾。正准备连对方的兜裆布都一一拾起,结果约达制止了他。约达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本来将他们的躯体露天暴露就已经是大罪过了,你现在连他们的最后一片遮羞布都要拿去,主是不会原谅你的。”
雅格点了点头,似乎十分认同约达的话。然后........一拳打晕了约达。总之,当他收拾到最后一具尸体时,约达才悠悠醒来。一声布帛撕开的声音,雅格突然没了动静。约达十分奇怪,按照他对雅格的了解,此时他应该十分痛惜布料才对啊?好奇地向前查看,约达的口中发出了“嘶”的吸气声。
原来雅格将尸体的衣服扒下来后,觉得布料鼓鼓的,而且有一些硌手。于是摸到了一个用不同布料缝起来的暗口,撕开来后居然掉出了一样东西。定神细看,那居然是一颗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的红色的宝石,六个棱角规格整一,切割面光滑如镜,又没有人凿的痕迹,似乎是浑然天成的。火红的颜色,十分纯粹,日晖照耀在这宝石上,居然就如夜空中的繁星点点,闪烁着亮光。
“这........这这........”约达结巴得几乎说不出话。雅格的两眼放光,似乎有许多的第纳尔摆在了他的面前。“我......我去.........叫头儿来啊!”约达依旧结巴着。雅格沉默无言地点了点头,不知道心里在打着什么主意。
傍晚,山坡,我将雅米拉搂在怀中,一起看日落的余晖,丹霞染红了半壁的天空,明艳动人,凄美异常。“头,有人说在南坡整理战利品的时候,发现了一颗硕大的红宝石,你看?”就在这“日垂西头,佳人相伴”的美好时刻,麽麽茶居然很不开眼地凑过来捣乱。
我不耐烦地甩甩手,意思让他自己去处理,别来烦我。又赶忙转过头,妄想继续搂着雅米拉,才发现怀中空空落落的。瞥向右侧,才发现雅米拉在一旁客客气气地站着,脸上挂着祥和的微笑,右手轻轻搭在左手上,别在身前。虽然气氛依旧和谐,我俩却明显有了一丝尴尬的隔膜。
“咳咳,那好,麽麽茶你就带我去看看吧。”我拽了拽衣襟,觉得有些口舌发干,在心中暗暗叫苦:刚才我安慰妹子好好的,你来搅神马局,失去了“安慰”的大好借口,再想温香软玉在怀也是不可能了,唉。
雅米拉远远地望着那个离去的背影,忽然转身,低下玉面,低而轻地呼吸。一袭微风拂过,粉红色的裙摆好似波浪一样浮动。“疑似春风吹二度,面若桃色染芜红”千万思绪荡然开来。
”喔,真的是很大啊。不过,为什么这些狂热的疯子教徒会有这样的东西呢?“
我摸了摸下巴提问道。”唔,估计是从哪个过路的富商手里抢来的吧!毕竟他们抓了很多人吶。“马尼德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马尼德你怎么来了,对了,你觉得这么大的宝石应该能卖不少第纳尔吧?“我看着这颗大的吓人的宝石仿佛在昭示着我腰缠万贯一天的到来,心情大好。
”这我还真的不知道,不过我有一个朋友是做珠宝生意的,我看到过他曾经拍卖过类似的东西,这么大的一颗,我估计少说也要几万第纳尔吧。“马尼德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几几........几万第纳尔!我惊讶得仿佛要跳起来。
“那我们到下个城镇就卖了它!“麽麽茶插嘴道。可是马尼德却急忙挥一挥手制止了他,”别,我这只是初步估计,我有一个朋友住在禅达附近,我们可以先找他鉴定一下,摸清市价,再找一个喜爱宝石的富人也不迟。“
我沉吟了一下:“也好,找个人估估价格更保险,省的亏了。这样吧,我们先回禅达补给一下,顺便去找苏克。”
晚些时候,我和苏克坐在酒桌边喝酒。苏克显然心情不错,连桌子都不擦了,亲自下厨做了一桌的菜,还说什么也不让我付钱。
苏克端起酒杯:“敬您,雷萨里特先生!”说完,他仰起脖子一饮而尽。我则是慢慢的抿了一小口,就把酒杯放在桌子上,挑起一片牛肉津津有味的咀嚼着。
苏克激动地说:“雷萨里特先生,您真是太了不起了,居然真的帮我干掉了他们,还救了那么多人!我替那些难民谢谢您了!”
酒馆里的其他谈话渐渐地声音都低了下去,似乎所有人都在等着听我的回答。
我不紧不慢的说道:“呵呵,苏克你也不必谢我,倒是我还要谢谢你呢,如果不是你提供这个情况,我也就没有机会除掉他们了,这些都是我雷萨里特应该做的,你不必客气。”
苏克一听更是激动,霍的站起来,差点把桌子都掀翻了:“锄强扶弱、救死扶伤,这正是凯教官常挂在嘴边的‘骑士精神’啊!您应该得到这个!”说完,他急匆匆的跑到里面,似乎在翻箱倒柜的找着什么。不一会儿,他走了回来,手上小心翼翼的捧了个东西。
我好奇的站起来,看到了苏克手里的东西。
一枚熠熠生辉的勋章,上面浮雕着一把锋锐敛辉的利剑,一柄霸气凌人的骑枪相互交错。中间镶着了一个纯金色的边角十字架,它的周围被一层不知道是什么的惨绿金属包围,底色是那种闪耀刺眼的纯白,凸显了一种非同一般的高贵。在酒店昏黄的灯光下徽章仿佛包裹上了一层圣光,所有的珠宝都黯然失色。
我有些不解的问道:‘这是什么?“
苏克带着崇敬的语调回答道:“这是佣兵之证,只有极少数佣兵中的精英才有资格得到它。这种勋章是禅达所特有的,全大陆只有禅达才有资格铸造它。这一枚是拉蒙先生在一次打赌中输给我的,当时他肠子都悔青了。而现在,您有资格得到它!”
苏克双手毕恭毕敬的将勋章端端正正的别在我的胸前,还不忘掸了掸上面的灰尘。
沉默片刻,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威金斯率先鼓掌。一瞬间,雷鸣般的掌声把酒馆彻底淹没了。每一个人都看着我,眼睛里带着尊重和敬意,更有甚者当即提出要加入我的队伍。
看到勋章安稳的别在胸前,这一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无数的画面在眼前闪过,从日瓦车则接任务开始,到打败喀拉杜斯,和自由骑士罗格一起剿匪,费斯德那之战,营救雅米拉的父母……从现在起,我不再是一个不为人知的普通人,我第一次被正式的承认,我是一个顶级的佣兵!
我一边又一遍的抚摸着胸前的勋章,喃喃地说道:“我是,顶级的佣兵。”
苏克在一旁说道:“这枚勋章其实还有其他的用处,但是拉蒙先生当时也没有细说,您去广场上问问凯教官和阿拉西斯伯爵吧,也许他们知道。”
我一口喝干杯中的酒,推开酒馆大门,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而我没有看到的是,苏克在酒馆里目送着我走进夜色,喃喃地说道:“雷萨里特,也许有一天,你自己的力量会让你自己都吃惊吧。”
凯教官正在远远的伸着懒腰,好像刚睡醒似的,其实现在月亮才刚刚爬起来。见到我,他微笑着想打招呼,却又突然闭口不言,只是愣愣的看着我胸前的勋章,半晌没说出一句话。
一会儿,他才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雷萨里特,你是从哪里得到这枚勋章的?”
于是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说给他听。凯教官一边点头一边用手扯着下巴上稀疏的胡子。等我讲完后,他才用一种慢慢的语调说道:“看来你的确得到了一些镇民的好感,可是对于你来说,这枚勋章没有任何其他的用处。不过阿拉西斯伯爵好像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还是去问问他吧。”
我点点头,刚要转身,却听见凯教官沉重的叹了口气:“想当初,我何尝不是一个顶级的佣兵啊。”
“我曾经在卡拉迪亚游历了三十年,为了生活,我当过竞技场斗士,参加过两个王国的军队,还被迫做过几天山贼。现在我老了,没有勇气再去冒险,只能待在这个安静的小城里,看着一批批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来了又去。年轻人,在你即将开始的冒险生涯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事情,就像当年我遇到的一样,而你所作出的不同选择,将会对你的生活产生微妙的影响。我曾经遇到过三件难以抉择的事情。我十六岁时,再也忍受不了家乡安静平庸的生活,虽然现在想起来,那种生活是多么的宝贵。但那时,我渴望了解外面的乱世,想用自己的手书写一段传奇,于是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带着一把剑冲出了家门。外面的世界虽然充满竞争与血腥,但也很刺激,我经历了很多事,也结识了不少朋友,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家乡不可能得到的。很多年以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我喝醉了酒,睡在客栈里,突然梦到了家乡。第二天,我丢下手头的一切事情,赶回了家乡。但我离开的太久了,几十年的时光和战火带走了我记忆里的所有东西,只留下了废弃的房屋和村外的乱坟。”
他慢慢的蹲在地上,眼神迷离,似乎在回忆着什么。我则在他的身旁蹲下来,看着青石板地面说道:“你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做错什么。”
凯教官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自顾自的往下讲:“第二件事发生在我二十岁时,当时芮尔典因为兵源紧缺而高价征兵,我为了一星期30第纳尔的工钱应征入伍了。在接下来几个月的战斗中,我靠着杀戮素不相识的维吉亚人受到了长官的赏识,被提拔为中士。维吉亚人溃败了,我被当作一位前途无量的战场明星推荐给一位领主,并有幸陪侍在他的身边参加国王的晚宴。哦,如果我继续留在军队中,很快就会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领地。在撤军的过程中,我们路过一个幸存的维吉亚村子,领主委派我一个任务,让我去村子里为他的餐桌征几头牛,当然,如果我能给他的床征来几个漂亮女人他会更高兴。但村子里已经没有牛了,愤怒的领主为了给吝啬的村民一个教训,命令士兵烧毁了村子。当天晚上,我偷偷的离开了军队,当然,我也失去了即将到手的那块儿土地。”
我的思绪也随着他的讲述随风飘远:“战争中容不下仁慈,敌人的领主会做同样的事。”凯教官看了我一眼,继续讲述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开口时语气里平添了几分悲哀、痛心和失望:“三十岁那年,我从一伙强盗的手中救了一个名叫卡瑞娜的女人,她美得如同一朵白色的郁金香,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我向他的父亲求婚,但被拒绝了,她的父亲觉得女儿应该嫁给一个富商,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