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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老而不死的程咬金

作者:芝麻汤圆 字数:3181 更新:2024-08-01 02:38:19

沿着进城的道路,高枫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心中怀着对梦引魂牵的大唐都城的向往。路上车水马龙,各种穿戴各种肤色的人群络绎不绝。车马塞塞道路,各种语言不绝于耳。中古世界最繁华的城市,已经近在眼前。

看到厚厚的长安城和刀枪耀眼的唐朝士兵,各国使节、商贾顿时流露出敬畏之情,更多的则是由衷的倾慕。

大唐,不但代表着赫赫武功,更多的则是代表一种在这个世界无可匹敌的高度文明。这令全世界的人,都感到由衷的神往,无数人携家带口跋涉千山就是为了能亲眼看一下传说中繁盛的大唐,巍峨的长安城,笔直宽阔的朱雀大街。

走在长安的街道上,看着古老城墙上青绿色的苔藓,高枫不由自主的用手指轻叩……这是大唐啊,每一块砖石都承载着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文明。

街道上的行人,不论贫富都神采奕奕,带着天朝上国特有的自信和傲慢,所有刚到大唐的外国人都是一脸的谦卑。

高枫感觉,自己这一趟穿越之旅真是没白来,大唐百姓那种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自信从容的神情,简直就是一幅人世间最美的图画。

“远方来的朋友,头一回到大唐吧?来,尝尝咱长安的饭菜,保准是你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咱长安的酒,全天下都没这么香,这么烈的!”

一个胡人操着一口流利的长安话在街边拉客,高枫从他的表情和口音判断,他应该是那种自幼生长在大唐的二代移民。

“波斯的美酒,最醇香的葡萄酒!客人,来我们店里喝酒吧,我陪您一起喝!”

身段妖娆的胡姬扭动着腰身,抱着满满一坛子葡萄酒跳舞,一边跳一边将路边的行人生拉硬拽。

街边各种国家的乐器、各种风格的歌舞,伴随着各种奇异的香味,让高枫的感觉器官都有些应接不暇。

这就是长安!大唐的长安!

据说,东都洛阳比长安更加繁华,更加奢靡!

高枫走了两条街,空气中弥漫着的饭菜香味,提醒他午饭的时间已经到了,还真是有点饿了。

刚抬头看了一眼路边一家饭馆的招牌,已经被热情过头的店小二给拽了上去:“客观,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肯定是从远方来大唐的吧?小店是咱长安城首屈一指的大馆子,饭菜那是没的说,小店的‘玉壶春’更是一绝,您满长安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咱‘杏花楼’美酒……二楼临街的位置还能看风景,这长安城的热闹,您是真应该好好看看,走遍全天下,您就找不到能比长安更热闹的地方!”

高枫笑道:“你前面带路吧。”

店小二一惊:“洛阳城的口音?客官是咱大唐人?”

再看看高枫虽然服装怪异,但是眉眼却是地道的中原人。

高枫笑道:“我祖宗十八代,都是地道的洛阳人。”

长安是帝国的政治中心,而洛阳则是帝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也是最大的城市,而且是大运河的中心。这是要拜隋朝所赐,隋炀帝曾经下大力气修建了东都洛阳城,唐太宗李世民在晚年又再次大力营建东都。店小二在高枫面前吹嘘长安的繁华,就好比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美国人,在纽约人面前吹捧华盛顿的喧嚣。

店小二不好意思的拍拍自己的脑门:“瞧我这狗眼,把你当做外邦人了。客官里面请,别的东西兴许咱长安不如洛阳,咱小店的‘玉壶春’的名声那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高枫走进酒店,店堂的规模颇大,装修的也美轮美奂,在一楼居然还有不小的戏台。戏台上正在表演杂技,一个画着花脸的小丑,正是同时将宝剑抛向空中,又用手接住……先是四柄,然后是五柄、六柄、七柄。

二楼的围廊是最好的座位,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街景,转过脸则不耽误看表演。

“客观吃点什么?”

“我一个人吃不了多少,弄两个家常的就行,来个鱼香肉丝下饭,再炒个宫保鸡丁,煮个番茄蛋汤就行了!”高枫看杂技看的瞠目结舌,脑子正在短路,不假思索的报出几个最常吃的菜肴。

店小二立刻就听傻了,愣了半天哭着脸道:“客官,您点的菜,小店一样都没有。”

高枫这才猛然醒悟,自己点的这些菜都是清朝之后才出现的,现在是唐朝啊!

“那你们有什么菜?”

店小二指着挂着一旁的水牌道:“小店有鲜鱼,给您弄个鲜鱼羹如何?小店自家卤的猪耳朵,味道也不错,再给您打两碗自酿的‘玉壶春’,您看如何?”

入乡随俗吧,高枫先是点了点头,继续观看杂耍表演。

大约一刻钟之后,酒菜端了上来,卤菜的味道还算不错。高枫抿了一口酒,当时就想吐。这哪里是酒,分明是醪糟啊!如果再打个蛋花进去,就能给坐月子的婆娘当补品了!

高枫自幼就被父亲高跃进用筷子头蘸着白酒喂,酒量还算是不错。尤其是平时喝惯了本地酒厂那种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这种甜滋滋的米酒,简直是难以下咽。

想了一下却又哑然失笑,蒸馏的高度酒技术是北宋晚期才出现的,这个年代的所谓美酒都是这种东西。《水浒传》中武松一口气十八大碗,喝的其实就是这种甜滋滋的醪糟。如果是高度白酒,不用说十八碗,三碗过后,武二爷恐怕连走路都不会了,还打什么老虎?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的背包里还有一瓶原浆酒头,这是给老爹高跃进买的,还没来得及送给他。这种酒都是散装的,用没有贴商标的玻璃酒瓶装着。

高枫拿了个空碗,自己给自己倒了小半碗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那股浓烈的酒气立刻就让店小二惊呆了。

酒的问题已经解决,菜却真是不合高枫的胃口。

高枫指着盆里的鱼羹问道:“草鱼我不喜欢,有没有鲤鱼?”

店小二吓的惊叫一声:“鲤鱼?那可吃不得!”

这一嗓子叫出来,把所有人都惊动了,隔壁雅间里传出一声厉喝:“哪个混蛋大呼小叫,搅了爷爷的酒兴?”

这一声厉喝,带着丹田气,如同一声闷雷从耳边滚过,雅间的帘子被挑开,一个须发皆白豹头环眼的老者端着个酒碗,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锦衣华服的年轻人。老者一把薅住店小二的脖领子,将他提到了半空中,怒喝道:“老子喝酒刚喝到兴浓,你就在这里鬼喊鬼叫的,败老子的酒兴。”

店小二哭着脸道:“这位客官要吃鲤鱼,这是犯忌讳的东西,如何吃得?”

听到店小二的话,众人皆对高枫怒目相视,高枫大惑不解,急忙开动脑筋,仔细想了许久,才恍然大悟。唐朝皇帝姓李,李和鲤谐音,食鲤如同食李,所以就禁止天下人吃鲤鱼。

老者将店小二放下,猛的抽抽鼻子,看到高枫碗中经营的酒浆,顿时勃然大怒,将满满一碗“玉壶春”泼到店小二脸上:“你这混账,放着好酒不卖给爷爷,让俺喝着酸不唧唧的马尿!”

一碗酒给店小二洗了个脸,还有小半碗泼到了高枫的身上,高枫顿时大怒,还没来得及发作,就看见老者身后的一个年轻文士走了过来,瞅了瞅高枫,冷冷的道:“这店家真是混账,又好酒不卖给我等,却给那胡狗吃!美酒入了胡狗的嘴,真是糟蹋了好东西。”

左一句胡狗,右一句胡狗,叫的高枫火冒三丈,他再也按捺不住脾气,指着年轻文士的鼻子道:“你才是胡狗,你全家都是胡狗,你祖宗八代都是胡狗!”

高枫一开口,所有人都楞了,过了一会儿老者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胡人,原来是东都人。好大的脾气!”

店小二这才一脸委屈的插言道:“这酒是这位东都客人自家带来的,不是小店的酒。”

老者立刻换了一副笑脸,恭恭敬敬的对高枫道:“小兄弟,老夫这辈子就好杯中物,你的美酒能否卖三两碗给我吃?”

看到他鬓发皆白,而且前倨后恭,高枫的火气就消了许多,将酒瓶递过去道:“想喝就拿去。”

众人同时面面相觑,就连老者伸向酒瓶的手也静止在了空中,过了许久老者惊叹道:“何等美酒,居然用玻璃瓶来装?老夫喝不起,喝不起!”

老者身后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惊叹:“玻璃瓶倒也见过几个,像这般晶莹剔透的,却是平生仅见!无价之宝,无价之宝啊!”

看到老人垂涎三尺却又不敢伸手,高枫不禁好笑。拿起酒瓶找了个空碗倒了满满一碗,笑着道:“酒不分家,见者有份!”

老者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顿时觉得一条火线从喉咙烧了过去,直钻进肠胃中,大惊失色道:“好辣的酒!”

众人哈哈大笑:“这世上还有程公爷说辣的酒?”

老人又喝了一口,由衷的赞叹道:“喝过这样的美酒,我程知节就算是死了,这辈子也值了!”

高枫看看这个熊虎般壮硕的老者,惊讶道:“你是程咬金?”

老者手拢呼吸,一脚踩在椅子上,端着酒碗朗声大笑:“没错,我就是程咬金,老而不死的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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