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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魔鬼之箭

作者:芝麻汤圆 字数:3116 更新:2024-08-01 02:37:58

“他不是人,他是魔鬼,人间哪有这样的箭矢!”

柔然可汗的大帐内,将领们个个噤若寒蝉,暴怒的可汗已经杀掉了三个作战不力的将军,地面上躺着十几个被射杀的柔然军队将领,其中也包括突厥王阿史那刻勒,那三个畏缩不前的家伙则被砍了头,脑袋和身体离的老远。

柔然可汗杀人杀的手软,但是依然不能鼓舞起柔然军队的士气。就连柔然人的萨满都一口咬定,那个隔着一百五十步每箭必杀的汉子,肯定是魔鬼。如果不相信的话,那就拔出被射杀的将领身上的箭矢看看,人类能造出这么凶狠的弓箭吗?

柔然可汗亲自试验过,那种带着三个刀片的箭头,已经收拢在箭簇旁,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不会影响箭矢的穿透力,号称刀枪不入的明光铠变得不堪一击,箭矢射中人体之后刀片自动弹开,入口只有一个小洞,但是身体内部的创口却极为严重,如果射中要害当场毙命,即使是射在大腿和肩膀,也同样会致命,拔出箭矢的时候三个长开的刀片将产生一个巨大的开放性伤口,立刻就会让人失血而亡。

箭矢锻造的极为精密,每一个细节都无懈可击,而且银光闪闪像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更奇怪的是箭杆,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但是分量却很不重,敲击起来声音也不像金属,更像是石磬。箭矢本身的杀伤力就够恐怖了,而且能用强弓射出一百五十步依然还能洞穿铠甲,这令柔然各部的将领都胆战心惊,总觉得战场上没有哪个地方是安全的。

柔然人和大魏打了将近一百年的仗,而且又控制了丝绸之路,对东西方的了解都不是一般草原蛮族可比的,可是不论是中原还是遥远的西方,都没听说过哪个民族和国家拥有如此可怕的箭矢。更没有见过哪个部族出现过箭术如此惊人的神射手,那些草原上不可一世的射雕手,竟然被吓的连对射的勇气都没有了。

魏军那个百发百中的家伙是魔鬼啊,人怎么能够对抗魔鬼?在崇尚万物有灵的草原,这种说法很快就得到柔然人的认同,以至于柔然大军竟然不敢靠近高枫两百步的距离。

“用人堆,也要把军粮城拿下来!士兵敢后退一步的,本人杀掉,将军敢后退的,杀全家!给我抓住那个魏国的神箭手,我要用他的头来祭天!”

柔然可汗双眼血红,疯狂的咆哮着。

军粮城上,寒风将战旗吹的扑啦啦作响,几个士兵向城下倾倒火油,火把丢下去之后,柔然人的尸体烧的烟雾滚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恶臭。

士兵们擦拭着刀矛等武器,一天的激战已经令他们筋疲力尽,但是一个个神采飞扬精神振奋。厨师们笑呵呵的送来滚烫的骨头汤和烤的焦黄的糜子饼,士兵们一边吃一边兴高采烈的互相吹嘘自己的战果。

“华神医,看看你的神弓。”

李虎身上被医官裹的像粽子,连甲胄都被撑的满满,看起来颇为好笑。

高枫笑着将马修斯怪兽递给他,他轻轻的钩钩弓弦,感觉轻飘飘的,不禁疑惑道:“这弓这么软,怎么能射一百五十步还能洞穿铁甲?”

高枫笑而不语,马旗牌的络腮胡子上也被血浸透结了一层红色的冰霜,他笑呵呵的插言道:“校尉大人,这还不明白啊?人家华神医是华佗的后人,华佗那是什么人?神仙啊!被曹操砍了头之后,过几天又活生生的满大街转悠……神医是神仙的后人,用的弓箭是仙家的法宝,岂能是普通硬弓所能比的!”

说罢,他从李校尉手中夺过马修斯怪兽,用手指敲敲然后道:“这敲起来是金铁之声,摸上去也像精铁,可又银光闪闪,而且轻飘飘的,你们谁见过这样的铁胎弓?”

众人都围拢过来,小心翼翼的摸摸那张怪模怪样的弓,感觉入手很轻,甚至还没有士兵用的角弓的分量,比起花木兰将军的三石铁胎强弓更是轻了许多。而且配备的羽箭的样式也是见所未见。

神物,除了仙家法宝之外,很难解释为什么这样一张不足一石的软弓,怎么能射透一百五十步开外的铁甲。

咱军粮城有神仙相助,还怕他什么柔然人的三万大军!打仗有神弓射杀敌将,受伤的兄弟有神仙的丹药救助,那还怕个鸟啊?没看见前两天花木兰将军伤的就剩半口气了,华神医到了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花将军就又冲锋陷阵了!

高枫也不得不悲催的默认了自己是神仙,这个时候哪怕自己亲口否认,也不会有人形象的,战场上每个人的命运都脆弱如蚂蚁,每个人都下意识的寻找精神支撑,而本方有神仙这种大杀器助阵,无疑是最有效的战场兴奋剂。

“华神医,你过来。”

城头上出现了花木兰不苟言笑的俏脸。

高枫觉得花木兰的长相是个奇迹,不像有些伪娘阴阳怪气的令人作呕,也不像某些女汉子恨不得胸口长一巴掌长的护心毛。花木兰的五官轮廓非常的鲜明,宽肩细腰修长的四肢,不像一般中原女子平板型的面孔,正面看美艳动人侧面则成了麻将牌中的白板。花木兰的侧脸非常动人,挺直的鼻梁如刀削般挺拔,微微凹陷的眼窝里一双黑漆漆的眸子,这样的一张脸穿着男装就是个英俊不凡的年轻男子,换了女装就是个英姿飒爽气质逼人的女王。

“花将军,你是汉人还是鲜卑人?”

高枫一直有这样的疑惑,此时才有机会问出来。

“我是大魏的军户,你说我是鲜卑人还是汉人?”

花木兰笑道。

高枫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怪不得花木兰的长相有几分异域风情。

“我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军户,我自然是鲜卑人。我祖母和外祖母、母亲都是汉人,说起来,我身上汉人的血统要比鲜卑人纯正的多。等到我脱掉甲胄回家之后,我就算是汉人了。”

花木兰淡淡的道。

高枫这才恍然大悟,此时的北方边境,鲜卑和汉人通婚已经百年有余,早已就分不清哪个算汉人,哪个算鲜卑人了,生活习惯和穿戴早就混同一起了。就在一家人里,哥哥是鲜卑人,亲妹妹是汉人的比比皆是,此时区分民族的,就只有军户和民户的户籍管理制度。军户家庭因为是朝廷分配的土地,所以适龄男子可以从军打仗的就算是鲜卑人,而家族的其他成员则认为自己是汉人。

这个也非常容易理解,北方边地的汉人远比鲜卑人多的多,鲜卑人也早就自发的改了汉人的姓名,废除了鲜卑的姓名,穿的也是汉人的衣服,说的是汉话,而且身上的血脉中汉人的比例也远高于鲜卑族。其实不仅仅是鲜卑人,凡是进入中原腹地的少数民族,鲜有不汉化的例子,傻子也知道绸缎、麻布比兽皮穿着舒服,煎炒烹炸的中原食物比烤的半熟的草原食物精美,砖瓦房子比帐篷更保暖舒适。而且这些少数民族自身的血脉就比较混乱,比如鲜卑人中就有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白鲜卑,也有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黄鲜卑。

到了这个时候,北魏皇帝拓跋宏干脆来个绝的,命令所有鲜卑贵族必须和汉人通婚,改汉人姓名穿汉人衣服,如果可能的话,拓跋宏绝对不介意把身体里的血都换成汉人的。从此时起,作为独立民族的鲜卑族将慢慢的消失在历史舞台上,彻底融汇进汉民族,成为华夏民族中的一股新鲜血液。

其实这样也蛮好,北地各民族大混血的结果是俊男美女层出不穷,中原汉人细腻的皮肤配上轮廓鲜明的五官,确实是非常的养眼。比如花木兰就具有典型混血美女的特征,脸上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有些粗糙,而身上的则白皙如玉细腻如凝脂,手感很是不错。

高枫不由得想起自己给花木兰换药的时候,她嫩滑的皮肤和胸部的弹性……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华神医,你说,咱们能挡住柔然人的大军吗?”

初战告捷固然能鼓舞士气,但是作为身经百战的将领,花木兰却没有这么乐观。

困守孤城外援断绝,城池低矮仅靠浇水成冰才勉强可守,而且大魏的军队擅长野战争锋,守城的能力很一般,守城的器具也很简陋和南方汉人国家千奇百怪的守御器具相比,差距实在是太远。

柔然人虽然败了一仗却未伤元气,三万大军尚在,作为北地长大的土著,花木兰深知此时草原白灾严重,这对草原蛮族几乎是灭顶之灾。军粮城的二十万石粮食,可以令柔然可汗彻底疯狂,可以令他无视部族勇士的损失……饿狼永远比吃饱的狼更可怕!

高枫看出她心底的不安,满不在乎的拍拍她的肩膀道:“放心吧,此战必胜!你将功成名就载入史册。”

花木兰嫣然一笑:“你的嘴真甜。”

高枫嬉皮笑脸的道:“甜不甜的,还得尝尝才知道,要不,现在到你的营房里让你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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