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net,更新快,无弹窗!
第177议论纷纷
键入“智宇科技+301”关键词,搜索引擎反馈来的网页链接都没有任何意义。于磊龙把关键字改为“智宇科技+301+2007年+新手机”,春秋搜索引擎反馈来的网页链接顿时有了许多实质内容。这些实质内容也都没有多少意义,绝大多数都是智宇科技粉丝讨论2007年6月会不会推出新的手机,新的手机又是怎样的产品。
于磊龙点开一条帖子。
楼主回顾了智宇科技出品的三款手机,对未来持悲观态度:“智宇Music到智宇Video,智宇立足多媒体卖点,先后把MP3播放器和MP4播放器集成到手机。这是非常棒的创新,买一部智宇手机相当于买了MP3、MP4、手机等三样产品。大家都说3650元卖价高,可拆成三样产品,把它当成三样产品,智宇手机反而非常物美价廉。智宇Music和智宇Video都是非常好的产品,智宇Player却是一款失败的产品。说句实话,如果遮住Video和Player标志,遮住稍有不同的外壳,这两款手机根本就是同一款产品。音乐、视频、电子书、拍照,多媒体的卖点就这么多,智宇玩到Player就有了黔驴技穷感觉,我实在不看好智宇的2007年的新品。”
跟帖者大都相似论调,对智宇Player表示失望。
也有跟帖者逆势为了智宇Player平反:“说智宇Player失望的,肯定不知道何为TD-SCDyer是智宇和移动合作推出的第一款基于TD-SCDMA标准的3G手机,核心卖点是3G。层主坐标天津,也曾对失望智宇Player,直至1月份移动在天津建成了试验网并启动社会化业务测试,我才迟迟感受到3G的魅力和智宇Player的魅力。智宇Player可惜了,如果移动大范围建成3G网络之后再推出,大家体验了3G上网的乐趣,肯定不会指责智宇Player没有诚意。”
后面有支持为智宇Player平反的,但更多的还是反对意见。
于磊龙对智宇粉丝的争论漠不关心,发现这条帖子是老帖,旋即沿着这条帖子顺藤摸瓜来到论坛首页,发现该论坛竟然是智宇手机用户的聚集地。论坛首页红字置顶了两条长贴,一条帖子标题是“‘智宇起诉苹果侵权’讨论集中楼”,另一条帖子标题是“‘智宇2007年新手机Sapientia_3G’讨论集中楼”。
于磊龙看见苹果两字,愣了愣:“这苹果是苹果电脑么?”
点开帖子,于磊龙顿时咂舌:“还真是乔布斯的苹果。”
帖子的内容很简单。
2007年2月1日,智宇分别在华国、欧盟、美国等地起诉苹果,从边角形状到Home键,控告苹果1月初发布的iPhone涉嫌侵犯智宇的17项专利。
该事件迅速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
自智宇科技推出第一款产品MP3播放器,智宇集成电路设计和智宇科技就官司缠身。据有心人统计,2004年到2006年短短三年时间里,智宇曾被78家公司起诉侵权,其中不乏诺基亚、飞利浦、摩托罗拉这样的国际巨头。彼时,智宇科技略过涉嫌侵权的欧美市场,努力开拓暂时不受专利约束的华国内地市场,同时一边积极应诉,一边不断祭出障碍型专利和国际巨头近身缠斗。
所谓障碍型专利,是魏东生利用计算机智能生命的信息单向透明,理清国际巨头的科技树点亮次序之后提前设置障碍。举例来说,假如某企业的某项研究涉及100项专利和潜在的100亿美元利润,魏东生在某些容易操作且极难绕过的关键结点率先申请专利,遂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式废了该公司其它99项专利和潜在的100亿美元利润。如果该家公司想得到潜在的100亿美元利润,就必须坐下来和智宇科技谈判协商互相授权事宜。
而且,实际执行中不必辛苦针对78家公司做出78项障碍性专利。只要集中精力做两到三个障碍型专利谈判优势,智宇科技就能以点破面,通过互相授权方式绕过其它公司的联合剿杀。
三年来,智宇身上的侵权官司不断,却都是被动迎战。别家公司起诉智宇或预备起诉智宇,智宇才会视之为仇敌,否则很少主动招惹别人。这次侵权事件,性质却截然不同。苹果公司之前不曾起诉过智宇,智宇起诉苹果公司侵权是第一次主动向国际巨头宣战,极具历史意义。
业界评论一致积极评价:“插足华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CEC收购飞利浦的移动电话业务,智宇假道灭虢式冲破欧盟市场枷锁,正式走向世界。智宇科技起诉苹果iPhone侵权,证明智宇科技已经反客为主,慢慢以国际视野与欧美巨头积极竞争。”
业外的评论,就芜杂了。
苹果公司已有三十年历史,价值观深入人心,声誉久经时间考验。考虑到华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收入落差,走国民路线、大众路线的苹果产品,到了华国摇身一变成了奢侈品。苹果笔记本电脑到音乐播放器iPod,除了基本的电子产品功能之外,还融入了企业文化理念带来的心理愉悦感。以于磊龙为例,听到智宇起诉苹果侵权,他脑海第一个反应便是:这不可能。
于磊龙简单翻了翻贴出来的侵权图片,就基于苹果公司立场批评智宇:“都是些鬼什么专利,画个圈叫Home键就算专利了?国内的高科技公司还是不行啊,就会申请一些乱七八糟的专利。有本事就和苹果拼硬件拼用户体验啊,弄些鬼专利搞噱头有意思么。”
于磊龙下拉帖子,欣慰发现一堆嘲讽智宇的同好:
“啧啧啧,侵权公司也有脸起诉别人侵权。”
“高价山寨机,谁买谁智商250。”
“苹果搞MAC时,魏东生还是精子呢。”
“画个圈就成专利了,啧啧,这可真高科技。”
“本来对iPhone不感兴趣,没有按键的手机,想想就不好耍。不过,为了支持苹果,买回来砸核桃我也得买一部。”
然而,这家论坛毕竟是智宇粉丝的聚集地。相比于情绪发泄的苹果粉丝,智宇粉丝不断转帖干货,不求网络上说服苹果粉丝,而是把目标对准对两者感情都不深的中立用户。
“1988年,苹果向微软和惠普提起诉讼,控告他们在Windows2.0.3中使用了与Mac相似的图标。觉得外观专利和图标专利不算专利的,回去问你们苹果爸爸愿意不?”
“贴一张图,这是苹果申请的Home键专利。然后,被驳回了,因为智宇在2004年就申请了。哈哈哈。如果不算专利,苹果为什么去申请?”
“我也贴一张图。这款手机是苹果和摩托罗拉联合研制的音乐手机ROKR_E1,乔布斯当时都快把它吹上天了。结果如何呢?有限的储存空间,比蜗牛还慢的档案传输速度,别说和智宇Music比了,苹果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款失败之作。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苹果有苹果擅长的,智宇也有智宇擅长的,真心没有必要争来争去。笔记本电脑领域,苹果肯定超智宇十万八千里远;手机领域,苹果也别来和智宇争。非要蔑视智宇不是高科技公司,你让苹果也造一台超级计算机呗。不求像智宇那样世界前四里强势垄断了第一、第三、第四,苹果的超级计算机能够超过IBM的蓝色基因,我就服它。”
于磊龙阅读一堆智宇粉丝贴出来的干货,渐渐平静下来认同了理性智宇粉丝的看法:“苹果的优势在笔记本电脑,手机业务是智宇的领域。智宇Music到智宇Video,智宇已经在市场证明了自己,即使是饱受争议的智宇Player,大家也是失望它没有足够的创新,而非质疑它本身有缺陷。相反,苹果与摩托罗拉合作的音乐手机ROKR_E1就糟糕透了,苹果或许真的不适合手机领域。”
于磊龙退出这条帖子,复又点入“‘智宇2007年新手机Sapientia_3G’讨论集中楼”热帖。
智宇宣布起诉苹果同时,也向发布会记者承认2007年的新产品已经命名为Sapientia_3G,并预计在2007年8月之前推出。之后,陆续有媒体从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商那里弄到消息,真真假假爆料起Sapientia_3G的配置和外观。
智宇粉丝把这些内容汇总论坛,一起猜想Sapientia_3G究竟是怎样的手机。信息有真有假,粉丝们却乐此不疲讨论。于磊龙本来对手机不感兴趣,检索智宇新手机的信息也是为了了解堂姐于艺在忙些什么。可是阅读一些粉丝们的讨论,于磊龙逐渐对Sapientia_3G产生了兴趣。
于磊龙眼里,Sapientia_3G有两大瞩目点。
第一瞩目点,是某条爆料信誓旦旦说智宇的Sapientia_3G的设计比苹果iPhone更极端,除了侧边的音量电源键,机身没有任何数字键和功能键。iPhone删减到只有Home键,已经够震撼了;而Sapientia_3G竟然连Home键都删除了,简直丧心病狂。没有数字键,也没有通话、挂断键,全部都是虚拟键盘和虚拟图标。于磊龙严重怀疑,这样的手机真能用?
第二瞩目点,是Sapientia_3G的Sapientia。智能手机的英语说法一般是Smart_Mobilephone或Smart_Phone,而智宇却违反惯例启用了Sapientia新词。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